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术转头看向弯腰侍立在旁的赵宦官,伸出手来,向他招了招,换他近前。
赵宦官不知袁绍这是要干什么,但是既然主上有召,他自当从命,便就卑躬屈膝,行到袁术席前的案边近处,躬身问道:“主上,是茶汤凉了么?”
袁术没有回答赵宦官的此问,他瞧着赵宦官,当着满堂诸多文武大吏的面,问出了一句让大家吃了一惊的话,他说道:“刚才长史和子务的争论你都听到了?”
赵宦官不明袁术此问何意,回答说道:“是,小奴都听到了。”
袁术说道:“长史、子务各坚持己见,一个要我立即增援鲁阳,抵御荀贞之所部来犯;一个建议我宜当机立断,西入长安,你以为此良策,我当选何策为上?”
赵宦官闻言愕然,因为太过惊讶,连礼节都忘了,不觉把头仰起了些,看视袁术表情,说道:“主上是问小奴?”
袁术点头说道:“不错,我正是问你的意见,你对此怎么看?”
赵宦官拜倒在地,惊慌说道:“主上,这等大事,小奴怎敢置喙!”
袁术皱起眉头,说道:“你不要慌,我问你,你就答。你对此事怎么看?如实回答与我就是。”
赵宦官犹不敢言。
袁术没了耐心,怒道:“你再不说,我就令人把你拖将出去,重重责打!”
赵宦官被迫无奈,只好说道:“主上,以小奴之愚见,若是增援鲁阳,以阻车骑,此策固然可取,可李君所言也甚是,车骑今与刘景升两路夹击,我南阳郡地方狭窄,南北统共三四百里,纵深不足,恐怕是难以抵挡,而右将军那边,南阳距邺县路途遥远,河南尹且有车骑的驻兵屯守,则右将军就算发兵来援,他的援兵只怕也不易攻下河南尹,威胁到颍川郡,故而若守南阳,小奴担心早晚是守不住的。因以小奴之愚见,李君所策,即刻起兵西入长安,似乎为上策。”
赵宦官在宫中服侍过,那也是有些见识的,一番话说下来,称得上有条有理。
只是虽有条理,他这通话,却完全是出於他个人的胆怯,而没有站在客观的全局来看。闻得荀贞已然亲自率兵来攻南阳郡,其部先锋至多再有两三天就将抵至鲁阳,赵宦官实早心惊胆骇,——荀贞的威风他可是闻名已久,因此,他当然是巴不得袁术能够赶紧撤离南阳,西入长安,遂於杨弘与李业两人不同的献策之间,他自然而然地站在了李业这边,赞同李业之策。
赵宦官把自己的意见说完,袁术挥手叫他退去一边,目光落回堂上,顾盼诸人,说道:“我意已决,就用子务此策!今天便传檄各部,做西入长安的准备,最多五天之后,全军开拔!”看向杨弘,说道,“长史……。”
杨弘满脸震惊的神色,听到袁术呼呼唤,下意识地应道:“下吏在。”
袁术说道:“你说得不错,当我引主力西向之际,荀贞之可能会纵兵追击,为阻其追,我给你兵马五千,就劳你留守宛县,为我把他和刘景升挡住;你不是才去见过吕布么?我并会给吕布去檄一道,令他听你节制。德业啊,这南阳郡和江夏半郡,我便都交给你了!”
杨弘如遭雷轰,他尽管是伏在在地上的,可这会儿却觉得双腿发软,竟是伏拜的姿势都有些支撑不住,他连连叩首,大声说道:“明公!不可也!”
“你不愿为我留守?”
“明公!明公!南阳不可弃,长安不可去啊!”
袁术再次问道:“长史,你是不愿为我留守么?”
“明公只要有令,莫说留守南阳,就是叫下吏去死,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下吏也甘心去死。可是明公,这长安委实是去不得啊,明公!赵宦一阉人耳,他懂什么军国之事?明公怎能听从他的意见?”
两边席上诸吏,泰半起身,包括舒邵、张勋等在内,俱皆伏拜堂中,随着杨
弘,恳切进言,劝谏袁术,万不可听赵宦官之言,采纳李业之策。
如果说杨弘的劝谏话语,尚算委婉的话,舒邵激愤之下,话可就说的没那么委婉了。
李业听见,舒邵高声叫道:“明公!阉宦、小人之言,岂可听之?明公今若必欲听之,则坏明公大事者,即此阉宦、小人也!”说着,“通通通”朝地上磕头,磕的额头上鲜血下流。
李业的脸上一阵清,一阵白。
阉宦、小人,这是在说谁?阉宦,是说赵宦官,“小人”又说的是谁?更过分的是舒邵不知有意还是无意,在说到阉宦、小人这两个词时,语速颇快,将这两个词几乎是连到了一起,听入耳中,好像说的是“阉宦小人”。阉宦是残缺的男人,而且因为党锢之祸,士大夫对阉宦那是恨之入骨,“阉宦小人”比单单一个“小人”,更具有侮辱性。
泥菩萨尚有三分土性,何况在袁术决定采纳李业“西入长安”此策后,李业於袁术府中的地位,现在可以说是已经终於超过杨弘,成为第一人了,他又怎能忍得了舒邵这般含沙射影辱骂他的言语?李业愤然起身,拽住衣袖,猛地一挥,向袁术说道:“明公!前时正旦朝贺的晚宴上,舒邵就借酒发狂,对明公不敬,今日又出不逊之言,是可忍,孰不可忍!下吏敢请明公将舒邵治罪,以儆效尤。”
劝谏袁术不可采用李业之策的吏员,占了堂中总共吏员数目的一半多,袁术看着堂中现下这乱糟糟的场景,也觉得确实是非得拿出些雷霆手段不可了,否则这场面将不可收拾,西入长安的打算也实现不了,他遂就听了李业的进言,提起案上的玉如意,用力摔扔到案前地上。
一声脆响,令堂上诸吏进劝的话语声慢慢小了下来。
袁术高声唤堂外的甲士进来,令道:“取舒邵首级!”
堂外的甲士是袁术的亲兵,当然只听从袁术的命令,袁术一令既下,便有十余甲士涌入堂来,从伏拜地上的众吏中拽起舒邵,拖着他往堂外而去。
杨弘等人惊慌失措。
杨弘急忙说道:“明公!舒邵亦是出於忠心而才口不择言,弘斗胆请明公开恩,留他一命。”
李业在边上说道:“明公,以下吏看,舒邵哪里是出於忠心?他分明是出於叵测之意!当此荀贞之兵马将至,需明公立即决策之际,他却沮明公之意,不欲明公行良策,他想做什么?下吏闻之,他与朝中书信不断,他是不是已经投靠了荀贞之?他是不是想把明公留在南阳,是不是想以明公来换他的荣华富贵?”
与朝中书信不断云云,这事儿的确是有,可袁术帐下的这些大吏们,无不出自名族右姓,哪个没有几个旧友、族人或姻亲在朝中为官?事实上又何止舒邵,包括杨弘、李业等人在内,与朝中故旧通信的多有。以此为由来指责舒邵对袁术不忠,存有异心,委实牵强。
杨弘说道:“明公,如果说与朝中通书信即是对明公不忠,那明公知道的,弘也尝有与弘的朝中故旧亲友通信!明公,舒邵忠义之士也,他怎会对明公生存异心?弘乞请明公三思,可不能枉杀忠臣义士!”
张勋等吏也都纷纷向袁术进言,为舒邵求情。
眼看着堂中又要闹成一片,袁术大怒,催促甲士,说道:“我令尔等取其首级给我,舒邵的首级何在?”
被袁术这么一催促,甲士们慌忙加快速度,将舒邵强拉出到堂外,亦没空再等把舒邵拖到什么偏僻的地方了,直接就在堂门口的走廊下,砍下了他的脑袋,找了个托盘,将其首级放在其上,由甲士中的一个军吏捧着重入堂中,献给袁术。
刺鼻的血腥气味传开,诸吏看到了托盘上舒邵死不瞑目的首级,顿时间,进劝袁术的声音就像被大浪打翻的群帆,迅速的小了下去,接着安静下去,无人再作任何声响,堂中死寂一片。
袁术摆手说道:“拿下去!”
捧
舒邵首级来献的那个军吏,便又捧着舒邵的首级,倒退出堂。
袁术虎视堂中,说道:“我意已决!还是刚才的话,即日就传檄各部,做西入长安的准备,至迟五天后开往长安!长史,我给你五千兵马,由你节制吕布及其帐下诸将,为我留守南阳!”问诸吏,说道:“汝等谁还有异议?”
堂上鸦雀无声,众多的文武大吏个个噤若寒蝉。
就是杨弘,这个时候也一句话不再说了。
袁术右手拈住袖角,背到身后,起身站起,迈开步伐,从旁边的侧门出去,前往后宅。
赵宦官抖着腿,赶紧追上,从行於后。
李业亦从堂上离开,跟了上去。
“明公一戮,尽显君威!明公,以舒邵一人之首级,而就此可定全军上下之心矣!下吏已然可以预见得到,明公接下来的用兵长安必然将会是十分之顺利。”李业这样对袁术说道。
袁术哼了一声,说道:“子务,欲成大事,就得杀伐果决。虽然我一向以宽仁待士,然值此关键时刻,却也只能行此雷霆手段了。”
李业说道:“是,明公,欲成大事,就非得杀伐果决不可!”
袁术说道:“不过舒邵毕竟跟随我也有这么长时间了,今日杀他,亦不得已而为之。”吩咐赵宦官,说道,“你取些金银,遣人送去舒邵家中,给其妻子。”
赵宦官颤声应诺。
袁术一边走,一边寻思,想了会儿,与李业说道:“子务,荀贼兵马还有两天就将到我南阳郡界,而等我全军做好去长安的准备,却至少得需要四五天,这也就是说,鲁阳等县必须得把荀贼及其所部挡住五天才行。你说我最好遣谁人何部往去援助鲁阳,才能达成此之目的?”
刚才堂中一多半的吏员支持杨弘,反对自己的这幕情景浮现李业眼前,他听了袁术此问,不假思索,立刻回答,说道:“明公,以下吏之愚见,此任只有一人可以担之。”
袁术问道:“何人也?”
李业说道:“便是长史杨弘!”
“杨弘?子务,你不是建议我用他留守宛县,为我断后,以阻荀贼、刘贼可能会有的追兵么?我刚在堂上也已给他下过这道命令了啊。”
李业偷窥袁术神色,受到:“明公,此一时,彼一时也。用杨弘留守宛县,此确乎是下吏的建议,然以眼下的形势而言之,下吏以为,却不妨可以一变。”
“哦?”
李业说道:“明公,眼下之际,非杨弘不足以担增援鲁阳之任也!毕竟荀贞之……,荀贼擅长用兵,若遣别将往援鲁阳,只怕非是其敌,而杨弘既有智谋,复在军中又有威望,若用他增援鲁阳的话,下吏愚见,多的不敢说,挡住荀贼四五日肯定是不成问题!”
“好,就按你的意见!”
当天,袁术给杨弘下达檄令,命他引兵两千赴鲁阳驰援,抵御荀贞所部,并严令他接檄之当时便就启程出发。杨弘接到檄令,赶紧求见袁术,想再作进谏,袁术不见他。杨弘没有办法,只好去到营里,领了兵马两千,出宛县北赴鲁阳驰援。
又於同日,袁术给郦国县的郭汜去了檄令一道,叫他做西入长安的准备,等到出发时,由其部来作先锋;又给远近各营传檄,命令各营都即刻开始做西入长安的预备,定下五天后全军开拔,往去长安。等等,这些且不必多言。
又於当天下午,从南边传来军报,果然如杨弘等人所料,刘表部的兵马出了襄阳,攻向朝阳。
本来就料定了刘表会出兵,这道军报也就罢了,而於这天晚上,半夜又一道紧急的军报送到袁术府中。袁术已然醉后搂着李业才献给他的陈氏女睡下,赵宦官不敢打扰他,便没有为传报的军吏向内通传。却次日袁术醒来,见到传报的这军吏,闻了此报,吃惊变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