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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章 科举制度的优劣
    同时需要说明,明代的乡试、会试头场都是考八股文。
    而能否考中,主要取决于八股文的优劣。
    所以,那时一般的读书人往往把毕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很难有时间去专研其他,所以大家可以看到,明朝在诗词方面的成就,就要远远的低于唐宋了。
    因为八股文以四书、五经中的文句做题目,只能依照题义阐述其中的义理。
    措词要用古人语气,即所谓代圣贤立言。
    格式也很死,结构有一定程式,字数有一定限制,句法要求对偶。
    八股文也称制义、制艺、时文、时艺、八比文、四书文。
    八股文即用八个排偶组成的文章,一般分为六段。
    以首句破题,两句承题,然后阐述为什么,谓之起源。
    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是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四个段落,每个段落各有两段。
    篇末用大结,称复收大结。
    八股文是由宋代的经义演变而成。
    也正是因此,八股文的危害极大,严重束缚人们的思想,是维护封建专制治的工具,同进也把科举考试制度本身引向绝路。
    像是明末清初著名学者顾炎武就曾愤慨地说:“八股盛而《六经》微,十八房兴而二十一史废”。又说:“愚以为八股之害,甚于焚书。”
    ………………
    到了后面的清朝的话,因为清承明制,所以清朝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基本相同,这么说可能不太生动,可以给大家更加简单的讲解一下,那就是如果现在有一个朋友是生活在清朝的普通家庭子弟,他想出人头地的话,该怎么办呢?
    很简单,那就是读书参加科举,首先第一步,就是要去参加县里的考试,这个叫做“县考“。
    如果县考及格了的话,那就是第二步了,也就是准备准备,接着去参加市里的考试。
    不过需要说明,清朝的时候,没有‘市’这个说法,那时候‘市’叫做‘府’,市长则叫做‘知府’。
    所以市里的考试叫做“府考“。
    如果这你也通过了,那么恭喜你,也算是小有成就了,接下来,就是第三步了,知府会上报通过府考及格线的考生名单,中央会派教育部特派员,也就是‘学政’组织以‘府’为单位的‘院考’。
    如果你院考也通过了,那么更加恭喜你,从今以后就是政府认定的知识分子了,叫做‘生员’,也就是从今以后可以自称为‘秀才’了。
    同时成了秀才以后,接下来就有两条路可以选。
    第一条路就是不再要功名了,那么我必须参加朝廷组织的每三年一次的秀才资格考试‘岁考’。
    ‘岁考’不及格,‘秀才’的头衔就会被剥夺。
    除此之外第二条路就是继续争取功名,我要考‘举人’,那么我必须参加府一级的举人报名考试‘科考’。
    如果你科考及格了,就能继续参加省一级的举人资格考试‘乡试’。
    只要是通过‘岁考’和‘科考’的秀才,朝廷就会发给口粮,读书算是没有白读了。
    同时需要说明,‘科考’中成绩最好的考生叫做‘贡生’,就是可以向朝廷推荐的人才,也就具备了做小官的资格。
    优贡一等可以做县长(知县)候选人,三等也具有做县教育局长(训导)的资格。
    乡试每三年在省城举行一次,参加人数大约在100人左右,考过了就是‘举人’乡试第一名叫做‘解元’。
    乡试及格了,也才能参加朝廷组织的全国性考试‘会试’。
    会试也是每三年举行一次,时间是乡试的次年,地点在首都北京。
    ‘会试’第一名叫做‘会元’。
    如果会试及格了,那就更加值得庆幸了,因为能参加最终的考试‘殿试’了。
    殿试也是在北京考,通常是在故宫太和殿,由皇帝亲自主持。
    殿试及格了,就算考中了,从今以后就能叫做‘进士’了。
    进士按照成绩,分为三等,分别是一甲、二甲、三甲。
    一甲就是前三名:状元、榜眼和探花。
    前三名由皇帝亲自定,考官把参加殿试的考卷大约选出十份,送到皇帝面前,由皇帝最后点前三名,点出第一名就是状元,第二名是榜眼,第三名是探花。
    这大概就是急忙清朝的科举流程了,看着的确和明朝相差不多,不过需要说明,虽然看着差不多,但在实际过程中,还是很有差别的。
    首先它就一直贯彻的是民族歧视政策。
    也就是满族人享有种种特权,做官不必经过科举途径。
    清代科举在雍正前分满汉两榜取士,旗人在乡试、会试中都享有特殊的优特,只考翻译一篇,称翻译科。
    同时,清代通过乡试选拔举人,是取古代“乡举”之义。
    “乡举”一语见于《周礼》,言乡大夫向朝廷推举贤能。
    汉代察举制度举孝廉、举文学、举明经有道等,就是乡举,无需经过考试。
    科举制度建立后,乡举须通过考试,因而发展成为乡试制度。
    明清士子通过乡试后,即取得一种永久性功名———举人,可按科无限期参加礼部会试。
    清代的乡试也是三年一科,也就是逢子、午、卯、酉举行,称正科。
    遇皇帝万寿、登基等庆典,增加一次,称恩科。
    如过庆典之年适逢正科之年,则改是年正科为恩科,原正科改在此前或此后一年举行。
    《周礼》有三年大比之制,故乡试之年亦称大比之年。
    乡试于八月举行,亦曰秋闱,乡试分三场进行。
    以初九、十二、十五日为正场,考生于每场正场前一日入场,后一日出场。
    考试内容,顺治初年规定第一场考《四书》《五经》,用八股文,谓之制义,亦称制艺、时艺、时文;第二场考论一篇,判五道,诏、诰、表择作一道;第三场考经、史、时务策五道。
    乾隆五十二年后,改第一场考《四书》文三篇,五言八韵诗一首,第二场考经文五篇;第三场考策问五道,题问内容为经史、时务、政治。
    顺天乡试的《四书》题和贴试诗题由皇帝钦命,其余考试内容由主考、同考官员命题;各省乡试均由主考命题。
    清代乡试考场设于顺天府和各省。
    顺天乡试亦称北闱,参考者有两部分人:一为直隶、奉天、热河等省区以及满蒙汉军的生员和贡生、监生;二为各省的贡生、监生。各省乡试地点在省城,参考者为本省的生员。
    清代乡试考场称贡院,对于贡院的建筑结构,清末甲辰(1904年)科进士出身的商衍鎏先生在《清代科举考试述录》中有过记述。
    顺天贡院建在京师崇文门内东南角,大门前有一座“天开文运”的牌坊,其他与各省贡院基本相同。
    各省贡院均建于省城东南,贡院大门上正中悬“贡院”墨字匾额,大门东、西建立两坊,分别书“明经取士”和“为国求贤”。
    贡院大门外为东、西两座辕门,大门分中、左、右三门。
    进大门后为龙门,门内又平开四门,取《尚书虞书》“辟四门”以招贤俊之义。
    龙门直进为至公堂,是监临和外帘官的办公处所。在龙门和至公堂中间,有一楼高耸,名曰明远楼,居高临下,全闱内外形势一览无余。
    监临等官员可登楼眺望,稽察士子有无私相往来、执役人员有无代为传递之弊。
    至公堂再往后有一座飞虹桥,过桥即为内帘门。
    内帘的后部是正副主考和房官办公阅卷的场所。
    龙门、明远楼两侧是士子考试的号舍,号舍自南而北若干排,每排数十间乃至近百间,顺天和某些大省贡院的号舍总数可达万余间,中小省也有数千间。
    贡院四面围墙遍插荆棘,四角各有一楼,以为望。
    考试期间,贡院四周派军队分段驻守巡逻。
    清代乡试场规极严,对试前、试后、场内、场外,皆严立禁令,对士子夹带防范尤严,进场时进行严格搜检。
    为防止夹带,规定士子必须穿拆缝衣服,单层鞋袜,皮衣不得有面,毡毯不得有里。
    禁止携带木柜木盒、双层板凳、装棉被褥,砚台不许过厚,笔管须镂空,蜡台须空心通底,糕饼饽饽都要切开。
    严禁考官交通嘱托,贿卖关节,严禁士子与员役协同作弊,违禁者严处。
    1858年,顺天乡试发生舞弊案,主考官、协办大学士柏被问斩,数十名官员、士子受到包括死刑在内的严重处罚。
    清代乡试的考官为正副主考,每省各一人(道光后顺天乡试的副主考为三人),负责命题、阅卷、录取。
    正副主考均由皇帝钦命简放,专用翰林进士出身的官员。
    其中顺天乡试用一、二品大员,其他省用侍郎、内阁学士、翰林院、詹事府和都察院的官员。
    除正副主考外,各省乡试还任用同考官帮助阅卷,同考官也称“房官”,各省8~18人不等。
    顺天乡试的同考官由礼部会同吏部选用科甲出身的官员担任,各省乡试的同考官由担任乡试“监临”的督抚考选,专用邻省接界三百里以外的在籍进士、举人。
    “监临”负责监察、总摄考场事务。
    顺天乡试以顺天府尹为汉监临,任用二三品满官为满监临;各省乡试以巡抚、总督为监临。此外,乡试还设监试、提调、帘官等人员负责管理考场。
    士子用墨笔作答的原卷称墨卷,出场交卷后由弥封人员将卷上姓名籍贯弥封。
    为防考官辨认考生笔迹之弊,将弥封后的墨卷编号交誊录人员用朱砂誊录,称朱卷。
    朱卷誊毕后,经对读人员与墨卷校对无误,分别套封,墨卷存于外帘,将朱卷交内帘阅卷。正副主考批阅各房荐卷,以头场为主,阅后结合第二三场的情况,互阅商酌,取定中额。
    放榜之日,按中式朱卷红号调取墨卷,当众开封,填写榜名,放榜公布。
    乡试放榜后各省试卷调礼部复查,称磨勘。
    房官未荐之卷和主考未取之卷,皆曰落卷,也须略加批语,试后发给考生。
    乾隆间,有时令督抚、学政对中式举人进行复试,嘉庆后成为定制,道光后定赴京复试。
    而清代乡试中额各省多寡不一,依文风之高下、人口之多寡、丁赋之轻重而定。
    如乾隆年间共取1200余名。乡试正榜取中者称举人,此外每正榜五名取副榜一名,亦称副贡。
    放榜之期在九月,第一名称解元,顺天乡试的解元例为直隶人。
    清代乡试于九月放榜,多选寅、辰日支,以辰属龙,寅属虎,取龙虎榜之意。
    又因时值秋季,桂花盛开,所以也称桂花榜。
    放榜时,正副主考、监临、房官、提调、监试等齐集公堂,拆墨卷弥封核实中式者姓名、籍贯,核实后交书吏唱名,唱毕填写正榜。
    榜由第六名写起,末名写完后再提写前五名,由第五名倒写至第一名,谓之“五经魁”。
    填榜至此,时已入夜,公堂上下燃起巨红花烛,经魁出于哪一房官即将红烛一对置于该房官案前,以表荣誉。
    经魁唱名声音特高,曰闹五魁。
    五经魁填写完毕后填写副榜。
    全榜填写完毕,将榜文加盖顺天府尹或本省督抚关防,载以黄绸彩厅,在鼓乐仪仗兵丁的护卫下,送到顺天府尹署或各省布政使司署、巡抚署前张挂。
    发榜第二天,在各省巡抚衙门举行“鹿鸣宴”,由主考、监临、学政内外帘官和新科举人参加。
    新科举人谒见主考、监临、学政、房官,然后依次入座开宴,演奏《诗经》中的《鹿鸣》之章,作魁星舞。
    新科举人第一名称解元,第二名称亚元,第三、四、五名称经魁,第六名称亚魁,其余称文魁,均由国家颁给20两牌坊银和顶戴衣帽匾额。
    匾额悬挂住宅大门之上,门前可以树立牌坊。
    新科举人第二年即可赴京参加礼部会试,会试一科或三科不中,也可以经过吏部的“拣选”或“大挑”就任低级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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