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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大祸临头?
    螃蟹的美味众所周知,自是不必赘言,按理说淮阳郡有地利之便,应该人人喜食河蟹才对。可事实却恰好相反,张鹏经过观察发现,翠花乡的百姓吃鱼不吃蟹,即便是捉鱼时不小心连带网到,也会十分嫌弃的丢掉。
    这真是咄咄怪事了,按理说在食物匮乏的年代,所有东西包括粪便在内都应该被品尝过,然后多次总结经验得出哪些食物可以用来果腹,那些有毒不能吃。像螃蟹这种味道极佳的生物,没道理被放过啊!
    带着这些疑点,张鹏曾经询问过硕父杨,老人家却说从没人吃过螃蟹,也不懂的这东西该怎么吃。而且蟹子经常在堤坝上掘洞,汛期往往会导致决堤,所以不管是农人还是渔夫,见到它们都是一脚踩死了事,根本没想过端上饭桌。
    仅仅是从没吃过就让螃蟹逃过一劫?这一点也不符合我国人民的吃货传统啊。
    摇了摇头,张鹏蹑着脚悄悄来到那泥洞的口子侧面,只见这洞口足有拳头大小,可见里面的家伙分量很足!动物和人不一样,人类经常做会一些无用功,但动物做的一切都是十分精准的,绝不会有小蟹子挖大洞的情况存在。
    生怕惊扰了里面的家伙,张鹏的所有动作都十分缓慢,尽量不弄出声响和震动。说实话,捉螃蟹的方法有很多种,但就徒手来说,那些为了捉一只螃蟹就能挖出半米深巨坑的路数实在太粗野了一些。
    张鹏前世就经常在老家的河边捉螃蟹,对他而言,铁锹都用不上,一根坚硬的木棍就足以了。他给自己的招式起了个很风骚的名字——插菊法!!!
    悄悄探头往洞里面看了看,只见两根毛茸茸的蟹腿正露了出来,这也是螃蟹的习性之一,有时候它们需要晒一下太阳,清理体表的绒毛,以避免细菌过多。
    确定了洞内有螃蟹,张鹏将一根木棍拿在手中,估计了一下洞的走势和那家伙藏身的深度,就猛地往下一插,直接捅在了螃蟹的屁股后面······
    “我是一只螃蟹,生得威武雄壮,在小河湾这一片混,还算有些名气。我有坚硬的外壳和无坚不摧的双钳,这是我能够纵横河湾的凭借。原本,我的生活无忧无虑,即将迎娶第一百二十位夫人过门。可没想到,天有不测风云,我被一个人类盯上了······”
    螃蟹后路遭袭,本能就要往外逃生,要说它八条腿运转如飞,速度已经极快,但怎奈腿虽多,可是短啊!
    张鹏就等着它出来呢,一双大手准确无误地将其扣住,然后拇指和食指仅仅捏住蟹子的背心与腹部,这样一来任它钳子多么有力,也夹不到手了。
    其实一旦被螃蟹夹住手,挣扎是没用的,你越用力,它夹的越紧,最后的结果就是两败俱伤。即便不能把手夹破,夹紫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的,能让人疼好几天。
    对付蟹钳,张鹏自有绝招,只需要对着螃蟹的面部轻轻吹气,螃蟹自然就会把钳子松开。其中的原理他自己也不清楚,但这是从小到大捉螃蟹积累的经验,绝对管用!
    如法炮制,张鹏很快就在这处小河湾捉到十几只巴掌大小的蟹子,个个都是顶盖肥!若是换做前世,这种情况根本就不可能出现,如今却全都便宜的这个黑脸的青年。
    玩了一会,张鹏突然一屁股坐到地上,长叹了口气。如此捕蟹方法虽然简单,但效率其实并没有多高,他之所以如此,只是单纯的想回味从前的记忆罢了。
    横跨两千多年,自己竟然在秦朝做着和前世同样的事情,一种莫名的喜感和伤感接踵而来。他脸上神色复杂,不知是哭是笑。
    张鹏原以为自己可以放得下前世种种,全身心的做一个秦人、古人。但只有亲历者才能明白,无论你做任何事,都摆脱不了自己的记忆。
    发了一会呆,果断地站起身,将屁股上的泥沙拍掉,然后穿上短褐和犊鼻裤,光着脚丫子追赶上一只偷跑出来的螃蟹,重新将其放入鱼篓,扎紧口子。张鹏决定速战速决,用另一种捕蟹的方法,毕其功于一役!
    此法名曰“请君入瓮”,其实就是设置陷阱罢了。他先是在临着河水不远的一处地方开始挖坑,因为都是泥沙,所以也不需要什么工具辅助。仅仅靠着双手,大概一盏茶的时间,一个三掌见方的圆形坑洞就被刨了出来。
    捧了一点河水,将洞壁抹得光滑平直,这是为了防止猎物逃走!
    然后,他又在坑洞挨着河边的一侧挖出一条水沟,将河水引入洞中。之前摸到的鱼此时也派上了用场,在石头上砸了三两下,鱼肉碎成了一块一块,均匀地洒在洞内水中,连接河水的小沟也要撒上一些,作为引诱螃蟹的饵料。
    当这些步骤做好,张鹏从不远处的树林中摘了些枝叶铺到坑洞上方,这就算完工了。
    剩下的,就是耐心的等待。
    日头当空,正是一天中最热的时候,因为刚刚下河洗过澡的缘故,张鹏并不觉得难耐,他选了一处有树荫的沙地,往上一倒,仰面朝天的休息起来。
    人一躺下,脑子就活泛起来了,不知怎么就想起前世听过的一个笑话,说有位富翁十分向往“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生活,于是就斥巨资买了一栋海边别墅。但因为工作太忙,一年只能去住一天时间。而他雇佣的仆人,却每天都生活在别墅里,打扫卫生、做饭、遛狗、看比基尼美女······
    张鹏前世从农村进入城市务工,向往的就是高楼大和霓虹灯;但有一次和白领工程师的短暂交谈,他才知道,城里人都向往农村。
    很多人是因为没钱才打工,但打了工才发自己还是没钱,所以干脆回家种地了。而那些挣了钱的呢,依然想去农村
    自嘲地笑了笑,张鹏觉得自己的穿越说不定是上天对自己的补偿,让他回到最初始的起点,还是做个农民。其实这样也没什么不好,身下沙子带来的温暖让张鹏有了一丝安于现状的打算。
    只是一想到秦朝的短命,顿时什么心情都没了。
    “娘的,既来之则安之,乃翁是死过一次的人了,还怕什么?”
    就在他思考人生哲理的时候,一声声呼唤送远处传来。
    “鹏!!!”
    “士伍鹏!!!”
    张鹏猛地坐起身,将草履穿上,一咕噜跳起来,高声应道:“俺在!”
    来人是两个年轻的士伍,听到声音立刻一前一后寻了过来,满脸大汗的上前一把扯住张鹏。
    这两人都是里中的后生,张鹏倒是认识,冷静问道:“别慌,究竟发生了何事?”
    其中一人答道:“士伍鹏,你大祸临头啦!”
    ps:各位书友的章说和书评,每一条玉米都会看,这也是个萌新的自然反应。最近有读者说书的情节不够快,格局不够大,这的确是事实。因为本书写的是秦农,目的不是装逼打脸各种无敌,而是将一个现代农民工的生活和秦代的乡村生活结合子一起,尽量给大家展现一个原汁原味儿秦朝。离大泽乡起义还有九年时间呢,本书后期会开始争霸,但前期还是让“鹏”好好做一个农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