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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一二章 融洽的一家
    洪天宝拉着沈云的手,走到门廊上,对台阶下的仆从们说道:“这位就是我的兄弟。以后,你们跟着我兄弟了……”
    沈云听着,吓了一大跳,赶紧的抽出手来,打断他道:“天宝兄,使不得。”
    “哎呀,有什么使不得的。”洪天宝笑道,“如果不是要等你,两个月前,我就卖了院子回去了。那时,我头痛得很,不知道要怎么安顿他们几个。还好,你写信来了,说要来仙都。将他们连同这院子一并托付给你,我放心得很。”
    原来是要我帮忙看屋子啊。好吧,使得。只是兄台啊,你能不能把话说得清楚一点点……沈云满头黑线。
    “你什么时候回来?”在来的路上,他听洪天宝说了,十天后,跟着一支镖队回乡。但没有听说,会什么时候再回来。冷不丁的多了个看屋子的任务,他很关心这位仁兄的归期问题。
    洪天宝闻言,圆圆的包子脸上竟然泛起可疑的红晕,象打了胭脂一般。
    “呵呵。”他有些扭捏的搓了搓双手,“家里来信催了好几次了,这次回去是要成亲。”
    在省城,良民成亲有一套繁琐的流程。再加上,一去一回,在路上也要费些时日。也就是说,这位准新郎官此一去,少说也要仨月才能打回转。等他回到仙都,春天的花都已经谢了。
    成亲是好事。沈云原本以为扶子兴会是头一个成亲的。结果,扶老板光打雷,不下雨,都嚷嚷两年了,至今还不知道丈母娘是哪一个。倒叫洪天宝不声不响的抢了先。
    “恭喜恭喜。”沈云连忙抱拳打拱祝福。同时,责怪道,“成亲这么大的喜事,也不见你在信里写一句。不然,我先回省城,等吃过了你的喜酒再来仙都也不迟。”
    不料,对方竟然回复道:“哪有那么快,还不知道去哪里相看呢。”
    呃,原来跟扶子兴是一个德性……沈云大汗:“那你准备什么时候回来?”
    “我家里的意思是,先成亲后立业。我娘更是把话说透了,只要给她生了大胖孙子,我爱上哪里呆着,就上哪里呆着去,不会再管我。”洪天宝敛了笑,包子脸皱出了好几道褶,“估计没有个三两年,我回不来。兄弟啊,这几年,我这宅子,还有他们几个,就全都托给你了。他们都很好养活的。每人每顿至少要保证三碗米饭的量。也不要天天都大鱼大肉,记得隔三岔五让阿花姐煮一大锅红烧肉就行……”
    “扑哧”,台阶下,一个穿着大红罗裙的胖大姐当场破了功。
    象是开了个头,其他人都跟着笑了起来。
    洪天宝望下去,一本正经的说道:“笑笑笑,有什么好笑的?哪次吃红烧肉,家里没有煮一大锅的?还有,阿花姐,每次你都挑最肥的吃。一吃还要吃一大碗。我喊都喊不住。你还好笑。再这样吃下去,我看你怎么找婆家……”
    “哎呀,爷,谁要嫁人了?除了咱家,这一带哪家的下人能大碗的白米饭、大块的红烧肉管够?”长着三层下巴的阿花姐急了眼,“奴家饭量大,爷又不是不知道。爷把奴家嫁出去,奴家会饿死的。”
    “不把你嫁出去,爷会被你吃穷的!”
    洪天宝瞪了她一眼:“爷不要把奴家嫁出去,好不好?大不了,以后吃红烧肉的时候,奴家把那些又肥又糯,入口即化的五花肉分一半给爷。”阿花姐象是下了很大的决心。
    “不行,你上次也是这么说的。结果,爷的口水都快流干了,你总共才给了我三块。”洪天宝苦大仇深的伸出了三根胖手指。
    “爷,那是丁叔说,您回去要娶亲,太胖了,不好相亲。”阿花姐笑眯了眼,“奴家也是为了您着想。”
    “冤枉啊,爷!”门房丁叔连忙大呼,“我绝对没有说您太胖。我是说,您不能再胖了……”
    洪天宝咬牙,果断黑脸:“有什么两样吗?”
    “哈哈哈……”沈云再也忍不住,在一旁捧腹大笑。
    洪天宝使劲的吞了一口口水,凶巴巴的向阿花姐放话:“中午的红烧肉,我碗里要是没有四块巴掌大的五花肉,下午就叫你老子、娘喊媒婆来。”
    阿花姐翻了个白眼:“爷,早上您出门前交待了的,说要是接到了沈爷,中午就不在家里吃。红烧肉早就炖上了,这会儿都差不多快要好了。奴家没有做您的那一份……”说着,她“哎呀”大叫,一拍大腿,“出来时走得急,忘了撤掉一半的柴伙,红烧肉莫不是要烧糊了吧!”于是,她转身提着裙角,呼哧呼哧的跑了。
    真的是就这样跑了!
    别看她长得跟个圆桶似的,跑起来可快了。
    好一个灵活的大胖子……
    沈云愣了眼——天宝兄这是请的厨娘吗?
    洪天宝挠了挠头:“没办法,阿花姐烧得菜实在是太好吃了。有真本事的人,脾气难免会大一些。”说着,他摸了摸鼻子,“我这院里的人,个个都是有一把绝活的,脾气也都不小……”
    “哄——”,台阶下又爆出笑声。
    门房丁叔笑嘻嘻的逗洪天宝:“爷,你再说下去,就会把沈爷吓跑喽。”
    后者抹了一把脸,快活的拍着沈云的肩膀:“爷这兄弟的本事也不小哩。不过,我云弟人极好,脾气比爷还要好。你们跟着我云弟,那是从糠箩里掉进了米缸里,有福喽。”
    好吧,沈云看出来了,洪天宝与这些人的关系极为融洽,名为主仆,实则是跟家人一样相处的。老实说,时隔三年,洪天宝真是令他刮目相看,光是这份仁义,就令他佩服不已。他连忙摆手:“天宝兄过奖了。”
    “一点儿也没过奖。我们几个兄弟里,你年纪最小,却是武功最好的那一个。还有,我们几个加起来,也没有你一个人读得书多。”洪天宝复又拉住他的手,正色道,“我们是小打小闹,你才是真正有大见识的人呢。”
    沈云脸上飞红,被他夸得有些不好意思了。
    好在洪天宝没有再接着夸他,而是向他介绍起台阶下的人:“门房的丁叔,先前已经跟你介绍过了。这位是老罗,你也见过的。怎么样,他的车赶得好吧?”
    车夫老罗上前一步,向沈云打拱:“见过沈爷。”
    洪天宝没有把他们当仆人看待,是以,沈云抱拳回了一礼。
    “这位是罗婶。他们俩膝下只有一女,就是阿花姐。罗婶管着我这院里的花花草草,另外,还在厨房给阿花姐打打下手。”洪天宝接着介绍。
    被点到的罗婶是个乌发如云、肤白貌美的中年妇人。她上前一步,曲膝行了个福礼:“奴家见过沈爷。”
    沈云微微侧身,让了半礼,心中惊讶不已——老花威武,花婶美貌又优雅,他们竟然生出了阿花姐那样的女儿……
    台阶下还站着一男一女两个中年人。他们的年岁比罗氏夫妇要大一些。男的又黑又壮,跟个树墩似的;女的虎背熊腰,强悍得很。不用说,他们俩是“两家半”里的另一家人。阿花姐其实更象是他们俩的女儿。
    洪天宝最后介绍他们俩:“管家齐伯,还有他婆娘齐妈。这两年,我能吃嘛嘛香,头一挨着枕头就打呼噜,全是因为齐伯把家里打点得井井有条,不用我操一点点的心;齐妈更是厉害,针线活在我们这一带是出了名的好。我们身上穿的衣,头上戴的帽,脚下蹬的鞋,全是齐妈的针线。”
    夫妇俩双双上前行礼。沈云也一样的还了礼,心道:这正是应了那句老话“人不可貌相”。
    介绍完后,洪天宝又对沈云说道:“我知道你好清静,所以,把东厢房给你收拾出来了。要是缺什么,有什么不合意的,只管找齐伯就是。”
    “知道,我不会客气的。”沈云爽朗的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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