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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回 重生,白马大将军改进版!
    齐运虽然呆,但是面对杀人这种最刺激感官神经的行为,反应还是比较快的。何况他是第一次看砍人,还就发生在他的眼前。更重要的是,袁绍特意渲染了自己凌厉的刀势、熟练的刀法、迅捷的刀速,如此刨丁解牛般的技术,与他经常练习不无关系。“完美之作啊!”袁绍心里也清楚这次是超常发挥,果然好的心态影响人的技巧呀。这一系列生动形象的影响下,齐运的生存本能反应过来了,只以为袁绍要如此杀自己,见那囚犯死得那么豪爽,早在筛糠般哆嗦了,虽然如此,他内心的仇恨还没有消除,他对主公公孙瓒深深的爱仍然存在,这些情感在他的长脑袋里一直在与被杀的恐惧做着斗争——或者说这些情感还没有从被杀的恐惧中反应过来,没有明白现实的残酷无情,于是他还在顽强地想:“不投降!要为主公报、报仇!报仇!”但可惜的是他的俩腿似乎也没接收到呆笨的脑袋发出的这些想法,只这么一软,“扑通”一声跪在了袁绍面前,在众目睽睽之下,做出了这个投降的姿势。

    看到这些,袁绍欣慰地笑了,众将领也鼓起掌来,在无数灯光与镜头的见证下,袁绍亲切地扶起齐运,将之前在齐运身上缴获的白马大将军的令牌又交予了他手中。齐运虽然想的是不投降,但是毕竟脑袋迟钝,身体很不协调地没有接受到这个指令,而是麻木地接过了令牌,与袁绍一起拍了照片,在他给的劳动合同上按了手印,表明白马大将军的重生。

    就这样,齐运如愿以偿,又成为了白马大将军。可能是被砍人吓坏了,他既没有谴责,也没有反抗,而是怀着对主公公孙瓒的忠诚与对袁绍的复仇之心,老老实实地接受了这个职位。不过当然的,袁绍为了避免走那个没素质的公孙瓒灭亡的老路,将白马大将军做了改进,这是人类史上值得纪念的进步之举——齐运这次率领的不再是白马,而终于是一群活生生的人!没错,就是那群囚犯。其实,袁绍的想法与当年的公孙瓒有异曲同工之妙,看了那本书后,袁绍内心里感叹,他也要这样,充分利用手里的资源优势,发挥一切能用的事物的余热。公孙瓒马多,所以创立了白马敢死军,写了这本书;老子我的囚犯更多啊,把他们也建立一个这样的敢死军,又能方便打仗又能减少牢房的拥挤率,老子也能更加放手大胆地抓囚犯砍人啦,一举多得!公孙瓒的这个点子,妙哉!而老子我袁绍的聪明才智比公孙瓒那个没素质的家伙强得多,优化一下这个方案,绝不会走他的老路,不会!

    当齐运最终压住恐惧,彻底反应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又当上了白马大将军,后悔自己没有拒绝这个职位而去慷慨赴死,成为人民敬仰的英雄。尽管他仍然意志坚定,安慰自己这只是诈降,总有一天会为亲爱的主公公孙瓒先生报仇,让袁绍这畜生追悔莫及!但是无论如何,他自己难掩内心深处的一丝丝痛快之感。以前自己作为白马大将军,指挥的是一群白马,不能进行语言上的交流与谈心,不能一起探讨人生与理想,也不能与手下们亲切相处、寻欢作乐,堂堂“将军”二字的意义何以体现?而如今他自己也有了一群人类手下,当然比驯马强太多了,至少不用为他们做饭梳毛洗澡端大便。这真正意义上的“将军”的感觉,与那时候想比可谓是天壤之别,颇有些挥斥方遒的豪迈。

    虽然他在众囚犯面前,努力伸直腰板,摆出这种他认为的大将军的气质来,并渐渐沉浸在这种实在的幸福之中,但他面前的众囚犯却终于看清了袁绍的本质,对自己突如其来的身份大转变了然于胸了,眼神全都黯淡了下来,没有了之前的那种期待。什么俺们现在当上了将军手下的小兵,俺们堂堂囚犯,顶天立地,身正不怕影子斜,怎么可能无缘无故就当上小兵了呢!其中肯定有诈,而这诈也太显而易见了吧?

    更何况,袁绍在这个白马大将军授职仪式上的演讲里,还在驴唇不对马嘴地剥他自己的伪装,可能他自己讲出了感觉,进入了状态,完全没注意到自己到底说了啥,舌头随着飘扬的思绪而不羁放荡地发挥着口才,唾沫星子横飞地把该说的不该说的全当着镜头讲给了全世界,听得众将领与记者们脸红心跳,无地自容,一个个事不关己似的看着四周的风景,装作不认识台上那个讲话的家伙:“(前略)你们!囚犯!所以现在才能当上我的小兵!你们责任重大,无可替代!我袁绍是仁慈宽容的人!孩儿们,将功赎罪的机会来了!拿起家伙引导军队往前冲吧!那样你们才能还有一点价值!……”

    然后他狠下心来,拿出一点资金,要发给众囚犯锋利的武器以便战斗,不过这点可怜的资金又喜闻乐见地被手下贪污了一些,囚犯们拿到手的都是些朽烂的木镐木棒。然后又像以前那样,把那件反射出耀眼光芒的烂银铠甲给齐运穿上,把那个大红绸子给他缠上,把那杆“必胜”大旗给他扛上。齐运看到了这一身熟悉的装备,终于彻底放下心来,知道自己真的当上了名副其实的白马大将军,将对袁绍仅存的一丝疑虑也抛到了脑后。他下定决心,要好好表现给天上的主公看,让主公的在天之灵安心。

    “绝妙啊!”会议结束后,袁绍趁着没有记者偷拍,心满意足地暗中对众将领道,“公孙瓒那个没素质的家伙水平有限,只能驯马来当敢死军,你们看看我!这可是一群生龙活虎的人!这群家伙想要活命,一定会死战,必会让敌军大乱阵脚,大伤元气,而且这白马大将军又会吸引敌军大量的视线!咱们只需在后面等他们闹腾完了,收拾残局即可,轻松加愉快!更何况,我的孩儿们看到前方飘扬的‘必胜’大旗,岂不士气高昂、战斗力倍增!”

    “老大英明,吾等不及也!”他的手下们还没从刚才的无地自容的丢脸感觉里爬出来,见主公这么说了,就都习惯性地赶紧齐跪下奉承道。

    话说袁绍此人,小时候蛮聪明的,活泼机灵又伶俐,却因为家境显赫,仗着有钱有势,不想着好好学习,一瓶不满半瓶晃,整天在所谓的上流社会里与一群不三不四的花花公子们鬼混在一起,不是抽烟喝酒打麻将,就是炫富攀比一些浮华奢靡的奢侈品以及爹地的家产企业。到了自己接班家业成为一方之王时,已经这样挥金如土、灯红酒绿了十多年,从小到大学会了各种光鲜艳丽的面子工程,真正的知识啥都没学到,只落得了一个见钱眼开、一毛不拔、好谋无断、自以为是的结果。正因为如此,他的头脑才在某些方面出人意料的单纯,再加上之前与公孙瓒最后一战的过程里从白马大将军齐运那里得到的大量的帮助,才会如此轻易地陷入了公孙瓒的敢死军的天方夜谭之中,坚信敢死军这个歪点子是这个乱世里打仗时的先进技术,何况是他改进过的,绝对是足以匹敌天神下凡的力量的强大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