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冲突解决?(四千字)
“你这是在找死。”李贞被看得勃然大怒,又是一脚上去,这一次他下了死手,虽然没有一脚将豁嘴踢死,但是却踢断了他的脊椎骨,就算是能治好伤势,这辈子他都别想直起身子了。
“啊!”脊椎上布满了神经,那里断裂该有多疼痛可想而知道——那不似人声般凄厉的惨叫声从豁嘴口中传出,只听得周围吃瓜群众毛骨悚然,只觉得浑身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了,再看向李贞的目光就已经带着一丝惊惧。能这般狠辣的对付一个失去战斗力的人,可见眼前这位也不是什么好相与的角色啊。
一些人看向李贞的目光已经不再是看傻子的模样——这样的角色又怎么可能会是傻子?或许人家已经有所准备了也不一定,之所以站在这里可能是因为成竹在胸……只怕那些将他看成傻子的人,才是真正的傻子吧?
豁子的惨叫声自然也传入了他救兵的耳中,连忙拨开人群,挤了进来,浑然不顾被挤得东倒西歪甚至直接扑倒的吃瓜众——而被挤开的吃瓜众虽然愤怒,但看到对方数百号人统一服饰与兵器,杀气腾腾的样子,最终还是将将要到嘴边的脏话咽了回去。
“天啊,居然是铁老大亲自来了?”
“怎么回事?铁老大向来没有重要的事情是不会出现在人前的,今天是怎么回事?”
“莫非眼前这人还有什么来头不成?”
“……”
这群挤进来的人明显和豁子不是一般素质,在进来之后便井然有序的开始维持秩序,也有几个人上去查看那几十个混混的伤势,当看到了豁子的伤势之后,一个人轻轻的摇了摇头:“没救了,就算是救活,也再也站不起来了。”
这群人的首领,也就是吃瓜众口中的铁老大闻言眼睛一眯,看向了李贞:“就是你小子废了我的兄弟?”
李贞了然的点点头:“如果没有别人承认的话,那就是本公子没错了。”
铁老大盯着李贞仔细端详,突然笑道:“好,难怪豁子会看上你,果然相貌清秀,是一个好货。”
“……”李贞强忍着发飙的怒火,冷冷道:“只是一个好货,恐怕不值得大名鼎鼎的铁老大亲自出动吧?我可是听说了,因为你干的事情太缺德,四年生了四个儿子全部夭折,没有一个活过三个月的,这些年你为了赎你的罪孽,也是为了求到儿子,天天吃斋念佛……我想如果我只是一个好货的话,恐怕还难以吸引到你的注意力,让你破戒出关吧?”
“这小子疯了,不要命也不是这么个不要法啊。”这是周围所有吃瓜群众的统一想法——铁老大是整个南洋都有名的人贩子,他不但倒腾各地土著奴隶,更在暗中坐着唐人人口买卖的生意,甚至在所有的唐人人口贩卖中,他所占据的份额要超越两成。
这已经是一个了不得的数字了,要知道经过朝廷的禁止和打压,每年被贩卖的唐人人口已经降到了三千以下,而三千的两成就是六百……这个数目已经很高了,毕竟以大唐人价格,这个数目甚至可以快要比得上铁老大贩卖土著奴隶的赚取的利润了——而且不要忘了,这只是经过他手卖出去的,死在他手里的,可也同样不少啊。
但俗话说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老天爷不可能给你一个完美的人生的,铁老大自然也是如此——他在通过贩卖人口这种缺德买卖赚取大量利润,但是他的家里却并不平静。
之前他只是一个穷小子,不但长的丑,而且为人更是粗鲁无比,还没有什么生存的本事,三十多岁了都还没有娶到老婆,自然也就没有子女可言,但是自从走上这条邪路之后,却一连娶了二十多个妻妾,然后生了四个儿子,可惜的是这四个儿子一个都没有活下来,甚至都没有一个能活过半年的,最多的也就活了三个月而已。
现在的人都很迷信,大家都说这是铁老大赚昧良心钱的报应,也让一些眼红人口贩卖巨额利润,想要踏足其中的人止住了脚步——钱这东西再好,却也不及传承更加重要,否则你就算再有钱,等以后死了也没脸去见自家祖宗。
但是别人这么说是这么说,可却没有人敢当着铁老大的面这么说,谁都知道这是他的禁忌,甚至大家都不敢在他面前提孩子的事情,否则他绝对会当场暴怒,不欢而散倒是其次,就怕他事后对你进行报复,到时候你哭都没有地方哭去。
可是现在眼前这小子不但说了,而且还说的这么恶毒,这已经不是揭铁老大的疮疤了,甚至伤口撒盐都不足以形容此时李贞的举动,这简直是将他的伤口重新撕开,然后又给他捅了一刀啊——还有比这更恶毒的话吗?
但是出乎所有人预料的是,听了李贞的话,铁老大并没有立刻发火:“很好,你很有勇气,我已经很久没有见过你这么有勇气的年轻人了……我叫铁中堂,你叫什么名字?”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李贞拽了一句诗,笑道:“我的名字你就不必知道了,不过,你不应该叫这个名字的,因为你实在是不配……”
铁中棠是什么人?古系中公认的第一公子,眼下居然被这个人贩子头子占了这个名字,李贞觉得如果这世上真的有铁中棠这个人的话,估计他要跑来和这个山寨货拼命了。
铁老大的声音更冷:“你真的很不错,已经很久没有人敢用这种语气和我说话了……你知道上一个这么和我说话的人的下场是什么吗?”
李贞露出感兴趣的神色:“愿闻其详。”
“他已经被我肢解喂狗了,我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铁老大脸上闪过一丝狰狞:“所以说我让你留下名字,也算是天大的恩德了,至少你也算是在这个世上留下了自己的名字,在场这么多人,说不定哪个会大发善心,去你家里报个丧……这样你的家人也至少知道了你的死讯,也不至于还心存幻想。”
“这么说,你是准备杀我了吗?”
“你可以这么理解。”
“原来如此。”李贞回头问房遗爱:“阿俊,上一个想要杀我的人,他的下场怎么样了?”
“属下也不是很清楚,因为已经很久没有不开眼的东西招惹公子您了。”房遗爱非常配合的回答道:“不过按照老爷定下的规矩,但凡是胆敢朝公子您下手的人,至少是要将他九族全部杀绝的。”
“……”李贞没有说话,而是冲铁老大挑了挑眉毛,意思不言而喻——貌似我的处置手段比你的更狠啊。
“呵呵……”谁知道房遗爱的话却是让铁老大笑了起来:“你以为你是当朝皇子吗?还诛九族?你家老爷是皇帝不成?”
“这个你就别管了。”李贞耸了耸肩:“行了,不和你废话了,先将你解决了,本公子还要继续逛五号区域呢……真是的,只是走了两道街区,居然就被混混拦下了两次,这里的治安真是太乱了……对了,说起来这豁嘴到底跟你传的什么讯息啊?居然让你放弃吃斋念佛,出关找我的麻烦呢?”
李贞此话彻底触怒了铁老大:“下地狱去问阎王去吧,杀了他。”
“杀~”
小弟们杀气很充足,所有人都举着砍刀冲向了李贞——如果他们不做一点什么的话,只需要一轮,就足以将几人分尸。
所以在小弟们动手的同时,李贞也动手了……
“呯!”
一声沉闷中带着清脆的响声,直接震慑住了所有人,原本杀气腾腾准备冲锋的小弟们也都纷纷止住了脚步,畏惧的看着李贞……确切的说是他手中的枪……
“你怎么会有枪的?”被枪指着额头,铁老大艰难的咽了一口唾沫,动也不敢动的问道。
在铁老大看到手枪的瞬间,就明白今天这件事情恐怕是不能善了了——这年头,手中能有枪的,身份都不会一般,至少也得是一方豪强。
可是眼前这个人明显不是黑道中人,那么他的身份就很容易猜测了——就算不是那些贵族们,也至少是军中的高官,因为只有高级军官才有资格配备手枪。而且一般的海兵都配备的是步枪,子弹更是少到用个位数来统计的,没有人会舍得开空枪示警的。
“你以为我会告诉你吗?”李贞晃了晃手中手枪,轻笑道:“现在貌似咱们的身份交换了一下呢。”
随着科技的发展,如今枪械已经成为了一种普及性的武器,子弹的制作工艺也在几年前得以攻克——之前说过,枪械被本身是很容易制造的,只要有合适的图纸和合格的材料,哪怕是普通的工匠用手打都能给你打出来,枪这种强力武器之所以不能普及,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子弹不好制作,但是现在子弹能批量生产了,那枪械的普及也就成了必然。
然而即便枪械得以普及,但这种普及也不是全军性质的——在所有兵种中,最先得到普及的军队第一个是骑兵,因为骑兵超强的机动能力,如果再配合枪械的威力,那效果绝对不是一加一那么简单的。
其次就是海军,尤其是驻守在海外的舰队,更是第一时间得到了枪械的补充——也就是说在椰港,大部分海兵手中都是有枪的。
但即便如此,也很少有枪械流入黑市,一方面是海军不敢卖——因为朝廷深知枪械的重要性,因此实行的是一人一枪制,所有的枪械都是编了号码的,这个编码是和士兵的名字绑定在一起的,如果谁的枪械遗失,那就等着上军事法庭吧,如果枪械追不回来,那这个人就真的是死路一条了。哪怕是枪械坏了,也会有专人回收,然后运回位于大唐的枪械厂由专人进行拆解报废。
因此哪怕是这些势力背后的军官们,都会将自己的枪看得紧紧的,更不可能私自贩卖了——尤其是当年侯君集走私枪械被李贞通过枪械编号认出来之后,就更没有人敢这么干了。
其次一个原因就是枪械是需要子弹的,光有枪没有子弹,还不如一根烧火棍好用——而之前也说过,因为不是战争时期,因此士兵们手中的子弹是很少的,哪怕是出去巡逻的士兵手中的子弹特通常只有个位数,这么一点子弹能干什么?何况出去巡逻回来第一件事就是将子弹上缴,如果期间使用了,也必须要将弹壳带回来,但凡有不对劲的地方,就会被关押起来。
这也就导致子弹的走私也变得非常困难,久而久之,哪怕外面有人出高价,但却很少有士兵贩卖手中子弹的。
当然,虽然枪械获取很困难,但这并不是说就没有枪械流出了,毕竟黑道中也是有聪明人的,总是能想方设法的搞到枪械。尤其是现在出现了一种专门猎杀落单士兵抢劫枪械的特殊猎人——“猎枪人”,这种人极为凶残,落单士兵但凡落到他们手中就只有死路一条,然后他们就会抢夺枪械贩卖,价格往往会非常高,甚至一旦有枪械出现在拍卖会上,大部分都会成为压轴物品。
因此在黑道混的大佬手中大部分都有枪械,只不过数量不多,李贞并不放在心上,而且这些枪全都是步枪,根本就没有手枪——因为手枪的数量更少,只有高级军官才会配备,但凡出现在外面,只需要稍微一排查就能发现。
“不要误会,咱们不是敌人,是自己人,我认识你们的罗浮将军,我们在一起吃过饭,你不信回去问一下他,只要你愿意放过我,我可以向他引荐你……”铁老大被枪指着,顿时亡魂大冒,他对同族凶残,不将人命放在眼中,但这并不代表他自己就不怕死,恰恰相反,他因为见多了生死,深感生命之脆弱,反而对于生死看得更加重要——他整日里吃斋念佛,未必就没有这方面的原因。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