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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探秘外太空,发现】 第五十九章:麋鹿王
    血战狼群的时候,还是没忍住开了子弹枪,想来子弹枪的枪声已经惊扰了对面悬崖上的麋鹿群。
    何况,就算枪声没有惊扰,狼群凄惨的叫声恐怕早就惊扰了它们。
    即便如此,我和米中卫再商议一番之后,还是决定爬上对面悬崖一探究竟。
    主要是我这样坚持,我之所以这样坚持是因为不到最后一刻,绝不想放弃。这不是个人荣辱的事情,而是直接事关几条人命的大事。
    中卫的担忧也不无道理,她主要是害怕我们再遇到狼群,或者比狼群更凶猛的食肉性动物。
    我们一边挥汗如雨朝着对面悬崖攀爬而上,一边期待着麋鹿群最好没有受惊逃离。
    时间亦如蒸发的流水在飞速的消逝,转眼间半个小时悄然而逝,我们终于到达了目的地。
    非常幸运的是,麋鹿群还没有散去,我与中卫藏匿在那块足有几百米大的巨型岩石背面,商议着猎捕计划。
    经过商议,我们决定一左一右包围麋鹿群。这样一来,不论麋鹿受惊朝哪个方位逃跑,至少有一人可以猎捕到对方。
    计划筹备充足之后,冲彼此做了一个鼓动的手势之后,便一左一右而去。不消几秒钟,便已到达麋鹿聚集地左右两侧。
    可以这样说,再只需一步便会进入麋鹿视野范围。
    当断不断,反受其害!
    我没有多想,再确定中卫已经做好准备之后,麻利的冲上那块既大又平整的灰色岩石,想都没想便冲着距离自己最近的那只坐卧着的麋鹿飞奔而去。
    他奶奶的,对方坐卧的时候,根本没看出有多大个头。
    现下,对方受惊一跃而起,才发现原来个头足有五米多高,而其他的麋鹿最多也就三四米高。
    这可如何是好?
    想要换个目标进行猎捕,可是心底明白在这种时候,最忌讳的事情便是更换目标物。
    也就在一念之间,虚荣心又开始作祟,心想若是能猎捕这只巨型麋鹿,必定能叫巾帼不让须眉的米中卫和总是傲慢不羁的王志刮目相看。
    作为一个男人,特别是探险团队的领队,我自然也需要别人的仰视。
    豁出去了!大不了,英勇就义!
    只要不死,便能一跃翻身!
    想到这里,斗志蓬勃,也没再多犹豫,拼了老命般冲着目标物扑去。
    对方在前面撒腿快跑,我再后面紧追不舍,本以为追上对方,跃到对方身上即可。岂料,刚追十几米,对方猛地停了下来,转
    过身来将那两只枝错纵横有奇大无比的鹿角对准了我。
    幸亏我刹车及时,不然就正面撞上去了。
    对方明显不准备再跑,准备正面回击,现在一边踏动着极不安分的大蹄子,一边随着我的转动周旋着。
    这可如何是好?
    就算现在我想要放弃这头巨鹿,转寻另一个目标,恐怕也已经来不及了。
    我试探性的往后退了几步,对方毫不松懈的追了上来,我又试探性的向前挪了一小步,对方就像被侵犯了一样,猛地直扑过来,那双可怕的鹿角不偏不倚正对着我的腹部。
    不是它死就是我亡!
    我抖擞抖擞精神,准备一战究竟。
    话虽如此,可怎么战,却一点也没概念。
    我瞧瞧旁边的米中卫,其已经跃到了一只四米多高的麋鹿身上,此刻正抓着麋鹿的两角,展开最激烈的斗牛士的驯服。
    “双腿扣在它的腹部,”眼看中卫就要被摔下去,我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顾不得自己这边的危机,冲着中卫这般唤道。
    也就在这一瞬间,我身边这只巨型麋鹿抓住时机冲我猛扑而来,得亏我眼疾手快一转身躲了开来,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麋鹿不给我喘息的机会,调转身子,再次猛扑而来,我一个大跨步避开对方,然后脚尖撑地,腾地而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跃到对方身上。
    辛亏旁边有块大岩石,不然想要跃入对方身上,还真不容易。我腾地而起后先在那块大岩石上撑了一脚,然后才跃入对方身上。
    跃到对方身上之后,丝毫不敢怠慢,动作一气呵成。先匍匐身子死贴在对方背上,然后抱住对方的脖子用以稳定自己的同时控制对方的方向和速度,与此同时,两只腿死死的扣在对方的腹部。
    对方也不是吃素的,岂能容忍一个骑手骑在它身上?
    先是像得了羊癫疯似的,大幅度晃动着自己的躯体,试图将我从它背上摔下去。
    后来,见摔不下去,又蹦到岩石处,冲着岩石使劲的撞击自己的腹部,试图将我撞下去。
    这一撞,险些撞断了我靠近岩石的那条腿,得亏我眼疾手快抬起了那只腿。
    可是,对方也非等闲之辈,好似明显就在等这一刻。还不等我将那只脱离对方腹部的腿安置在别处,便再次进入羊癫疯模式,索性,我动作敏捷再次将那只腿固定在对方的腹部。
    然而,刚刚固定住,对方又进入撞击模式。
    如此周而复始十几番,对方可能是
    累坏了,渐渐消停了下来。
    这算是驯服了?我心底升起这样一个疑问。
    转头想问问王志同志,我是不是已经驯服这只麋鹿,只耐距离太远根本看不到对方。
    也就在这是,看着米中卫驾驶着一匹四米多高的麋鹿英姿飒爽而来。
    对方明显已经驯服了这只麋鹿!
    我一边为对方打心底里高兴,一边面子上又有点过不去。
    我一个堂堂大男子汉,岂能败给一个女人?
    我准备再战一局,彻底驯服这只巨型麋鹿。
    为了让对方躁动起来,我腾出一只手来,用力的拍打在它的脸上。
    我就是要挑衅,就是要惹怒对方,然后彻底驯服对方。
    可是对方好似看透了我的心思,按兵不动。
    这还了得?我决定放大招,诱you惑对方。于是,下意识的松开了死扣在对方腹部的腿脚,并且慢慢的将匍匐在对方背上的身体一点点松开。
    好家伙,这一次,对方明显中计了,立即躁动起来。不到一秒钟便进入了羊癫疯模式,幸亏我早有准备,成功的在一秒钟之内搂死对方的脖子的同时,腿脚死扣住对方的腹部,身体匍匐在对方的背上。
    又是一番驯服与被驯服之间得较量,不过持续时间并没有上次那么长。这一次,只持续了两分钟,对方便向泄了气的皮球一样不再挣扎,反而变得温顺起来。
    我知道自己已经彻底驯服了这只麋鹿,心底说不出的欢腾。也就在这时,看到王志驾驶自己的麋鹿飞奔而来。
    对方明显很羡慕我的坐骑,来到我身边之后,一个劲的绕着我的坐骑转圈打量。眼底尽是羡慕之情,嘴里全是啧声慨叹。
    米中卫也没有吝啬自己的赞誉,冲我这样说道:“张大哥,真没看出来,你还真有两下子,以前真是小瞧你了。”
    “来日方长,慢慢了解也不迟,”我故作淡定的说道,语毕又有点意犹未尽,便又这样得瑟到:“人与人之间接触,一般短时间内只能了解其中一两个方面,想要全面了解一个人,还得是需要一番时间。”
    话语刚落,一个机灵,突然意识到承担在自己肩上的重任,于是丝毫没有怠慢,立即下达了启程直奔地心世界的号角。
    云在太阳头上轻轻的飘着,一会儿像轻柔的棉絮,若飞若停,召之即来挥之即去;一会儿像奔腾的骏马,向远处奔驰,好似要奔赴疆场。乳白色的浮云下,我们齐唱凯歌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