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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回 离魔窟再投虎穴 辞沪城梅雨瓢泼
    “我并没有任何的要求,我只是送来该属于你的物件,这里有二十发子弹,我想对你来说足够了。”川岛芳子撂下话就离开了。

    李士群并没有什么话可说,他也悄悄地离开了,这个弄堂里发生的事,不会有任何人知道。

    他提着枪,专门盯住提着公文包的上班族,几乎每次他都能抢到几百元,闹出人命来的事情,他还不想冒险,只是有一件事,他需要做个了断。

    李士群花钱置办了一身体面的黑色哔叽西装,买了一把利刃,带着黑色礼帽,把帽檐压得低低的,回到了弄堂口,他故意用帽檐遮住了鼻子,只露着一线天光,可以发现外面的动静。

    等到日落黄昏,一个步履沉重的人走了过来,李士群明白这是他等待的猎物。于是抽出了利刃,嗤嗤数刀,恶汉一头栽倒在地上,已然毙命。

    李士群瞥了一眼地上的尸首,说道:“送你去见阎王,让你知道我的厉害。”

    他啐了一口。

    “妙哉,妙哉!李士群果然是李士群,杀人不眨眼。”

    李士群抬眼一望,又是川岛芳子,她怎么阴魂不散,李士群瞬间发觉情势不对,他似乎跌入了日本人的魔掌,逃不出来。

    “川岛小姐谬赞了,我只是替自己报仇而已。”

    “我就欣赏你这种手起刀落,敢拼敢做的性格,和一般的支那人畏葸不前绝不雷同。”川岛芳子拍掌道。

    “我们井水不犯河水,我还有事,先告辞了。”李士群转身就走。

    “你能有什么事?钱你凑齐了手,可是你骨子里嗜血的本性没有得到满足。你逃得出上海吗?即便是你逃得出,还是要回来的,这里才是你人生应有的舞台。”川岛芳子道。

    李士群仍旧是头也不甩地离开了。

    当他走快到路的尽头时,发现是丁墨邨率了一伙人在等待着。

    两个人曾是共同投日的故人,如今是兵戎相向,生死之敌。

    丁墨邨瞥了一眼李士群,所有的人都伺机等待。

    李士群意识到自己的行踪暴露了,他被76号追踪至此,幸好有川岛芳子在后,才免遭横死当场。

    丁墨邨似乎在冲着他发笑,尽管已进暑天,他身上凛凛生寒。

    他明白自己落入丁墨邨之手,将会遭受的百般凌辱,丁墨邨会让自己悲惨地死去。他明白丁墨邨的手腕。

    日本人的饭碗也不好端,他刚从日本人的囚室逃出,再回头会被日本人瞧不起,认为他是个没有骨头的奴才。

    可是,这个世界,一直在变动着,他不晓得自己的归宿,可是他可以决定自己怎么逃出生天。

    李士群还是在朝前走着,他离丁墨邨只有二三十米远的距离,身后的川岛芳子小得不成比例。

    李士群刹住了脚步,他没有动,也没有任何人轻举妄动。

    这毕竟是上海,所有的人都要看其他人的背景,其他人的动向,没有谁会冒冒失失地行动,生和死对于上海是刹那间的事情,也是决定性的大事。

    一个人可以选择离开上海,但是特工却无权,离开了这里,就一文不名。

    这么一回想,李士群转身朝后走去,他走的时候,小心翼翼地,生怕丁墨邨会突然使诈,他又在想,这是不是就是一出他们二人合演的假戏,他只是个应景的陪衬,作为两者交易的筹码,促成了特高科与76号的和解,他不过是一个卒子,被谁利用都是利用,他已然不在乎这种出身和境遇了。

    身后有人的脚步移动了数下,但是随机就没有了声响。

    川岛芳子在他眼眸中的形象从一小点,渐渐地变大,充斥了整个视野。

    他走到了川岛芳子面前,似乎只有两个人在场,一个是他,一个是川岛芳子。

    “川岛小姐,我跟你走。”李士群说道,他应该摊牌了。

    “良禽择木而栖,你的这个选择值得你做出。”川岛芳子淡淡地回了一句。

    尽头是一辆黑色吉普车在等待,两人登车而去。

    史筠珩在处理完丁墨邨的事情后,显然已经完全掌控了76号的所有大权。丁墨邨在与李士群的争权夺利中,一个亡命天涯,一个尸居余气。

    这两个人完全是目光短视者,史筠珩回想自己是半年前初来76号时的艰险处境,现如今早已是过眼云烟。

    经过三个月的将养调理,郑颐玹的身体也恢复地差不读了,她要回到南方局去主持工作,对于史筠珩这几个月的成绩叹赏不已。

    “筠珩,你还是那么的能力超群。”郑颐玹感叹道。

    “哪有,也是他们咎由自取,我不过是顺势而为。”

    “茜妮的下落知道了吗?”

    “她已经回来一个多月了,在张公馆居住,目前仍是万象杂志社的撰稿人。”史筠珩说道。

    “张公馆?”郑颐玹纳闷道。

    “就是蜚声上海文坛的张爱玲。”史筠珩道。

    “那是个才思敏捷、文采绚烂的女子,如果能留为我用,该多好。”

    “她二十出头的年纪,又是遗老的后人,在陈腐的气息里压制住了,恐怕无望,不过我会尽力争取的。”史筠珩分析道。

    “告诉茜妮,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革命一时的挫折不怕,只要我们有信念,总有一天能够摧毁万恶的旧世界。”郑颐玹与史筠珩握手而别。

    暮云低垂,上海已至黄梅时节,阴风怒吼,夹杂着淅淅沥沥的小雨,给整个城市蒙上了一层淡淡的面纱,使它在犹抱琵琶之余,亦能笙管笛箫不消歇。

    火车发动了,窗外的事物一排排地撤退,越来越快,渐渐从很长的一个点,变快,变快,连成了一条线,幻成了一阵风,模糊了,而又清晰,是定格的一副影像,嵌在了水汽氤氲的玻璃窗上。郑颐玹对于上海丝毫不留恋,这里的一切都于己无关,和她隔着一层幕帘。

    她很难想像,史筠珩是如何在这些年生存下来,上海的酱缸里,充斥着各色的味道,酸甜苦辣,更要比别处浓郁,比别处更辣口,她撑持不住这里的忧郁的感伤的情调,这里没有多少历史的古韵,经不起推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