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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傻子
    三年也许不足够考验一个男人的真心,就像霍明安。
    她陪他从籍籍无名到人前显贵,十年,她人生中最绚烂的年华,满心欢喜,一腔热忱,最后都喂了狗。
    所以,她并没指望宋承郗能真的等她,不过是不愿看到他眼下的失望。
    人生苦短,何必互相折磨呢。
    可凌霜这么说的结果,就是宋承郗激动到发了狂似的,狠狠地把她折腾了两个多小时。
    没有继续,是因为他还要趁着天没亮再翻墙回去。
    凌霜累得很了,根本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走的。
    她一直睡到十点多才醒,迷迷糊糊地从床上坐起,睁开眼睛,忽然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整个房间的地上,全部铺满了玫瑰花瓣,天花板和墙上,满满当当地挂着粉色的气球,一眼看去,就像结婚的新房一样。
    在她睡着的时候,他都干了些什么啊。
    凌霜叹了口气,低头,看到床边不远的地方有一块被花瓣覆盖的凸起。
    她走过去,拂去上面的花瓣,见下面是个木质的八音盒。
    上面还贴着一张卡片,字迹好看地写着七夕快乐四个字。
    凌霜打开八音盒的盖子,里面的旋转木马立刻转动了起来,发出悦耳的机械音,是贝多芬的《致爱丽丝》。
    即便是年少时的霍明安,都不曾为她做过这样的事。
    凌霜看着旋转木马上亲吻的两个小人儿,看着看着,眼睛就湿了。
    “傻子。”她也不知道是说在她自己,还是说宋承郗。
    手机铃声适时响起,凌霜站了起来,从枕头底下拿出手机。
    “补你七夕的礼物,喜欢吗”宋承郗问得小心翼翼。
    凌霜不知道怎么的,脑子里全是一只小狗摇着尾巴等她回应的画面,忍不住就笑了。
    怕被他听到,她低低地嗯了一声。
    “你感冒了”宋承郗听她的声音有些闷,紧张了起来。
    “没有。”凌霜止住笑,轻咳一声,“刚睡醒,嗓子有点痒。”
    “哦。”宋承郗沉默了一会儿,许久才又说,“我爸让我到公司帮忙,他看得我很紧,我暂时不能去你那边了。”
    “那挺好的,你好好上班吧。”凌霜忽略掉心里刚才一闪而逝的失落,给他鼓励道,“加油,宋先生。”
    宋承郗其实一点都不想去,他不喜欢那种整天像戴着面具一样的生活,可是他知道,如果他不能变得足够强大,他就没办法保护凌霜,就不能跟她永远在一起。
    凌霜知道他在想什么,不过两人一旦融入不同的环境里,各种距离就会越来越明显。
    说不定,他就会自然而然地离开她了。
    这其实,是对他们来说最好的结果。
    她终于选到了一家还不错的公司,正好今天跟他们的ceo见面。
    对方说了约定地点,叫北城南浔,还给他发了个定位,她也没看,直接导入了导航。
    可她下了车才发现,取个那么文艺的名字,居然是家歌城。
    她转身就往回走,从里面出来个女人,文文静静地在后面叫道:“凌霜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