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天启七年最早建军以来,加上之前在作战中的种种缴获乃至俘虏改造,到天启三年秋天的时候志愿部队各师中能够有效开一石二三斗弓的强弓手就已经多达八千人左右的规模,人数虽然仅仅只有志愿部队总兵力五分之一左右,却是两宋亡国以来第一支堪比满军精锐弓手的队伍了。当然,一石五斗弓以上级别的超强水平强弓手还是逊色于满军。毕竟几年时间的认真训练,或许能够把有一定力量底子的人拉到能开一石二斗弓,可是在强就面临缺乏自幼训练的严重瓶颈了。为了能够弥补这种差距,一方面弓箭队建设中在箭头用材方面不惜工本,准备了很多八两上下形同小型标枪一般的破甲巨箭,还专门准备了很多次直径钢箭头。
淬毒箭头除了在早期面对强敌的时候起到一定的效果之外,后来发现满足大规模作战需求面临很多问题,逐渐停滞或者舍弃。不过在这个时候,尤其是夺取了整个南方,毒物的来源和制取比以前方便了许多之后萧轩又一次想到以这种方式增强破甲杀伤后效的问题。
只是经过了一些作战,军中的一些弓箭手觉得当自己能够在战场上比较熟练的运用一石二斗弓之后,在威力方面完全“过剩”了,很多时候,那些水平大大提高了的弓箭手们往往更喜欢用五斗或七斗的猎弓在拥有很多余力的情况下更精准的射箭,或者以连珠箭压制对手。
而萧轩则让这些弓箭手中的军官们来到杭州城内临时开辟出来的训练场上,去试试一些清苑之战中缴获的那支神秘队伍所装备的西洋板甲,这才让不少的人明白为什么萧轩要求在未来的一年,整个队伍的箭术水平还要有进一步的提高,并且普遍装备那些八两左右形同小型标枪一般的大箭。因为也只有如此想方设法,不但使用超重箭还在箭头上下功夫,并且以一石二三斗左右的复合长弓发挥实力,才有希望在有效的作战距离上给拥有这种防护措施的军队以有效的杀伤和打击。
“那些西洋人,真的强到了如此程度?”听到萧轩说这种铠甲曾经在泰西各国是普遍的装备,很多弓箭队军官们的神色也逐渐凝重起来。
萧轩则说道:“百年前或者数十年前,泰西人中或许流行这种板甲。但是因为这种板甲实战中也往往当不住的重火绳枪,所以实战中渐渐的被淘汰。因此在此时代,西洋范围内的全身甲已经不多见了。多数人也如同以前的明军一样只有头盔或者顶多胸甲而没有四肢防护,这或许能够减少不少麻烦。但是谁也不能保证在我军征战的过程中不会有越来越多的钢制板甲重新武装起来,因此我军在训练标准上,也必须最大限度上的料敌从宽。。。”
就这样,崇祯三年入冬时节,志愿师内八千人规模的弓箭队也展开了紧锣密鼓的训练,在力量方面已经有些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射准成了提高战斗力最重要的突破方向。同金属乃至枪铳加工方面的工匠不同,在鼎定天下之后,懂得制造弓箭的艺人还是很多的,而且费用主要是材料费,真正的加工并不花费多少工时。不过八千人平均每两三天练废一张强弓的训练密度,也让集中起来的弓箭匠人感觉到了沉重的负担,也就是萧轩在通过对江南大量的抄掠获得了不少银钱财富之后,才在这种强度的任务布置之下勉强保证了弓箭制造的合格率乃至勉强能够跟的上训练进度。
平均每天上百次的强弓实射也不是像以前那样直射死靶子谋求直**度为主,而是根据实战中可能遇到的情况以抛射为主要的攻击方式。渐渐的,对于这种在百米左右极限距离上的抛射,乃至三五十步左右距离上以重箭展开的射击,弓箭队的官兵们也初步的开始习惯了。
在实战演练中,那八两上下的超重箭也渐渐的提醒了它的价值。就如同小型的标枪一样,有的时候就算它无法穿透盾牌在杀伤对手。也会让那些进攻中持盾前进的人遇到巨大的不便,很难用那种盾牌有效的在近战肉搏中使用了。
当然,在准备对西方展开的远征准备当中另外一些政治问题也在这个时候毫无疑问的摆在了眼前,那就是在对外的征服作战中,是以“解放”等左派理想的名义进行,还是以“消灭反动民族”“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之类的名义来进行?一开始的时候,这让萧轩也多少显得有些犹豫。然而当萧轩想起自己在国内进行变革的一系列目的,乃至19世纪欧洲一些事情的时候,心中也开始渐渐有了答案。
如果国内的精英们能够很轻松的从对外殖民那里获得足够的利益,那么升级技术和产业水平乃至改善管理的动力还有多少呢?内部殖民病是病,对外殖民病就不是病了?从这个角度上说,自己顶多只能为了满足少数最上层统治阶级的私欲需求谋求极少数奴仆特例,而并不能把此时代的欧洲真的变成大英帝国时代的印度,甚至更有甚至。至少,此时代的欧洲也应该是日占时期的朝鲜半岛才对。
想到这些,在大同社内部乃至革命军体系内的政治动员应该如何进行,此时的萧轩也就渐渐有了一些谱了。也开始花费一些功夫来寻找对远征作战的政治动员逻辑和要义。萧轩最担心的事情当然是类似二战前苏联所犯的问题那样,唱国际主义高调,最后仍然不得不回到民族主义本身。国际歌和《假如战争明天爆发》之类的电影成为一个笑柄。因此,怎样定义反动民族这方面,毫无疑问也要慎之又慎。为了避免用一个谎言去掩盖另外一个谎言,在很大程度上,萧轩也只能着重和有所特色的讲战争的目的之一“实话实说”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