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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千三百三十四章 自恋
    这些人是真的不理解,张正乾的名头,整个京城真的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在武将地位低的燕朝,也硬是让文臣不敢招惹,他得多厉害。
    他那么轴的个性,又一根筋似的冲动性格,当今朝中,能完全镇住他,让他不敢闹的人,当真不多。
    唯有几位,能完全镇得住他。
    可那几位,听说都不逛青楼。
    唯有宝庆王,以前还来过,可后来成亲娶了林浅之后,也不来了。
    那包厢里,到底是谁呢?
    众人都很好奇,可也没有敢乱猜乱说的,以免祸从口出。
    尹元正得意的说道:“不关你们的事儿,少打听。”
    见尹元正不肯说,便也就罢了。
    虽然经此一闹,但拍卖还要继续下去,银子还是要赚的。
    还有很多姑娘,等着拍卖呢。
    秋春芳再次带了一个姑娘上台,又开始吆喝起来。
    而这些,已经不关白一弦他们的事儿了。
    此刻,包厢内,烟萝已经站起身来,在包厢内坐了下来。
    白一弦问道:“数年不见,烟萝姑娘,你怎么上京来了?”
    烟萝脸色一红,原本想随意找个借口。
    但想到自己这么多年的思念和等待,不由暗中咬了咬唇。
    若是不说,日后就没有机会说出来了。
    她往白一弦的那个方向看了一眼,看了一下那个人,然后红着脸,鼓足勇气,说道:“因为,我想见的人,在京城。”
    白一弦只看到烟萝的目光似乎是往自己这边看了一下。
    如今又听她这么一说,心中不由一突,心道该不会又是自己造的孽,她想见的人是自己吧?
    罪过罪过,烟萝虽美,但他真的只有欣赏之意,可没有男女之情啊。
    更何况,他家中已经有了三位娇妻美眷,真的没打算再娶一个。
    天下美人那么多,总不能见一个娶一个,家里那三人,足矣了。
    烟萝不知白一弦心中所想,开口说道:“我想见的人,在京城。”
    烟萝叹了一口气,落寞的说道:“数年前,杭州一别,我再也不曾见过他。
    一年多前,我把多年的积蓄,给了入云阁的妈妈,好不容易才说服了她,放我来京城。
    可我是官妓,脱离不了贱籍。
    来了京城之后,我只能再选择一处青楼栖身,便只好在这莳花馆中度日。
    我来到这里之后,原本想去找他。
    可又因为我是官妓,即便找到了他,也没什么用。
    于是心灰意冷,在这莳花馆中度日。
    后来被那张正乾看到,我不愿委身于他,便有了这次的拍卖。
    我原本以为,今日过后,我与他,再无缘分。
    没想到,天可怜见,我竟在今日,又见到了那……日思夜想的人。”
    烟萝清冷的性子,能说出这些,已是不易,说到这里,脸色红的似要死出血来一般。
    她急忙住了口,又悄悄看了一下那人的反应。
    见他面无表情,心中不由又是一叹。
    然后重新看向白一弦,说道:“今日多谢王爷,为烟萝赎身。
    王爷的大恩大德,烟萝没齿难忘。
    啊对了,我这些年,也有些积蓄在身边。
    只是苦于自己是官妓的身份,无法为自己赎身。
    一会儿,我便命人取来,悉数交给王爷,以报王爷大恩。”
    白一弦根本没听她后面所说的这些,心中只一个念头,完了完了,她说的人,必然是我了。
    这可怎生是好?
    这人要是太优秀了,也是一种烦恼。
    到哪都有姑娘喜欢,可怎生是好呢。
    这来逛青楼,原本就是背着娘子们。
    可如今呢,还花银子赎了个花魁回家。
    这花魁还对自己有意思,这回去之后,该怎么跟娘子交代呢?
    万一被她们给误会了,可就糟了。
    白一弦觉得自己很苦恼,甚至还想着怎么才能委婉的拒绝烟萝,告诉她,他对她没有除了朋友之谊以外的感情。
    但又不能伤了烟萝的自尊。
    她这样的女子,性子看上去清冷,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但实际上,却最容易钻牛角尖了。
    一个搞不好,伤了自尊,再投河自尽怎么办呢?
    白一弦一时间不由脑补了很多。
    要么说,无形脑补,最为致命呢。
    白一弦正在思索间,烟萝却说了一句什么,然后站了起来,走出了包厢。
    白一弦这才回神,问道:“咦,烟萝做什么去了?”
    言风看着公子,刚才他明显的神游太虚去了。
    樱兰抢着回答道:“烟萝姐姐说,她回去收拾一下东西。”
    白一弦点点头,说道:“哦?哦,是该收拾收拾。”
    如今已经赎身了,以后都不会再回来了,自然要把自己的东西收拾一下。
    言风问道:“公子方才,在想什么?
    连烟萝姑娘跟你说话,你都没有理会?”
    白一弦摇摇头,说道:“哎,想到一些苦恼的事情罢了。
    算了算了,也没什么,船到桥头自然直,顺其自然吧。”
    没多会儿,烟萝便拿着一个包袱,带着一名婢女,走了回来。
    包袱里是她的积蓄,婢女名叫青锦,卖身契也是在这莳花馆中。
    她是普通百姓人家的女儿,家里穷,哥哥要娶亲,没有银子。
    原本是想拿她换亲,给哥哥换一门亲事的。
    可惜她脸上一块胎记,不太好看,也没有人愿意要。
    最后父母就狠心把她卖到了莳花馆中。
    这种样貌,伺候客人是不能够的。
    秋春芳买下她,原本也只是想让她在后院做些粗活,给姑娘们浣洗一下衣服什么的。
    可来了之后,所有人都因为她长得不好看,断定她将来一定不可能翻身,便都欺负她。
    有一次正好被烟萝看到,烟萝看不过去,便帮了她一次。
    后来发现,此女虽然脸有胎记不太好看,但却心思细腻,心灵手巧,于是便干脆带在身边,当贴身侍女。
    从此没有人再敢欺负她。
    青锦也感念烟萝的恩情,发誓要一辈子伺候姑娘。
    这次烟萝被赎身,担心青锦留在这里会被人继续欺负,于是便干脆用自己的积蓄,给她也赎了身,打算带在身边。
    青锦也知道自己运气,遇到这么好的姑娘,心里的感激之情就别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