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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玉门
    从龟兹城出发,沿着赤河一路东行,绕过蒲昌海,也就是后世有名的罗布泊,穿越一片不大的沙漠,就是域外第一关,阳关。

    而隔着一天的路程,与之遥遥相对的则是更付盛名的玉门关,入关之后便是河西走廊,这一带在后世是新华夏的第一个石油基地,而让刘稷留意的是,这里的第一口油井,是人工挖掘出来的,仅仅只有十五米井深,就在老君庙一带,当时他还特意去游览过。

    只不过,相据千年之久,在没有一个参照物的情况下,已经完全找不到方位了,唯一能让他做出比较的,只有矗立在戈壁之上的雄关。

    后世由于风沙侵袭,只剩下了一些遗迹,如今却是关墙高耸、红旗招展,土黄色的墙体,与周边的环境相偕一体,唯一不同的是,关外是一块块开垦过的田亩,因为这个时代,还不曾完全沙漠化,一条充沛的河流从附近流过,它发源于走廊的一侧,祁连山。

    封寒月好奇地跟在一旁,看着刘稷在荒芜的黄土地上敲敲打打,甚至有时候还会蹲下来,抓起一把土,在鼻子下嗅嗅,有时候还会用短刀挖上一挖,似乎土下面,埋藏着什么宝贝。

    让她好奇的,是男子的态度,神情专注,一丝不苟,她从来没有看到这样的五郎,以至于不忍心去打拢他,因为,这种状态下的男子,浑身上下散发着一种极为独特的魅力,完全颠覆了她之前的印象。

    两人相识近十年,在封寒月的眼中,五郎是桀骜的,不羁的,甚至是孤独的,做事从来都是直接了当,丝毫不顾忌后果,闯过无数的祸,因此才会有那样的恶名。

    可她知道,这一切是有原因的,此时的封寒月还不懂什么叫做战争创伤后遗症,但她亲眼看到过,五郎在梦中的叫喊,让人心疼无比。

    或许是受主人的状态影响,阿狸也在四下里刨着,它的利齿比短刀还要好使,加上这一带的土质比较疏松,一爪下去就是一个大坑,它也不知道主人在找什么,把他当成了一个玩乐,东一刨西一刨地,乐此不疲。

    既然如此,刘稷也懒得自己挖了,将阿狸刨出来的坑一个一个看过去,直到一处停下来,封寒月左看右看,怎么也看不出,这里与其他的坑有什么不同。

    刘稷用短刀挑起一簸土,放在鼻下,轻轻地嗅着,鼻间传来的味道,让他仿佛闻到了这世上最香甜的甘露,而实际上,那是一种略有些刺鼻的味道,甚至可以称得上“臭”。

    那是原油的味道,后世被称为“工业的血脉”,也是他在这个时空,闻到的,最接近后世的味道。

    “找到了么?”少女温柔而婉转的语调,如闻天籁。

    “找到了。”刘稷冲她点点头,兴奋之色溢于言表,也感染了少女的心。

    “是什么,我闻闻。”

    没等刘稷说什么,她就凑上前,在那柄短刀上闻了闻,异样的气味让她皱起了眉头,小嘴撅起,灵动的大眼睛忽闪忽闪地,说不出得可爱。

    刘稷扔掉短刀,一只手搂住她的腰,一只手扶住她的头部,少女身上散发出的气息香甜迷人,让他情不自禁地吻了下去,没想到,挨上的是一抹冰凉。

    “五郎,你把我,当成她们了么?”封寒月用手挡住了他的唇,颤抖着说道。

    刘稷意识到了自己的唐突,这不是后世,即使在成了亲之后,公开的亲密也不为世人所容,哪怕是在相对开放的唐朝。

    他的嘴唇慢慢地离开了那只纤细白嫩的小手,十六岁的身体聚集了太多的荷尔蒙,让他有时候搞不清,究竟是自己的意愿,还是某种本能。

    但是,自己不想伤害这个女孩,是很清晰的感觉。

    “五郎,我不是......”女孩以为他生气了,急急地分辨,没想到,刘稷打出一个噤声的手势,将她的话堵进了嘴里。

    “嘘。”

    就在女孩惊异的目光中,刘稷伏地静听,一阵马蹄声又急又快,而阿狸比他更要警觉,已经竖起了耳朵,琥珀色的眼睛转向了声音传来的方位。

    蹄声渐近,刘稷赫然站起身,将少女护在了身后,封寒月捡起地上的短刀,倒着执在手中,面上没有丝毫惧色。

    “是老许他们。”

    刘稷的眼神不错,隔着老远首先看到了几丛跳动的红缨,紧接着便是许光景那张标志性的大脸,他并没有放松警惕,因为对方脸上的表情,分明透着几分焦急。

    能让久经战阵的老卒色变,前面一定发生了什么,很快,许光景一行就看到了他们的身影,急急地勒住马跳下来,喘着粗气一指身后。

    “前方三里处,大队马贼,为数至少三百。”

    刘稷的眼神一凛:“冲咱们来的?”

    许光景摇摇头:“看情形在追一男一女,方向却是朝着咱们。”

    “那还等什么,拿上大都护府的文碟,全军退入玉门关。”

    刘稷当机立断,无论前面发生了什么事,他首先要保证队伍中家眷的安全,好在这里离着玉门关很近,他带着乾坊戍的军士断后,刘府和封府的仆役护院护着十多辆大小马车,一路急退,很快就接近了关墙,而早得知消息的关中守军已经打开关门,为首的一个将校带着一群守军,在门外迎候,同时也是备敌。

    “玉门镇将盖庭伦,恭迎封君车驾。”

    听到对方报名,刘稷与诸军士俱是一怔,因为此人虽不曾见过面,但早已闻名。

    因为他就是当日增援迦毘耶罗城时,唐军将士所唱的那首军歌的主角,歌的作者,是大名鼎鼎的岑参。

    在家眷车马入关之后,盖庭伦迎向了他们,在马上一抱拳:“不知哪位是刘果毅?”

    “盖将军,在下便是。”刘稷同样抱拳答道,对方身上有着左屯卫将军的荣衔,故此一般都是这么称呼。

    盖庭伦似乎没料到,他本人会这么年青,面色微微一滞,随即便恢复如常。

    “久仰,请进,本官已备下薄酒,为诸位洗尘。”

    刘稷诧异地问道:“关外马贼肆虐,将军不欲管管吗?”

    没想到盖庭伦摇摇头,将他拉到一边,低声说道:“本官再是懈怠,也不可能容马贼猖獗至此。”

    “你的意思,其中另有隐情?”

    “不瞒果毅,他们并非什么马贼,而是京中豪族捉拿逃奴,这等事,你我就不要掺合了吧。”

    原来如此,刘稷谈谈地问了一句:“招呼都打到这儿来了,但不知是哪家高门。”

    “弘农杨家。”

    刘稷的眼神微微收缩,这个名字,在天宝年间还真是如雷贯耳,什么五姓七门,在他面前都得干拜下风,因为当今天天子最宠爱的女人。

    就姓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