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妻难养 作者:姚十三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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柱吹起哨子,家丁和丫鬟排成一队,抱着脑袋,以蛙跳入场,跳到金大少床前时,大柱再吹一声响哨,这些人以一个优美的180度华丽转身站在金大少面前。
金玖非常满意,对大凤道:“上菜!”
对,你没有听错,金大少让上菜,金大少的早餐是在床上吃的,金大少的早餐永远只吃同一种东西。
白斩鸡!
没有人能像金玖爱吃白斩鸡这般衷爱着一种食物,金玖自从十岁那年摔傻了之后就没有更换过早餐!
可能你正在想:这也没有什么能令人惊奇的,谁还没有一两样喜欢的食物啊。那是因为你没有亲眼看到白斩鸡的份量!足足十八盘白斩鸡,用上好的白玉瓷盘端上来。
金大少靠在枕头上,随手一指:“我要吃那一只。”
这盘雀屏中选的白斩鸡幸运地被端到金大少那金光闪闪的锦被上,而余下的那十七盘也不会浪费,金大少从来就不是个铺张浪费的人。这十七盘白斩鸡由床下站着的八名家丁和七名丫鬟分食,多出的两盘当然就是大柱和大凤的了。
主仆十八人享用了一顿和谐浪漫的早膳。其实不单单是早膳,午膳和晚膳也是这样普天同乐。
下人们对于这样的进膳方式鸡冻不已,几乎每年都会有人因为食物太过美味而活活撑死,又因为能与主子同屋而食感恩涕零引发心肌梗塞当场死亡,当然也有另类的,比如三个月前,就有一位新来的家丁鸡冻得难以自制,当场发狂跑出去,直到现在还在京城里奔跑呢,你若在京城大街上转上几圈,肯定能遇到他。
金大少吃完锦被上的白斩鸡,又喝了一碗清水,和对白斩鸡的衷爱一样,金大少只喝清水,你若是心疼他,想在里面加点糖,他只要闻一闻就能知道,不论冷热,保证把那杯水泼到你脸上,然后大哭痛哭,没有三个小时绝壁停不下来。
明白了吧,金大少的鼻子比狗都灵,别人用尝的,他却用鼻子闻,而且能闻个八九不离十。
吃饱喝足,金大少终于起身下床了。大柱和大凤给他洗脸梳头,头发梳成当下最时兴的朝天辫,衣裳是火火的大红缎子,上面用金线绣了一只小花狗。
做为混搭先锋,金大少指指大柱脚上的青布鞋,大柱会意,连忙脱下来,给主子换上。金大少还是不满意,把那带着大柱脚香的鞋子拿到嘴边,毫不犹豫地一顿海咬乱啃,鞋子笑吟吟裂开了嘴,金大少满意地穿在脚上,又舒服又透气,真好。
吃饱喝足,打扮完毕,在卯中时,金玖准时走出家门,马车已经等在门口。
金玖每日卯中使要到城西桃然亭去遛鸟,金大少当然不是一个人去,他和大凤坐在马车里,车把式是大柱。
金玖手里提着黄金鸟笼,鸟笼里装着的鸟全身乌黑,叫起来“呱呱呱”,这是富贵鸟,是金大少用一千两银子买来的。
桃然亭一带是整个京城最集中的遛鸟地,此时已过中秋,桃然亭里没有桃花,但每个清晨依然聚集着很多遛鸟的人。
金玖提着他的黄金鸟笼一出现,那些遛鸟的小老头立刻用深色套子把鸟笼罩上,再提着鸟笼躲得远远的。金玖知道,他们是自渐形秽,整个桃然亭也只有金大少的鸟会呱呱叫。
方才还是人头攒动,百鸟争鸣,一转眼就给金玖让出一大片空地,让他遛个够。
与众不同的人往往是孤独的,金玖和他的鸟却并不孤独,因为他们有钱,有钱人和有钱鸟走到哪里都受欢迎。
“金大少,您的鸟可真棒,整个桃然亭独一无二”,跑过来欢迎这对富贵鸟人的是一个十岁左右的少年,小麦色的皮肤,健壮的身板,明亮的眼睛,他的手里捧着一只大碗,那是一碗白切肉,“金大少,这是我家小妹亲手做的鸟食,给您的鸟尝尝鲜儿。”
金玖看看面前比自己只矮一点点的少年,又看看少年端着的白切肉,他咧开嘴,嘿嘿笑了:“你吃一口,鸟吃一口。”
少年果真用手指拈进一片猪肉丢进嘴里,啪哒啪哒吃下去。
金玖又笑了,也伸出手指拈起一片,隔了金鸟笼扔进去,那只富贵鸟立刻捡着吃了,吃得津津有味。
金玖很自豪,整个桃然亭,也只有他金大少的富贵鸟会吃肉,别的傻鸟只会吃瓜子仁。
“金大少,您的富贵鸟该娶媳妇了,小的家里刚好有一只和它一模一样的。”
金玖一听瞪大了眼睛:“你也有富贵鸟?”
“有啊,小的那只是姑娘鸟,您这只是公的。”
“好啊好啊,快带我去看,我要看姑娘鸟。”
“小的家就在离此不远的林子里,带您去看不是不行,只是姑娘鸟胆子小,只能见您和富贵鸟,别人不行。”
少年说着,指指后面跟着的大柱和大凤,金玖便问:“那让他们蒙上脸,姑娘鸟就不害怕了。”
少年的脑袋摇成拨郎鼓:“那也不行,就让他们站在这里装木头人不许动,等到富贵鸟和姑娘鸟进了洞房,您再回来让他们动弹。”
“好啊好啊。”金玖高兴地又蹦又跳又拍巴掌。
大柱闻言脸上一沉,和大凤迅速交换了目光,走上一步,抡起拳头,对少年吼道:“哪里来的小骗子,找挨揍是吧!”
少年吓得一哆嗦,手里的大碗扑通一声掉在地上摔个粉碎,少年双手抱头,喊道:“吓死了,姑娘鸟快要吓死了。”
“滚开!装木头人,谁也不许动!”胆敢吓坏姑娘鸟,真是混蛋!
金玖很生气,事情很严重。
大柱还要再说什么,金玖已经一脚踢过去,大柱立刻不敢再动,只能和大凤一起,眼睁睁地看着金玖和那个少年一起离去。
走出大约十步,少年忽然回过头来,对着那两个木头人调皮地做个鬼脸。
……
第八章 天上掉下个林安儿
京城近郊的小山坡上有一片红枫林,这也是京城一景。此时正值金秋,丹红似火,溢彩流金,漫山红遍,如同红霞倾泻令人流连忘返。
金玖此刻便身在这片彤霞之中,阳光透过树梢照下来,把一切都染成金红。金和红也是金玖身上的颜色,他站在这里,尚显稚弱的身子和这片斑瓓眩目融为一体。
金玖看着这片枫林,终于想起来了,在很久很久以前,他和小媳妇在这里放风筝,风筝飞上天,小媳妇不见了。
“小媳妇,小媳妇!”金玖高喊,声音在林中回荡,他蓦然回首,这才发现,带他来看姑娘鸟的少年已经不见了!
金玖害怕了,可他不知道那少年姓甚名谁,他只能一遍遍地喊:“姑娘鸟,你在哪儿,小媳妇,你在哪儿?”
回答他的只有他手里的富贵鸟:“呱……呱……”
金玖哭了,他不喜欢这里,这片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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