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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一十六章 对不起,我是好人
    作为云阳郡主梁思琪悄然豢养的死士,孙喜早些时候在信州时,几乎都是夹着尾巴做人。
    没办法,郡主地位肯定不如世子。
    何况多疑的信王。
    但孙喜这些日子很惬意。
    自从来虎跳峡后,他才感受到郡主死士带来的光环,奉命在峡谷最深处监视动静,作威作福好不快哉。
    前些日子,这些人还有抵触情绪。
    最近不知道怎么回事,忽然间变了,每一个对自己都笑如春风,各种山珍各种美味,吃得孙喜肠胃都不太适应,拉了几场肚子。
    更有甚者,他住的房子是强占的,那户主人家有个挺清秀的姑娘,大概十七八岁,自己明里暗里提醒过多次,让她跟着自己,保管以后吃香喝辣。
    这姑娘嗤之以鼻。
    然而这两日忽然像换了个人似的。
    不仅每日都刻意梳妆打扮,一改先前的冷眼,对自己回眸频频,甚至嘘寒问暖,主动跑来侍候自己,各种热水各种绣件,让孙喜受宠若惊。
    他有种预感。
    最多再有三五日,这姑娘就会滚上自己的床单。
    大雪封山的虎跳峡,有这么个姑娘温暖自己的身心,岂非人间快事。
    这日清晨。
    孙喜在屋门口刷牙,姑娘在一旁端着瓷杯侍候。
    他心中暗暗想着,今儿个大概能牵牵小手搂搂小腰,说不得就这两日,她就会成为自己的相好,在同伴面前有是一件值得吹嘘的事情。
    姑娘很清秀,可身材很好,真是个大雪都遮掩不住的风情。
    他心里有些燥热。
    然后他看见了三个人。
    准确的说,他只看见了一个人!
    一个腰间佩剑,背着一把大黑伞的年轻人。
    老卒崔六甲和百户黄炳,跟在年轻人身后,便如皓月之下的星辉,渺不可见。
    年轻人也看见了他,咧嘴露出一口白牙,浮起灿烂的笑容。
    孙喜总觉得他笑容中还有一丝意味。
    下一刻,孙喜愣愣的回头看着姑娘,他看见姑娘的脸上也有笑容,和那个佩剑年轻人的笑容一模一样,也有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
    孙喜盯着从肋骨刺入心肺的匕首,他明白了笑容里蕴含的那一丝意味:
    对死人,不妨多一些善意。
    在临死之前,他看见无数人汉子从屋宇里走出来,手握长刀,沉默的跟在那佩剑的年轻人身后,径直向着虎踞坪那边走去。
    煌煌如大火獠原!
    然后他死了。
    ……
    ……
    这样的画面,当齐平川从虎跳峡最深处走向虎踞坪时,每隔一两里,都会再次上演。
    无数死士悄无声息的惨死。
    而齐平川身后渐渐汇聚出一条人流长龙。
    默默无声。
    齐平川感觉很爽。
    原来,在古代当老大,竟然是一件如此快意的事情,难怪从古到今,刘邦啊朱元璋这些开国帝王都喜欢造反。
    相对于大徵朝堂,他和这些人确实是反派。
    如果说梁思琪布置在峡内的死士是一条条长虫,那么人流长龙便是贪婪的饕餮,所过之处,长虫冰消瓦解。
    远远望见虎踞坪时,齐平川身后已有近千人。
    虎踞坪那边终于醒悟过来。
    侥幸的死士迅速向虎踞坪靠拢,梁思琪也出现在虎踞坪上的议事大殿门前,披着貂裘,默默的看着从峡谷深处和峡谷口同时向虎踞坪汇拢的两条人流长龙。
    震惊万分。
    哪怕是到了现在,她也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直到她看到了齐平川。
    这一瞬间,她明白了所有前因后果。
    陈歆慕和齐平川在红峡谷中的仙女洞设了个局!
    当日他们进入仙女洞,裴昱确实出刀,但只是伤了陈歆慕,然后拿了一张卷轴离开红峡谷,陈歆慕再让送冰块的士卒和齐平川调换身份,以此骗过外界。
    他成功了!
    因为陈歆慕的伤势是真,进出仙女洞的人数不变。
    其后,齐平川再从虎跳峡最深处的深山里进入峡谷,藏匿在峡谷里,秘密联络、拉拢崔六甲等人,直到万事俱备。
    于是今天他发动了。
    梁思琪觉得很讽刺,他竟然在自己眼皮低下做到了这些事,她设想了很多,唯独没想到,齐平川这个软蛋县尉,竟然敢单人独剑来虎跳峡。
    太不可思议。
    哪怕是齐平川出现在虎踞坪上,她依然有些不敢相信眼前所见。
    他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不过……
    梁思琪看着不远处脸色如丧考妣的曹凉等十余人,又看了看刀剑出鞘拱卫在自己身前的二十余心腹死士,冷笑了一声。
    她还没输!
    齐平川率领着崔六甲等人来到虎踞坪,看着高高在上,哪怕面临这种困境,依然目空一切的高冷御姐,嬉皮笑脸的乐道:“哟,郡主,好久不见。”
    梁思琪冷着脸,“不如不见。”
    齐平川一副你为何如此绝情的伤心神态,“当日晴雨山一见,我便一直有句话想送给你。”
    梁思琪眯眼:“嗯?”
    齐平川笑眯眯的,一副仰慕神态:“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又是这句!
    这货还没完,补道:“大概你也和裴昱一样不明白,那就换一句如何:有一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这是司马相如的《凤求凰》。
    梁思琪不笨,甚至聪慧远在裴昱之上。
    第一句就明白了。
    怒极,面上依然如寒冰,叹道:“一直觉得陈歆慕的不要脸世上无双,今日才知我错了,陈歆慕的不要脸和你比起来,小巫见大巫。”
    齐平川哈哈一笑,环视一眼,沉声道:“放弃罢,我可以留你一命。”
    梁思琪摇头,“留我一命?像那裴昱一样,成为你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一枚棋子,又或者是在某一天,你寂寞难耐时,让我成为你的床帏玩物?”
    齐平川大义凛然,“郡主可莫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齐平川是那样的人嘛!”
    好吧,撒谎了。
    我不会留你性命,我会杀了你。
    为死在屠刀下的虎跳峡十余个兄弟报仇!
    梁思琪哂笑,“你可以死心了。”
    齐平川无奈叹气,“那就没办法,有些事情真相我没办法告诉你,不过有一点你慢慢会明白,无论是谁,想抢走我不愿意放手的东西,都没有可能,永远也没有。”
    因为……你们都是配角!
    而且看这剧情走向,你梁思琪连女配的戏份都捞不到一个。
    裴昱就比你聪明。
    梁思琪冷笑,“是么,吞食我大徵膏腴的蛀虫,什么时候开始,也敢如此发大言不惭了?”
    齐平川一脸正气,“对不起,我是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