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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五十六节 悄然兴起的教派
    邓世才如同一只老母鸡一样,将北美西岸,尤其是农业开发潜力最佳的加州视作自己的巢穴,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每一个角落。

    他在三角洲地区力行保甲政策,每一个小镇都派去士兵镇守,以为这样可以稳定地方,但却没想到人是有弹性的,压的越狠,反弹的越厉害,这一点上,文官就比武将有优势了,怀柔才是解决反抗的唯一有效途径,只不过怀柔需要时间,从来不会被军事行动所接受。

    所以反抗行动虽然不能说越演越烈,但却始终存在,白人不断离开加州的同时,也不断有白人加入反抗的地下势力之中。

    城市中相对较好,乡下鞭长莫及。

    同样鞭长莫及的地方,还有太平军的地盘,内华达山区,现在如同割据领地一样,以及被李秀成领导的太平军起义所占据。

    邓世才的目光渗透不进这里,仿佛始终有一层迷雾在阻隔他的视线,他并不在意,太平军是盟友,可靠的盟友,现在为明军提供了相当大一部分的粮食和其他物资,至于太平军是不是完全听他的话,他真的不在乎。

    他连加州的土地都从来没在乎过,所在乎的不过是这场战争,自从上了战场后,他的行为,他的思想,全都围绕着战争,从来没动过哪怕一分的杂念。

    包括这次围歼战,他也没有亲自指挥,因为他知道,有人比他更合适,他从国内调来了张开山。

    张开山虽然对法国軍队最为了解,但通过越南一战,也是唯一有跟现代大兵团作战经验的高级军官,并且指挥了对法军的长期围困战斗,邓世才找不到舍张开山而选其他人的理由,至于他自己,他知道自己并不擅长临场指挥战斗。

    所以张开山其实才是他的白起,至于一直在前线苦战的陆云起,不过是他的王龁罢了,等陆云起将美军引入格兰德河谷之后,就换上张开山指挥围歼战了。

    不动杂念,也就不会为杂事所分心,但同样的也不会关注外物,往往就会错过很多本应该看到的事情。

    太平军上空那一层迷雾,是有人有意制造的,是李秀成心中惶恐不安的情绪,是洪秀全神秘莫测的传奇。

    洪秀全复活了,这件事已经有很多人知道,也已经传扬了开来,但是没人信,邓世才不信,美军也不信。

    邓世才甚至都不需要找李秀成求证,人死了怎么可能复活,一个埋了十几年的死人,就更不可能复活了。

    李秀成也没有传扬,甚至刻意封锁消息,因为他不知道这件事传扬开来会有什么影响,已经死了十几年的天王,已经死的只剩下一个头颅的天王,在众目睽睽之下,借用一个美国白人的身体再次站在了大家的眼前。

    这是天王,李秀成死都不会看错,可是为什么天王死而复生了?

    如果说完全不相信天王身上的神迹,不相信天王是有天命的,那是不可能的,不然当年李秀成也不会冒死跟着他造反了,可如果说完全相信洪秀全就是一个神,就是上帝的儿子,李秀成是不太相信的。

    可是当洪天王的人头按在白人身体上后重新活了过来,此时就是告诉李秀成,洪秀全就是上帝本人,李秀成也会信,也得信,也不得不信。

    可是这种神话传说中才会有的事情真的发生的时候,他却感到恐慌了,他不知道这件事如果让其他人知道,尤其是让大明的皇帝知道,会如何对待他们,他不敢肯定,大明皇帝容不容得下洪天王再次复生。

    以李秀成的理解,既然大明皇帝都顾不得一统天下,就出兵美国,想必对这里的土地极为看重,绝不能容许他人染指。李秀成太了解加州这块土地了,这里的田地肥沃,种稻、种麦皆宜,荒山上还藏有金银。又有高山大川雄踞,实乃帝王之资。

    大明皇帝打这里,当然是要开疆拓土的,这一点李秀成深信不疑。可现在天王复生了,就算天王不打算在这里重建天国,可大明的皇帝真的能容得下天王在这里颐养天年吗?

    李秀成觉得换做任何皇帝,恐怕都不会允许。

    他受的教育让他不可能做到不迷信,他信天王,也信所有的皇帝都有天命,都是天子。他甚至想过,天王在大明不复生,到了美国却立马就复生了。恐怕就是被大明天子身上的气运压着,在那个天下,天王斗不过大明天子,乃至被人家压的身体都化成了白骨。只能以头颅脱身。那么到了美国的天下,天王身上的气运如贯长虹,自然要争一争天下的。可大明皇帝也看重了美国的天下,二龙相争,他不敢保证天王能赢。

    他也不想在陪着天王打天下了,他已经没有了那个雄心壮志,只求守着加州的良田,传承子孙,开枝散叶。但他绝对不能眼睁睁看着大明皇帝在这里再次杀死天王,他宁可自己被杀,也不想天王再一次惨遭不测了。

    可是大明不断的调兵遣将,往美国送来了百万大军,人家一个念头,就能要天王的命,他李秀成无非是跟着一起陪葬,陪葬他不怕,他怕的是,天王都躲到了美洲,还要被人取了性命,他实在是不甘。

    他自己力有不逮,于是他决定求助于其他人,太平军余部在美洲分散的极广,从加拿大到南美洲都有分布,而且李秀成坐镇加州,并没少了联系,以前并没有想过要勾连起来做什么事,只求互相有个照应,现在看来,一切都是冥冥中的天命。

    他不断的给一些太平军将领写信,让他们来加州参加天王,有不应的,但也有应的。

    他最看重,也是当年跟他斗的最凶的汪海洋、杨辅清都来了,他们见过天王之后,一个个都真心臣服,再次献上自己的忠心,他们向李秀成保证,一旦有人加害天王,他们拼着性命不顾,也要保天王全身而退。

    李秀成本部人马不足十万,能用之兵不过五万人,汪海洋和杨辅清手里的兵力也差不多,三人合力能有十五万兵马,招降纳叛,招募亡命之徒,还能拉来五万,总兵力二十万,也是一股不小的力量了。

    但时局发展的远超李秀成的想象,他发现换了一片天地之后,天王身上的气运似乎重新勃发起来,再次恢复了以前那个,一呼百应的感召力。

    他不但能够感召太平军余部,包括那些第二代的太平军子弟,甚至连美国本地人都感召了。

    当时亲眼目睹天王复生的两个内华达印第安保留区的印第安部落,在首领的带领下,来觐见过天王之后,看到天王黄种人的头颅,白人的身体,马上就拜服了,举族供奉天王。

    甚至当时目睹了天王复生的一批白人,在天王大度释放他们之后,很多人去而复返,竟然尊天王为圣子,躬身膜拜,侍奉左右。

    天王来者不拒,每天讲经,而且出口成章,不但能用中国话讲经,还能用美国话讲经,跟印第安人交流几天之后,就能畅快的用印第安人的话讲经了。

    这些印第安人极为迷信,他们供奉了天王之后,马上就将天王的神迹传播到了其他的印第安部落中,吸引更多的印第安人来拜会天王。

    那些美国白人,则说自己接受了上帝的使命,请示过天王之后,决定转为传教士,要将天王的教传遍美国。

    李秀成不知道的是,当时洪秀全复活在他心里留下的震惊,其实还没有在当时战场上的美国人,印第安人心中留下的震惊来的猛烈,因为他已经不是第一次目睹天王复活了,而这些美国人、印第安人,可是从未见过如此神迹的。

    至于天王的感召力之所以强,还跟其他原因有关。洪秀全本就是一个煽动能力极强的人,这种人也是一种天赋吧,有人天生就是学霸,有人天生就是煽动家,洪秀全考秀才考不上,但却能煽动成千上万人给他卖命,没有超强的天赋,那是说不过去的。

    而且洪秀全自身的功底也够强。那些年他将自己关在天京的深宫之中,除了女人之外,他可没有白白虚度光阴。尤其是当他第一次复活之后,朱敬伦并没有修复他身体的某些功能,那时候的天王其实已经无法近女色了。但天王依然在深宫之中,他要找一个答案,一个他为什么能复活的答案。

    他下了本钱,研究了所有能找到了圣经正本,甚至追溯源头,连犹太人的经文都烂熟于胸,乃至花费重金求取古书,各种传说,各种版本的圣经,甚至回教经书,本土的佛教,白莲教的经书他都看,他需要从这些宗教的记载中找到自己的本源。

    但他没有找到,可却精通了人类社会大宗教的大部分教义,从印度的梵文经书,到犹太人的羊皮纸,他甚至派人去开封的犹太人社区,找来了传承了几百年的古犹太经文研读。

    他虽然没有找到答案,但是在他心里,已经形成,或者说领悟到了一整套的宗教精义,讲出来自然是大道理连篇,让人听的如饮美酒。

    他所摸索或者说领悟出来的教义,对李秀成等人来说或许影响不大,但是对信奉原始宗教的印第安人来说,简直如同找到了上帝。

    印第安人的信仰还很原始,几乎什么都信,信仰也很不成体系,遇到洪秀全这样的大宣传家,极其容易受到感染。而且洪秀全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的记忆力非常强,只需要跟印第安人短暂的交流一段时间,他就能分析领悟到印第安人的语言。

    印第安人的信仰容易取代,可白人也受到洪秀全的感染,就有些说不过去了。

    其实主要还是在美国,这里的信仰极为复杂,即便是白人,也相当的复杂,不但欧洲的各种宗教在这里传播,连被正统教会视作异端的摩门教都能在这里找到土壤,内华达山脉东边的盐湖城就是摩门教徒建立了,这样的城市在美国还有十几座。

    不是每一个白人都坚定的信仰着上帝,甚至还有以撒旦作为信仰对象的宗教存在,因此几千个经历过洪秀全头颅复生这宗骇人场景的白人士兵中,出几个信仰转移的,并不是什么值得奇怪的事情。

    在洪秀全以基督教为原本,加入了东方式的禅机、印度式的的哲理,重新架构的一套宗教理论之后,他们按照美国的方式,觉得自己负有将这种“真理”传播给每一个人的命运,决定抛开一切世俗杂念,成为一个拜上帝教的传教士,也就不足为奇了。

    而且洪秀全的教义极有吸引力,信奉基督教的人,对普通人来说,最大的理想大概就是死后能够上天堂,而不是下地狱,但死后的事情,虚无缥缈,能够被宗教所利用,却很难让人感受到直观的冲击。

    洪秀全的教义是,不等死后上天堂,他下凡来就是为了直接在人间打造一个小天堂。

    对一些基督徒来说,不用等死后,活着就能见到天堂,岂能没有吸引力。

    虽然这种打造人间天堂的鬼话,太平军士兵早就听腻了,那个被曾国藩占领的天京,不就是洪天王嘴里的小天堂吗。但对白人来说,还是很有新意的。想想吧,耶稣死后一千多年,又一个上帝的儿子下凡来了,然后奉上帝的旨意,要带领信徒在人间建立一个小天堂,这是何等的伟业,如果能够参与其中,与当年耶稣的门徒一样,他们就将是圣徒。

    谁都无法想到,洪秀全的理论,在美国这片神奇的土地上,会爆发出什么的力量。

    但他传播之速,已经超乎了李秀成的想象。

    随着印第安人一个部落,一个部落的传播,白人士兵一个城镇一个城镇的传教,甚至直接进入美国軍队之中传教,拜上帝教在美国迅速的开枝散叶了。

    一般人都以为光是最快的,但有一种东西很可能比光还快,那就是思想。

    当一个人向另一个人传播思想的时候很慢,可当一万人向一万人传播的时候,那就非常之快了,当十万人出现的时候,已经不需要传播,而是开始吸引别人主动接受了。

    悄然间,不到半年时间,拜上帝教陡然在美国加州形成了气候。无数的信徒向内华达山区集中,膜拜他们心中的圣子,在内华达山脉西侧,开始建立一个类似摩门教的盐湖城那样的城市,他们管这座城市叫做小天堂城。

    但此时加州唯一有能力在萌芽状态恰似这个宗教的人物,一手遮天的邓世才的目光,却始终没有停留在内华达山区一带,他的目光笼罩整个加州,并时刻注意着全世界的反应。

    伦敦谈判失败了,大明和美国没有达成一致,战争还将继续下去,这一次邓世才可以主动进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