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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夜宵
    (这章开始,主角更名使用朱魁。海漂去世的堂哥就是叫朱魁,为了让哥活在自己心中。)

    张俭取名,朱魁拜谢应命。

    出了书房后,遇上正在清洗碗筷的何伯,将拜师一事告之,同时自己今后要住在这里,多有麻烦了。

    “老朽恭喜郎君了。”

    “何伯,郎君郎君的叫,这听的怪别扭的,你喊我三郎吧,顺耳些!”

    “那好,那三郎就随老朽来吧,我给你腾个房间。”

    何伯站起身来,在麻布上擦了擦手,领着朱魁去了房间,又基本介绍了下山庄居住的情况。

    张俭,汉初赵王张耳的后人,西汉建国不久后,刘邦为巩固政权,剪除异姓王,张家慢慢的没落下去,遗留至今,剩下的不过是寻常的贵族。

    只是哪怕是寻常贵族,张家还是很富有的,梅花山庄乃西汉时张耳所建,那时张耳已然发现刘邦有兔死狗烹之念,为自己留了逃亡后路,可惜自己没用上,继位赵王的第二年就病死了,他的儿子也没用上,而后代代也都没人入住,偶尔有后人修葺一番,当做别院避暑,故而荒废了四百多年,终究让张俭这个曾曾孙给用上了。

    主仆二人住进已有半年多,平日里何伯下山采购日常用品,但坐吃总会山空,因此山庄后院,何伯力所能及的开垦了些菜地,有意自给自足的过。

    两汉时期,有钱人家已经可以一日三餐,而晚餐称飧食,一般在申时分,朱魁敲门时,张俭、何伯二人正是刚吃完饭时间,耽搁了些时间,导致等候了很久才开门。

    朱魁的行李不多,就一包裹,一匕首,等一切整理完毕,何伯才想起朱魁可能饭还没吃,由于事前没准备三人份,便要去给他重新做饭。

    “何伯,这些你就不必忙活了,饭菜我自己来解决吧。”朱魁推辞道,他不是不好意思麻烦何伯,而是自己想出去猎个野味,烤个肉。

    同时,他没考虑到张俭当天就答应他拜师之事,礼仪上一些东西自己都没准备齐全,好在刚刚张俭没有严格要求,师徒二人认下就完毕,故而他突然奇想,不若做个烤肉意思意思,也好给张俭当夜宵,或许他老人家一辈子,也没吃过夜宵也说不定。

    出来山庄,朱魁很快的就收拾好心情,重新用回前世的姓名,虽然有些激动和迷茫,但是人都穿来了,名字就算也跟着穿来,那只会是好事,没什么大不了的。

    大口呼吸着夜空下的气息,朱魁要猎野味,并不准备走远,就在梅花林的外围,山里人出生,十分明白夜间深入林中穿行,可比白日危险十倍。

    下午在梅花林寻找梅花山庄的时候,就发现这里有许许多多野兔在草丛中蹦蹦哒哒,被朱魁记在心底。

    猎野兔的方法十分简单,乃朱魁练习多年的绝技,往日村里的时候,在田野里就经常为之,就是拿着柴刀直接飞掷出去,凌空斩首,多年下来如今已然如火纯金,现在用那龙鳞匕替之,想必会更加得心应手,例无虚发。

    夜间,野兔的踪迹自然比白日少了些,朱魁在山庄外围来回打转着。

    静下心来的朱魁突然有了新的发现,之前入林寻找山庄的时候,只顾辨别方向与寻找山庄的踪迹,并没注意这些梅花树分布的阵列,这一番闲逛之下,突然觉得这些梅花树都是有规律的生长的。

    “三棵!”

    “六棵!”

    “五棵!”

    一步连着一步,从左边围墙,一直数数看看到了右边的围墙,直到走完了一整圈。

    “三棵为一个圆形,或六棵为一圆形,大多数还是五棵为一圆形。”朱魁心中暗暗计算着,随即恍然到,这阵列一圈又一圈,成环形相扣,人若进梅花林中,之所以会迷路,完全因为这种排列重重相叠,人的视线永远不能直线穿透,故而感觉自己好像在走直线,其实当你进入另一个梅花树圈中时,很容易不知不觉的改变方向,连续几个圈子后,路线早已被曲转偏移,甚至回到原路。

    “五、三、六,这不是梅花常见花瓣的数量吗?”又一发现,让朱魁兴趣大涨,他不知道这一大片的梅花林是人为的栽种,还是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前者的话,那栽种的人或许就跟演义里诸葛亮一般,学究天人,一座堪比那八卦石阵的阵法。

    当然后者的话,若能从中领悟一些玄奥,并以致用,那也是受益匪浅的事情。

    朱魁又观察了一会,隐隐记住其中一些规律,不消一会,就发现一只兔影的出现,悄无声息的接近,淡黄的月光,龙鳞匕银蛇一般,凝气突击,蛇形如电,一下就咬住兔影,不停晃动着,吱吱几声,却是爬不起来。

    小脸咧开笑了,走了过去,一把将龙鳞匕拔出,鲜血立时跟着溢出,野兔挣扎了两下,不动了,朱魁将之提起,返回山庄而去。

    找到何伯,展示了下自己的猎物。

    “三郎真有一手,这兔子倒挺硕肥的,可要我帮你处理。”

    对朱魁这么快就打到野兔回来,何伯并不感到奇怪,他知朱魁来自平民之家,狩猎功夫了得,那是生存的技能,平民间代代的相传。

    “何伯,你是长辈哪能让你动手,你且候着,待会让你尝尝我的手艺。”

    “那老朽就等着三郎!”何伯笑答着。

    讨来酱油和盐巴,碟碗。毛笔,朱魁提着野兔,来到山庄唯一那水井旁,丢捅提水,去毛,去内脏,洗净,完全不是生手,利索的处理起来。

    生火起架,将兔肉串在梅枝上,插在火堆旁,酱油与盐巴混合调好味,用毛笔把汁水均匀涂上。

    同时,不远处挖了个小土坑,把内脏毛皮统统掩埋,让它入土为安。

    薪火跳跃闪烁着,朱魁一遍又一遍的手持毛笔,给兔肉上着汁水,随着肉慢慢的熟开,肉质变松,让汁水渐渐渗透进去,确保入味三分。

    另一面,朱魁脑中依旧思考着梅花林中的阵法,突然间,灵感一现,排兵布阵中,若每三人为一组为小阵,每五或六人为一组为大阵,背靠着背,形同梅花状,相互协同搏杀。

    大军之下,片片梅花相叠相合,使敌军入阵后,己方不仅可以以一组之力,围杀敌军一人,哪怕敌军聚于一团,朵朵梅花也可旋转杀来,攻击犹如四面八方,分割敌军兵力。

    这是否可以称之花叶亦可伤人?朱魁嘿嘿的低笑着。

    可惜自己前世部队当兵的时候,对冷兵器时代战争案例,不过匆匆一览,更多的心思和兴趣都是在热武器的战法上,隐约记得,历史上好像有过类似战阵的将军。

    哎!不知是否自己记错了。

    呵呵,自己这些梅花阵的构思,不过瞎想而已,说的太早啦,毫无意义,如今自己不过一稚子小儿,屁都算不上,一个新的军阵成型,不仅要完善构思,还要有大批兵马给你演练,最后还要经过多场战争的考验,这才能说此想、此阵可用,可行,可流传于世。

    异想天开,哪里来的兵马给你试验,朱魁有些自嘲着。

    这一愣神时间,兔肉不知不觉已经金黄透汁,用衣袖擦了擦龙鳞匕,哗啦啦的就把剔出三份兔肉来,盛载瓷碟里,一份自己,一份何伯,一份是送到张俭房内,当夜宵,也充当束脩之礼。

    敲了敲门,禀报入内,张俭依旧端着书简全神贯注的看着,这些儒者书生,一辈子就两个兴趣爱好,就是看书与写书,别无他事,从小到大一直如此。

    在后世信息爆炸的年代,想要学习是十分简单和容易的,有普及教育。可是知识越是容易得到,人们越是不再努力学习,毫不珍惜,这是否叫反不如初也。

    张俭见朱魁来后,将手中书简放下,鼻子动了动,一股股浓浓的肉香,伸了伸脖子探了探,有些疑惑,问道:“朱魁你那碗里装的是何?竟如此之香。”

    将手中这碟兔肉放在案上,朱魁说道:“先生,礼不可废,学生行拜师礼,虽无肉干,这盘兔肉权当学生束脩,望请笑纳。”

    张俭看了看弟子一副认真的样子,那散放着余热的兔肉,笑道:“你有心,为师心领了,只是为师晚间已飧食,此刻却不用再吃了。”

    “先生,这是夜宵,不着急着吃,你可边看书,边吃夹着兔肉,弟子觉得这两嘴颊时不时动动,不容易因看书犯困,这是弟子这些年,看书得来的技巧。”朱魁嬉笑解释着。

    “投机取巧!读书要专注,岂可有杂念,以后万不可如此。”张俭板着脸说着:“知道了吗?”

    “学生知道了,定然谨记。”

    朱魁尴尬的愣了愣,这才恍然,自己违反了作为一个读书人的很重要的信则,便是学无杂念,这在古代是会被师父很很训诫的。

    “你长途跋涉而来,也累了,早点回房歇息吧。”

    “是,学生告退!”

    看着朱魁离开后,张俭提起筷子,夹了块兔肉放到了嘴里,嚼道:“味道不错,不想倒是一手好厨艺。”

    “夜宵,这名字倒是很贴切。”张俭突然觉得,这几口兔肉下肚,嘴巴动了动,自己还真来了点精神。

    要知道他年纪也大了,精力早不如年轻时候,时常看一会书,自己会不自觉瞌睡起来,这夜宵倒是挺合用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