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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章 陈员外的预兆
    陈楚云考上了举人,附近的百姓把土地都挂靠在他的名义下,百姓不用给官府交税,既然百姓把土地挂在他名义下,收取四成的粮食,陈楚云觉得天经地义,祖上经营着一个铁矿石,把铁矿石开采出来,除了贩卖一些给别的商家,自己冶炼铁料,赚取利润。

    陈楚云的日子无疑过得很是逍遥,家境丰厚,娶了第九个妾室,妻妾所生的孩子更是多达十六个,但这些日子,他眼皮总是不由自主的直跳,找大夫看了,大夫说他身体无事,这就奇怪了。

    今天起来,眼皮又不由自主的跳动,似乎预示什么,让陈楚云的心情不安,不知道哪里出问题。陈楚云的眼皮跳动,原因其实很简单,他被某个山贼惦记了,要是说被山贼惦记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他家产富裕,早就被附近的贼人惦记了,但贼人那他没有办法,因为他有足够的护卫,一般的贼人拿他没有办法。

    但这次惦记他的山贼,有能力把陈楚云一口连皮带骨吃掉,所以陈楚云才有这些不好的预示,眼皮的跳动,让陈楚云不爽,抬手一巴掌拍在跳动的眼皮上,好吧,眼皮跳动的毛病被陈楚云瞬间治好了。

    “老爷,你怎么了。”

    第七个小妾看到陈楚云这么的动作,上前询问。

    陈楚云一巴掌把小妾拍到一边,心情烦躁,看着这个平时很是喜爱的小妾不顺眼。

    “老爷!”

    小妾跌落地上,捂着脸不可置信,看着陈楚云。

    缺少铁料,子坚治只好惦记上陈员外的铁矿了,至于陈员外答应不答应,这个不重要。

    早上四点多,天色黑暗,义勇军的军营灯光通明,七百多个义勇军已经整装待发,昨天子坚让李肆感知义勇军,今天有任务,听到这样的消息,老兵知道,首长看上谁了,对于他们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这样就有功劳赚取了。

    现在义勇军上下对功劳可谓眼热不已,这是有原因的,因为张临。

    张临因为功劳,不但升官,去县城因为表现出色,被首长奖励了百两银子,更关键是是首长促成了张临的亲事,这么多的好处砸到张临身上,因为什么,还不是张临的功劳呗。

    张临这么大的例子就摆在那里,让其他义勇军羡慕的发狂,都想着怎么捞取功劳,现在终于等到机会了,那心情简直要爆炸了。一个字,“干”。

    要是老子也有功劳,是不是也可以升官,可以向首长提出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呢!这么多的好处鞭策这义勇军平时艰巨的训练,机会来了,还等什么!

    子坚从温柔乡中起来,李珠儿知道子坚今天的事情,给他整理好衣服,不舍的目送子坚离开。这是出去打仗,不管子坚有多自信,家里的女人担心免不了的。

    承受着一双双期望的眼神,子坚神情自若,如同清风拂面而来,假如让李肆个家伙在子坚这个位置上,说不定已经被压垮了。

    李虎站在子坚身后,感觉无上荣光,跟着首长这样的大人,真是祖坟冒青烟。

    子坚“我不多说什么,出发为了义勇军的荣誉。”

    李肆很狗腿的喊道“为了义勇军的荣誉!”托嘛,自然是子坚提前串通好的。

    义勇军“为了义勇军的荣誉!”

    子坚点头示意李肆,李肆上前喊道“出发。”

    李肆被子坚派出去查探过陈员外的消息,让他带队出发。

    李虎凑过来,“首长,你要骑马吗,我给你挑来最好的马。”

    马是张临从县城带回来的,也不多,整个县城就搜罗了不到二十匹马,可见在茂名地区,马是罕见的。

    要赶路,以前没有马匹,只能大家一起走路,现在不同了,有了马以后,就要体验出军官的不同,给每个排长级的配一匹马,即使后世都有各种不公平待遇,更别说现在的大明。

    子坚不会骑马的,前几天见到那些马的样子,也没有什么兴趣,但现在要赶路,以子坚能坐着就不站着,能躺着就不坐着的性格,马是差了点,总比走路舒服。

    骑马飞奔不会,但坐在马背上,慢慢赶路还不会么,这又不需要什么技术。

    李虎看到首长点头,就让人把马给牵过来,马经过马匠的精心照顾,洗了个干净。

    子坚围了马转了一圈,还行吧,黑色的毛发,加上这些天被伺候舒服,看起来还不错,就是矮了点,与传说中的神骏占不了边。

    子坚在后世的网络上,看到过那传说中的血汗宝马,毛发香槟色的,高大威武,那看起来才叫宝马。

    李肆带人出发,义勇军的老兵在前面,后面是刘镇招募的新人,这是新人的第一次作战,经过战斗的洗礼,才算真正的义勇军。

    张三知道义勇军去干什么,早早就醒来,看着义勇军一个个整齐列队,斗气昂扬的前进,感慨万千,谁想到当初在路边捡到的和尚,在这么短时间内,训练出这么一支义勇军。

    假如当初来剿灭他的的官兵,是这么的威武,他张三骨头都没了吧。

    子坚刚好路过,从马上下来,“呵呵,寨主,维护治安就交给你了。”

    张三“首长客气了,这是分内之事。”

    张三没有托大,给子坚敬礼,学李肆的。

    与义勇军整齐安静的不同,张家村的另外地方,三百多个张家村百姓,和六百多个流民组成的运输队伍,就没有这么安静了,吵吵嚷嚷的。

    听说首长老爷再次招募人手干活,张家村的百姓知道好事降临,可惜首长老爷只要男人,不要妇人,不然就不是三百多人了。

    张老四也被征集过来,充当一个管理人员,这么多人总要有个带头说话的,张老四自然很乐意做这事,在人群中呼喝着,让大家快点准备。

    牛胜骑着马过来,“张老四,我们已经出发了,你们准备好了没有。”

    张老四“哈哈,牛胜队长啊,好了,好了,可以出发了。”

    牛胜点头,骑着马走了。

    张老四有些羡慕看着牛胜的马,等以后有钱了,一定要搞几皮马过过瘾。以前张老四是个穷猎户,自然没有骑马的想法,因为穷嘛,一家老小都吃不饱,那用时间想这个。

    现在张老四给义勇军捕鱼,一天就能赚到几两银子,一家老小吃饭问题,早就不是问题了,现在张老四有了更高的追求,骑马。

    天色还没量,张老四这些人拿着火把前进,他们是辎重队伍,赶路的速度用不着那么快,他们携带了三百个罐头,和两千金的粮食,这是义勇军的后勤。

    那种叫什么罐头的东西,张老四见过,里面是他抓回来的大鱼,经过油炸后,往其中加满了茶籽油,听首长说这样的食物,保存几年都没有问题。

    张老四没想到还有这样的保存食物方法,只能心里赞叹首长老爷的厉害,比他们这些苦哈哈的百姓强多了,这样的方法都能想出来,以前怎么不懂呢!

    使用油脂保存食物,算不得什么,百姓是缺乏油脂的,平常有点油脂,都宝贵不行,那里像子坚这样用。

    一千多人上路,他们是很轻松的,打仗这些事情与他们无关,只是事后搬运物资的,也没有什么危险,至于义勇军跟谁干仗,这个大家都不管,反正不是打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