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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章 七百里河谷
    天空在这个时代,是纯净的,白云悠悠清风温柔,站在地上看天,可以看到有鹰隼遨游长空,自由自在,在蓝色的背景下黑色的一点。

    如果这只鹰飞的位置恰当,正好处在安康府金州一带的上空,那么从鹰的视角看向地面,入目都是一片起伏的翠绿,拥着一条醒目的银色带子。秦岭和大巴山如两条有力的臂膀,将弯弯曲曲流经这片土地的汉水河牢牢的箍在当中,狭长的汉水河谷,就在这状如两道围墙的夹缝中固执的存在着。

    这个河谷,并不是一个好的去处,高高的山丘一个连着一个,高高低低崎岖不平,石头山之间很少有适宜耕种的平地,有些类似黄土高原上沟堑密布的地形,唯一不同的是这里树木要多上很多。山头与山头之间隔着并不宽的山沟对望,人们站在山头遥遥相望,吼一声对面相闻,但要见面,却要走上很久,这就是俗话说的望山跑死马。

    地形虽不大好,土地虽贫瘠,但是这里却依然有可取之处。这个好处,就是浩荡的汉水。

    水是生命之源,建城立岜、行商运输,都离不开水源与水路,跟可以把脚底板走大且费时费力的陆路运输比起来,水路的便利性实在太突出了。

    汉水的上游,是巴蜀门户汉中,而下游,则有无数的大小城镇,江水一直汇入长江,也就是说,从遥远的江南烟花之地坐船北上,逆流而行,在河水丰沛的季节,可以一直轻松的坐到兴元府汉中去。

    所以在这东西长七百里的漫长河谷地带,因为汉水的缘故,也出现了大大小小的城池和人口聚居地,虽然这些在地图上的黑点比起南方的大城来,要差上很多,但是在这穷山恶水般的山沟沟里,也算极其难得了。

    而金州,就是这些地图上的黑点中,最大的一个。

    金州是座土城,城墙很低矮,大概一个个子高大的人站在墙里垫垫脚探探头就能看到外面,墙也不大结实,黄土夯就,很多地方都露出了窟窿,跟外面很多地方大点的坞堡都不如。

    城内也多是低矮的棚屋,泥巴墙石头奠基,顶上茅草多于瓦片,两层楼以上的建筑基本上看不到。

    街上的店铺也多是寻常的杂货贩卖,没有江南的繁花似锦,没有川中的天府之像,跟秦岭北边的汉地比起来,甚至都有所不如。

    但即使这样,也不妨碍金州成为安康府第一大城的地位,因为河谷内其他地方,比它更加不如。

    站在金州城头,遥望城外几里地开外一路奔腾的汉水,很有一种奇异的感概,山石为坚,千钧之力也无法凿开,而无形的河水却能无声的在群山间冲开一条通道。

    “当年金国武仙,就是在这里与孟珙大战,战败后逃往泽州。”长孙弘摸着城头土质的墙体,轻轻的说着,夕阳照在他的身上,将铁叶锁子甲如镀了一层金子般黄灿灿的,令他看起来格外的不凡:“如今物是人非,令人唏嘘啊。”

    完颜承嗣站在他身边,面容有些僵硬。

    他张张嘴,想附和一两句什么,却想不出该说什么合适,最后唯有“嗯嗯”了两声而已。

    九龙昂德在长孙弘的另一侧瞧着他,手一直没有离开腰间的刀柄。

    “完颜大人的父亲,以前也和武仙共过事,想必有过不少交集。”长孙弘转过头来,看向完颜承嗣,脸上带着微笑:“大宋灭了金国,你看我大概有些不顺眼吧?”

    这话就太直白了。

    完颜承嗣虽然是武将,却是通文墨的读书人,脸皮不够厚,又有些文人的讲究,说话喜欢隔着一层纱,朦朦胧胧讲求一个委婉。

    而长孙弘不给他委婉,直接就扯开遮羞布光膀子了。

    所以完颜承嗣没有提防,又一次张了张嘴,半响没有答出话来。

    “这个……大人言重了。”手背在背后绞了两下,完颜承嗣方才生硬的发声:“我没有这个意思,大人是代表大理来跟我谈的,跟大宋无关,我怎么会看大人不顺眼呢。”

    “是啊,我也是这样想的,所以才拿出大理王爵的身份来这里。”长孙弘点点头:“你不必有所顾虑,你降我不降宋,给你的东西,都是我从大理运过来的,你不欠大宋分毫。”

    他伸手入怀,摸出一方小小的印绶来,印绶铜制,上头雕着一条精致的龙。

    “这是你的官印,从今天开始,你就是大理第三十七部,驻地就是这里,安康府今后改称信义军,以金城为署衙地,你就是第一任信义军节度使,有权利节制辖区内一应军政民事,不过我会派一个转运使过来,在这边设署办公,负责财赋税收的方面,你的本地人事安排,要征求他的意见,两人统一后向我报备。”

    长孙弘把印递给完颜承嗣,认真的说道:“你且想清楚,如果接了,今后一旦背叛后悔,那你我之间,唯有不死不休!”

    完颜承嗣第三次张张嘴,没有立马说出话来。

    不过这一次跟前两次有些不同,他这次本想爆句粗口。

    奶奶的,你带来的那些兵,个顶个的厉害,那一身的甲,怕有几十斤重,那刀子都比我身子还高,刀刃雪亮得可以开山劈石,他们就在下面列阵候着,你现在问我接不接?

    你信上说,要派人过来跟我谈归降的具体事宜,但没说会来多少人。按照常理,你应该派第二个使臣过来,大家文文明明的,坐下来摆两杯茶,你说一句我说一句,谈妥条件,再挑个日子,杀鸡宰牛烧黄纸,跪在神佛面前发誓履行仪式,我完颜承嗣才算归顺于你长孙弘。

    你却不按规矩来,大晚上偷偷摸摸就带了几千人过来,早上天没亮就派人来通报说你到了,我还没起床你的军队就跟着押送支援物资的车队涌了进来,这是什么意思?

    你现在问我接不接?

    我有的选吗?

    完颜承嗣吞了口唾液,伸手接过铜印,弯腰拱手低头,退后一步恭敬的答道:“末将愿跟随王爷,永世不会背叛,若有所违背,甘受万箭穿心之苦!”

    长孙弘看着他,满意的点头:“这就极好了,你看,这多好。”

    “不过你放心,你归顺我,不会吃亏的,你家的仇,我帮你报。正如我信中所写的,你父辈享受过的荣光,你会亲自去重新践行,你父辈没有感受过的,你将会替他们感受到!”

    眯了眯眼,仿佛被夕阳照得有些刺目,长孙弘顿了顿,又补了一句:“你明白我说的是什么意思。”

    完颜承嗣抬起头,因为退了一步的关系,他此刻站到了长孙弘身体的阴影里,阳光从长孙弘的背后照过来,光芒万丈,散射在周身,有一层朦胧的光,神圣而辉煌,那一刻完颜承嗣隐约有一种见到天子的错觉。

    他揉揉眼,想了一下,重新把头低下去,恭声道:“末将明白,末将先在这里感谢王爷了!”

    长孙弘摆摆手,把身子转过去,重新对着城外广阔的山与水,河水奔腾,白浪滔滔,树木成荫连绵成片,顺着河水走向而伸向远方的栈道,在林木间若隐若现。

    “先不要谢,等到这一仗打完了,你提着蒙古人的头,再来谢我吧!”

    ……

    同一片阳光下,在长孙弘目力触及不到的汉水远处,均州城外十余里的地方,范用吉正在高声怒骂着。

    “都快些、都快些!”他冲着一群手下在发火,不断的朝道路上磨磨蹭蹭的队伍指指点点:“让所有的人都快些!我们弃城而走的消息锁不了多久,很快就会落入蒙古人和宋人耳朵里,无论是谁,追上我们就完了!”

    手下们惶然听着,然后作鸟兽散,奔入道路上的队伍里用范用吉刚才训他们的口气和词语去训其他人。

    范用吉气哼哼的重新骑上自己的五花马,勒了勒缰绳,马儿喷着鼻息转了个圈,他就看到了打马从前面跑来的那位文士。

    文士骑在马上,远远的就做了个手势,那手势很奇怪,是个三根手指向上、拇指和食指又弯成一个圈的手势,以前从未见过。

    文士曾经告诉他,这是暗鬼系统中专用的手势,意思是说事情顺利,是一种暗语。

    不管这手势如何的奇怪,范用吉看到它,却把心安了下来。

    这意味着,远方的河谷中,接应的人已经做好了准备,范用吉的大军,随时可以进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