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时代 作者:沉若冰
第三百七十二章 周家小少爷
李志和的话让周瑾瑜陡然一惊,对于已经消失踪迹的林玲,周瑾瑜有种分外想念的感觉,尤其是到了家乡,触景伤情之下,最为想念的人的确非林玲莫属,人之中总有最为亲昵的存在,在感发挥的时候,最容易记起的就是有着骨亲情的那个人,周不渝对于周瑾瑜来说是无法忽略的存在。
站在田埂上周瑾瑜久久不语,李志和的神情自然道:“怎么了?有什么不好的地方吗?”
周瑾瑜摇头道:“没什么,先回去吧,吴生,让你媳妇做些好吃的,今晚怕是要和李大哥痛饮几杯了。”
中国人的关系学也是一门奇妙而独特的学问,周瑾瑜即使学贯中西,却也逃不开这个怪圈,酒桌上总是最容易交流感情的地方,喝酒也是最好的交流方式,几杯自酿的白酒下肚,周瑾瑜忍不住打开话匣子道:“李大哥,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你应该是被判了二十年,怎么这么快……”
李志和看了看周瑾瑜一眼,脸上略红道:“想不到我李志和刚硬一生,到头来还是仰仗了他人鼻息,这件事其实还是林玲帮得忙,她有一个哥们儿管得是案件跟踪,类似于古代的冤案翻供之类的,她把我这事儿一说,那人就答应了可以帮忙,因为方文海和莫怀等人的罪证确凿,我的同伙之嫌又被推翻,所以刑罚骤减,前两个星期又在狱中协助地方提供了极为有用的罪证,让一名涉黑人员服了法,获得了官方赦免,立时便被释放了,说起来也算是因缘吧,尽管我对现行的律法制度存在不满,但实际上我的确是因此而获得了谅解。”
李志和望着杯中的酒苦笑了一下道:“虽然是出来了,而且官方有意恢复我的身份留用,但是我却心灰意冷,不想再做警察了,出来之后,先是回了趟老家报平安,我这种人没有什么生活技能,所学无非就是打打杀杀的东西,家里实在留不住我,我就上了北京去找林聪,这哥们儿相当仗义,留我住了好一阵子,到处给我打听工作的事情,我又实在不想做个普通保安浪费所学,后来通过林聪,我找到了林玲,一起聊起来,她让我来找你,说我可以在你这做的很好,再不济,也可以当个私人保镖什么的,不过,比起商场保安,还是私人保镖比较刺激。”
周瑾瑜苦笑道:“那是李大哥太抬举我了,我现在就是一农民,哪里需要什么保镖,如果李大哥不嫌弃,就再这里住一阵子,看我身边有什么事情是你适合做的,你就告诉我就成了,李大哥虽然跟我交情不深,但是却非常投缘,当初如果不是立场不同……”
“我们早已成了知交好友是吗?这句话可是我在入狱前与你说过的,如今倒真的应验了,那个时候我一直觉得你跟林玲很登对,希望你能够帮助她完成她的事业,可是却没想到她也受到我的影响,放弃了警务工作。”李志和抢白道。
周瑾瑜放下酒杯略有踌躇的问道:“李大哥……林玲现在如何了?近况可好?你有见到她的孩子吗?她……是不是恨我了?是不是……不再爱我了?”
李志和看着失落的周瑾瑜摇了摇头道:“这事情我本不想说的,可是你如今虎落平阳,也没什么说不上的话了,其实,从认识你这个人起,我就一直很欣赏你,你是唯一一个看破了我的布局,并且逼迫我迷失自己的聪明人,但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我带你去见一个人吧,见到了他,许多事情就不需要我多说了。”
周瑾瑜还处于一种茫然状态,端着酒杯还在思索李志和的话,却被李志和扯起来往村口走去,在村口有一家派出所,虽然很小,并且也没有多大能力处理当地的纠纷,但那确实是国家执法部门,平时也没什么人敢去冲撞,李志和扯着周瑾瑜三五十步走到了派出所门口顿住了脚步问道:“对了,在见到这个人之前,小玲儿托我问你一句,假如她是在刘诗涵之前遇见你,假如在她之后不会发生你父亲的逝世,你会不会选择她?”
周瑾瑜怔了怔神道:“小玲儿这话问的奇怪,这世上哪有那么多假如,你如果能回答她的话,就这么告诉她,如果她肯回来,我身边的位置永远给她留着,这无关爱与不爱的问题,是小不渝缺少不了我们彼此任何人。”
李志和看了看周瑾瑜才道:“你这说法倒是和她有异曲同工之妙,不过,这样的回答也足以去见这个人了,见到了他,很多事情你心里就该明白了……”他继续迈步进入派出所,派出所里只有一名四十余岁的女人在值班,她正用一糖逗弄着身边四五岁大小的孩子,那孩子长得白白净净,如同瓷娃娃一般,任何女人看见都能激起浓烈的母,仿佛是漫画中走出来的小正太,萌意十足。
李志和见到那女人便道:“大姐,谢谢你给我看孩子了,我已经找到要找的人了,实在是太感谢你了。”
那名女警站起来看了看周瑾瑜,眉头一皱道:“你算是什么父亲啊?把这么好的一个孩子扔给别人带,太不像话了,这次领回去可要好好生养,若是让不渝不开心了,随时到派出所来告你的!”她随即又拍了拍周不渝的肩头道:“不渝,那是你父亲吗?还不快过去!”
周瑾瑜整个人都僵硬了,他甚至无法扭转脖子去用困惑的眼神质问李志和,只能眼睁睁的瞧着日思夜想的儿子,周不渝气色很好,但是看着周瑾瑜却感到十分害怕,他偷偷的拽着李志和的手不敢迈步过去。
周瑾瑜的眼眶瞬间湿红,他三步做两步走上前去一把将周不渝抱在怀里,用略显胡茬的下颌蹭在对方的脸上,不断的亲吻着周不渝的脸颊道:“儿子,我的好儿子,爸爸想死你了……你这个坏孩子,偷偷跟你母亲去了哪里?不知道爸爸日夜思念着你们吗?都已经让我找到你们了,干嘛还要避开我?这个世界这么大,一不注意就再也找不到了啊!”
周不渝瘪了瘪嘴,这才紧抱着周不渝道:“爸爸,我也想你!我问妈妈为什么不见了爸爸,妈妈只是哭,都不说话……”
李志和在一旁看得也是心中憋闷,好一会儿吐出长气道:“走吧,别在人家的地方说话了,对不起,打搅了,大姐!”那名女警显然也是十分喜爱周不渝,还与周不渝挥手打招呼告别。
周瑾瑜抱着周不渝,让他坐在自己的肩头一步步往家里走去道:“多谢李大哥了,这千里送子的恩德,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感谢。”
李志和看着周不渝喜悦的笑容道:“这话说的见外了,我与小玲儿情同兄妹,与林聪是生死相交的好弟兄,周不渝与我来说就是亲外甥一般,我自然也乐得他健康成长,你与小玲儿的事情我都从林聪那里听说过了,这事儿也怪不得你,你为她们母子也是牺牲极大,数次犯难于生死之间,换做其他无情人是决计做不到的,如果不是因此,我也不会答应小玲儿将周不渝送来。”
周瑾瑜叹了口气道:“小玲儿是怕我在失意之下没了人生动力,也是怕我受到巨大的打击无法自己站起来,这才将不渝送来我身边吧?对于她来说,周不渝就是她的命**子,这如同将她的命托付给了我一样,我是真心感谢她……不!不应该用感谢这个词,但是内心里却充满对她的好感。”
李志和答道:“小玲儿本就是这种宁愿牺牲自己也不愿他人受伤的好女人,她的子也不知是怎么养成的,每每想到她那些经历,都觉得她是个了不起的女人,对于周不渝,我就更加充满了喜爱,我已经认了不渝做干儿子,虽然没有经过你这位生父的同意,但想来应该是不会拒绝我吧?”
“怎么会?我高兴还来不及,有李大哥对他的疼爱,不渝今后的路便更顺了……走,不渝!你饿不饿,爸爸给你做好吃的?”周瑾瑜再次表达了欣喜与感谢,就与周不渝嬉闹着回了农庄。
因为当时已经夜了,周瑾瑜只是亲自下厨做了几个小菜和周不渝平时爱吃的,再次与李志和畅饮后就草草收场,带着周不渝洗了个澡后,父子两人光溜溜的滚在了床上睡去,这还是周不渝第一次与自己的生父如此亲昵,这时的他很兴奋,夜里闹了很久才睡,周瑾瑜又是哄他,又是醉意上涌,很是辛苦的才沉沉睡去,这时才觉得养大子女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情。
第二日早上,到了日上三竿之时,周瑾瑜才悠悠醒转,自从回了家他就再也没有用过闹钟,向来是睡到什么时候起就什么时候起,平时那些琐事都有人处理,实在没主意了才来让他拿个主意,的确是过起了十分惬意的日子。
周瑾瑜将周不渝叫起来后,周不渝自顾自的穿好了衣服,父子两人站在镜子前一般的动作,一般的打着哈欠一副睡不饱的模样,然后一般动作的掠了掠头发,这时候周瑾瑜才发现周不渝跟自己是如此相像,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又是对他满心的疼爱,忍不住抱起来亲了一口,这才带着他去洗漱,两人居然连刷牙的动作也一模一样,甚至包括漱口的时候都会仰起头“咕噜咕噜”一阵口里的水才喷出去。
“哇,你这小子到底是在娘胎里就开始模仿我了吧?怎的跟我一模一样呢?快说实话,要不爸爸就不带你去买新衣服了!”周瑾瑜终是忍不住的问道。
周不渝回答道:“妈妈说了,这般做的男子才会让女人心动,都是妈妈教我的。”他一双很是无辜的眼睛眨呀眨的,释放出的萌型眼波,让周瑾瑜都觉得心软如棉,哪里下的了嘴说狠话,而且周不渝口中无意的回答,却让周瑾瑜再次感觉到了林玲那深刻的爱意。
到了大中午吃饭的时候,周瑾瑜才出现在大家的面前,郑重其事的将周不渝和李志和介绍给了大家认识,周瑾瑜现在这个模式有点像大作坊,而这些老思想的师傅们也都觉得是周家的一份子,虽然不晓得夫人是谁,但是对这个突然多出来的小少爷也是百般喜爱,吴老爹更是老怀安慰,他总是怕东家后继无人,先是周瑾瑜回来继承家业,又有周小公子突然出现,令他觉得周家的未来越来越深远,这日中午更是让吴生去二十里外的村子买了两条黑狗回来,当夜便宰了吃狗锅子,狗锅子好似是周家的传统,每当喜事上门,就非要吃上一顿,而且非得是纯黑色的狗,也不知是什么时候留下来的说法。
这一日,周瑾瑜也兴奋之极,抱着周不渝在农庄各个角落转悠,遇着人就将自己的儿子介绍给他们,得了一两句祝福,就立即掏出红包发过去,李志和在他身边提着一个包,里面满满的都是百元大钞装好的红包,这是在昨日夜里就拜托他去弄得。
一直到天色黑了回了农庄,周瑾瑜还有些遗憾道:“可惜了,若是起的早一些这些红包就都发出去了,要不回去吃饭的时候,给那些庄里人再发一遍?”
李志和无语的笑道:“我怎么感觉你就那么像地主老财呢?是钱多烧的吗?要是实在发不完,你就直接给我好了!”周瑾瑜对他翻了个白眼,直接无视他的调侃,抱着周不渝往庄里走去,固然周不渝说了好多次要下来自己走,但是周瑾瑜都不肯,只说自己在他小时候都没有抱过,如今有了机会自然要弥补回来,三天内都不许他走路,哪怕是上厕所,他也要抱着,李志和知道他是想用这种方式来体会林玲的辛苦,来表达对林玲母子的歉意,便也没有说话。
黑狗可真的是对了李志和的胃口,他大块朵颐之际与庄里人推杯换盏,这家伙在官场时候就没少过应酬,平时把自己关在办公室里还经常自斟自饮,十足的是个酒鬼,但是比起老彼得不同的是,李志和也不知是什么构造的,居然酒量惊人,号称千杯不醉,而且越是烈酒他就越来劲,喝的也就越多,很快就与子耿直的庄里人打成了一片,只是半个晚上的功夫,就将庄里的师傅们全部撂倒,包括吴生在内,都没有人能站起来说句清楚话,李志和依然理智清晰的留住周瑾瑜要再来几杯。
周瑾瑜吩咐各自师傅的内人将人带走,又趁着李志和的酒醒再续了几杯,实在是周不渝躺在他怀里都睡着了,李志和这才作罢,临睡前,李志和一拍周瑾瑜的肩头道:“痛快啊!痛快!这种日子才是我李志和最喜欢的日子,让那些勾心斗角见鬼去吧,每天都能喝的这么痛快便是什么烦恼也没用了。”
周瑾瑜笑道:“李大哥以前可是刑侦队长,怎么连喝杯酒都不如意吗?”
李志和摇头道:“能让我李志和瞧得上眼坐在一起喝酒的没有几人,以前是身份敏感,更加不敢喝的放肆,如今这庄子里都是诚心诚意的感谢我的,是愿意和李某人做个酒友的,没有任何其他意思再其中,这酒自然也就喝的痛快了,周老弟,我告诉你,喝酒其实并不是目的,那只是一个过程,重要的是,在这酒中能够感受人心,你会有温暖的感觉……嘿嘿!西洋人的东西你是会不少,但是中国酒文化的博大深你还是得多历练啊!就你这小酒量……啧啧啧,别说我瞧不起你,十个周瑾瑜捆在一块儿我也不待见!”
“我服了!我服了还不成吗?能让我周瑾瑜说个‘服’字的人,也没有几个,李大哥算得上是个人物!不知李大哥今后有什么打算?可愿意留在我身边?只是你也看到了,我现在就是这个情况,没什么事业可言,顶多就是个乡下老财,怕是耽误了李大哥的宏图大志。”周瑾瑜道。
李志和看了看周不渝道:“我既然把不渝带来了,就一定会看着他健健康康、平平安安,你就算想赶走我,我也不会走的,他若是留在你身边,我就给你做个私人保镖吧,反正寸步不离的保护你们的安全。”
见李志和说的如此真诚,周瑾瑜心下万分的感动道:“李大哥……谢谢你!我知道我本没资格说这句话,就算是我替小玲儿说的吧,改日有机会,一定和她一起陪你喝个痛快。”
李志和拍了拍头,他今晚喝了就算没有十斤也有八斤,都是农家自酿的米酒,后劲特别大,先几分钟还能保持清醒,这个时候却是有点上头了,他扶着门框往里走道:“那你得多练练,别把什么压力都扔在小玲儿的肩上,明日不是还要陪不渝去买东西吗?睡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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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和这个人物角色在此就定型了,是周不渝寸步不离的保镖,当然周不渝跟在周瑾瑜身边,自然也就成了周瑾瑜的保镖,总算有了第一个‘小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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