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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 飞鸽传书
    西阳城北郊外,一座湖畔庄园内热闹非凡,此为巴州刺史、西阳郡公宇文温的产业,这几日其家眷莅临庄园里新建成的别院小住。

    湖畔边,一座二层楼房耸立土丘之上,楼房为砖砌成没有飞檐走壁,米黄色墙面,红色屋檐,又有拱形柱墙,其形制和寻常楼台迥然不同。

    楼顶却有一个大露台,周有围栏,其上立着两张形制怪异的侧边大伞,伞下放有坐榻,两名美貌女子各着粉、紫色轻纱坐在榻上,看着面前两个幼童嬉闹。

    “阿娘,那边、那边...”鹊哥奶声奶气的喊着,连着弟弟棘郎一起手舞足蹈,两个小家伙如今扶着楼顶围杆,看着不远处湖边几艘木船兴奋不已。

    “那是船,能在水上漂,可以坐人的,想不想去呀?”宇文娥英在一旁说道,两个弟弟听得这么一说更加高兴了,齐声说“想”。

    “娥英,木船还没准备好,要明日才行。”杨丽华在旁说道,她如今正和尉迟炽繁坐在伞下榻上,食案摆着许多糕点、瓜果以及冰镇酸梅汤。

    尉迟炽繁招呼小家伙们过来吃东西,三人闻言围了上来,从食案上拿着各自喜欢的食物,一个个都是喜滋滋品尝着。

    “阿娘,你想去葡...葡...”鹊哥问道,他如今已满两岁,正是学说话的年纪,只是还分不清你、我的正确用法,故而总把别人称呼他的“你”,当成自称“我”来用。

    尉迟炽繁捏了捏鹊哥的小脸蛋,笑着纠正道:“鹊哥,说自己要说‘我’...”

    “嗯。”鹊哥点点头,见着阿娘点头答应,便看向杨丽华又说道:“阿姨,你...我去葡...葡。”

    “去吧,跟着姐姐去,再带上弟弟,要好好照顾弟弟,知道么?”杨丽华说道,见着儿子点点头,便吩咐女儿:“娥英,要照顾好弟弟们,知道么?”

    “嗯。”宇文娥英用力点头,片刻后吃饱喝足,领着两个弟弟呼啦啦一声往一侧的楼梯跑去,柳叶领着一个侍女两个奶娘紧紧跟在后面。

    看着儿子如此高兴,杨丽华也很高兴,心中那一丝丝无奈,也就随风而去了,按着规矩,她所生的儿子,只能叫她这个生母为“阿姨”,而要喊嫡母尉迟炽繁为“阿娘”。

    自己怀胎十月,又经历分娩之痛生下的儿子,不能叫自己“阿娘”,换作是谁做母亲心里都难受,只是规矩就是如此,不是杨丽华能够改变的。

    不要说是权贵世家、高门大姓,即便是寻常百姓家中也是如此,所以正室的地位才如此重要,侧室不过是比普通侍女的待遇要好些。

    即便是生了儿女的侧室、小妾,也有被赶出家门的危险,要是夫君‘大方’,甚至还得陪贵客就寝,陪了几夜后如果贵客‘爱不释手’,也有可能被当做礼物送给对方。

    “在想什么呢?”尉迟炽繁问道,略微失神的杨丽华闻言笑了笑,说在想着夫君,也不知如今在邺城过得怎样。

    “他呀...家翁没说错,果然又在大殿上闹出事来了。”尉迟炽繁苦笑着。

    杨丽华也是无奈,宇文温当年到长安,在大殿上面君,结果把她父亲气得差点要当场发作,结果这位又把场面圆回去了,她一直在想,那时宇文温脑袋里到底在想些什么。

    ‘寻常臣子上了大殿,都是循规蹈矩大气不敢出,可他倒好,完全不当一回事!’杨丽华如是想,和尉迟炽繁一般,无奈的喝着冰镇酸梅汤。

    如今已是六月下旬,而宇文温是在五月下旬抵达邺城,尉迟炽繁算着日子提前写信让信使送去邺城,正好是五月底送达。

    未曾料六月上旬信使带来了消息,说西阳郡公在朝会上面君时磕头磕得昏倒在地,不过御医检查过并无大碍,这消息让尉迟炽繁坐卧不安,而杨丽华和萧九娘也是颇为担心。

    没过几日,信使送来宇文温的家书,上面多次强调“为夫并无大碍”,虽然有些波折,但过了九九重阳节之后,便可返回巴州,按着日子来算,大约十月中上旬就能到家了。

    微风再度吹来,不但带来了一丝凉意,也吹皱了湖水,夕阳映照下湖面波光粼粼,又有一群水鸟从远处芦苇荡里飞起。

    尉迟炽繁来到围栏处凭栏远眺,大片湖景尽收眼底,碧波荡漾的湖面,些许小船洒落其间,又有飞鸟在上空盘旋,如此景色,让人心旷神怡

    “景色好美啊...”她喃喃自语道,总算是明白为何夫君要在这湖边修建别院,只在此处住了两日,她就有些不舍得离开了。

    “姐姐,这座楼是...是什么风格来着?”杨丽华问道,走到尉迟炽繁身边凭栏远眺,她是第一次见这种形制的楼房,没有飞檐走壁,而且在楼顶有个大露台,宇文温曾和她说过这叫什么什么风格,但实在是记不住。

    “好像是叫加...加勒比海风格?”尉迟炽繁秀眉紧锁,想了许久才想起来,但又不敢确定。

    “妾记得这海是在什么东海之东,也就是极东之地的什么地方,这楼房的形制确实罕见,又不像西域风情。”杨丽华有些不太确定的说道。

    “是啊,这楼房也不知道牢不牢固,全都是砖石砌成...”

    两人正说话间,楼梯处有动静传来,转头看去,却是身着淡蓝色轻纱的萧九娘走了过来,待其近前,尉迟炽繁便问浣奴睡着了没有。

    “姐姐,浣奴已经睡了。”萧九娘答道,随即来到围栏处凭栏远眺,看着眼前的湖景也是颇为心旷神怡。

    “还睡得惯吧?若是怕狗叫惊着了浣奴,我便让他们把狗牵远些。”

    “浣奴睡得很好,些许狗叫声无妨,若是太静了,回到府里哪里还习惯。”萧九娘笑道,夫人很关心她娘俩,这也让她心定了许多,夫君出远门,如今府里可就是夫人做主了。

    三人站在一起凭栏远眺,相互交谈着,不时发出银铃般的笑声,微风掠过,吹动她们身上薄如蝉翼的轻纱,一如绿叶般映衬着那闭月羞花的容颜,远远看去三人如同天上仙女来到凡间,在此处观赏湖景。

    忽然天空传来一阵扑腾声,抬头看去,却是一群灰白相间的鸽子,从楼房附近升空掠过,飞向远处的鸽舍。

    “鸽子成群结队的飞起来还真漂亮啊。”萧九娘叹道,一旁的杨丽华则是摇了摇头:“就是那...那东西落下来有碍观瞻。”

    “所以鸽舍得离这里远些,反正鹊哥和棘郎也喜欢喂鸽子,那就由着他们吧...”尉迟炽繁说道,夫君在这里养鸽子,除了好看、好玩之外还有一个秘密,只是不能轻易透露。

    。。。。。。

    庄园一隅,鸽舍内几名男子正在忙碌,他们细心的将一层层鸽笼清扫干净,把鸽笼下的抽屉抽出来,将其中的鸽粪倒掉,又打开窗户引入微风,将鸽舍里那稍显浑浊的气息带走。

    鸽子养起来要细心,而几百只鸽子养起来要更加细心,首当其冲的就是要保证鸽舍清洁,鸽舍每日都要打扫,过得六七日又得大扫除,清除地板上的灰尘。

    每两三个月要用水冲刷地板,擦拭门窗、鸽笼,为的就是避免滋生疫病,让一个鸽舍的数百只鸽子全部‘阵亡’。

    “温湿度多少了?”一人问道,另一人看了看挂在房中的温度计、湿度计,随后说都没没超标,正好合适。

    “动作快些,把鸽粪都收拾好,拿去晒干后肥地。”

    “开始换水,老规矩,一人负责一排,水可别洒了。”

    “好嘞!”

    几个人又忙碌起来,将每个鸽笼里饮水器的水倒掉,换上新打的清水,然后检查门窗纱网,确定没有什么,什么破洞。

    他们是因伤致残的老兵,被西阳郡公宇文温留在府里,连着家人一起在这庄园住下做佃户,他们自己则负责饲养鸽子,训练可以归巢的信鸽。

    两年多以来,他们从养鸽新手变成了老手,对于如何把鸽子养好总结出了经验,配合着新颖的“温度计”、“湿度计”,将鸽舍打理得井井有条。

    鸽子怕热不怕冷,所以夏天给鸽舍降温很重要,还有通风、适当光照也得顾及,天气太过炎热还得让鸽子们洗澡,

    也算是降温的一种手段。

    到了冬天也得小心伺候,要是温差过大那么鸽子很容易生病,鸽舍得装上门帘和窗帘,防止冷风直吹,平日里也得防老鼠之类钻进鸽舍变成祸害。

    养鸽、育鸽,他们已经驾熟就轻,繁衍的鸽子越来越多,通过每日放飞训练,筛选出身强体壮又能准确回巢的鸽子继续繁衍,而鸽子们的放飞距离也越来越远。

    终于打扫完毕,也到了鸽子们回巢的时间,看着一大群鸽子呼啦啦的落下,熟门熟路的回到各自鸽笼,养鸽人走上去,一个个鸽笼的过数然后关上。

    “老李,老李!回来了,回来了!!”

    一人忽然激动的大喊着,旁边几个闻言凑上去,随即兴奋地喊起来:“回来了!真回来了,快,快去找管事!”

    。。。。。。

    “鸽子回来了?”

    尉迟炽繁惊喜的问道,宇文十五也是用力点头,面带喜色的说道:“回来了,可算是回来了。”

    尉迟炽繁如今在‘加勒比海风格’楼房的二楼书房,接过宇文十五递来的一根芦管,从中抽出张纸条,只见其上写着“岁岁平安”四个字,尉迟炽繁又从书房一角拿出个木匣,用钥匙开锁之后取出一张纸来。

    “今日是六月三十日,那么就应该是...岁岁平安...”尉迟炽繁轻声念道,再看了看那张纸条,激动不已。

    “嚯,从邺城到西阳,怎么说也有一千多里路吧,按约定,郎主的鸽子应该是今日清晨放飞的,下午就回到西阳,这飞鸽传书真是奇妙啊!”宇文十五叹道。

    “夫君说邺城到西阳的直...直线距离没那么远...飞鸽传书,真的能够传书,清晨放飞,当日下午就到了...”尉迟炽繁攥着纸条不放,就如同宇文温在她面前一般。

    宇文十五摸了摸头,满是遗憾的说可惜前几次的鸽子没有飞回来,看来还是太急了些,挑选出来的鸽子,从没飞过如此远的距离。

    此次宇文温去邺城,将刚刚训练出一些效果的信鸽选走了些,按照他和尉迟炽繁的约定,到了六月一日,六月十日,六月二十日,还有六月三十日会放鸽子。

    按照预测,信鸽从邺城飞到西阳,如果成功飞回来的话,按着信鸽的速度也就是当日抵达,所以六月一日、十日、二十日,还有今日,尉迟炽繁都在等着鸽子飞回来。

    每次放飞的信鸽携带不同内容纸条,而今日放飞的信鸽其纸条就是“岁岁平安”四个字,不过虽然成功收到了千里之外的‘飞鸽传书’,但成功率还是很低的。

    本月要放飞四批信鸽,每批放飞三只,共计十二只,结果现在仅有一只信鸽回来,其他的要么是迷途,要么就是被什么猛禽或者猎人给害了性命。

    “十二只回来一只,不过邺城那么远,也难能可贵了,按说还得训练上几个月,再细细筛选才能选出好信鸽,千里之遥也能飞回来。”宇文十五笑道。

    “当日就从千里外飞回来,夫君果然没有说错...”尉迟炽繁将木匣锁好放回去,

    宇文十五见着主母颇为高兴的样子,便问邺城回来的使团大约何时路过巴州,毕竟郎主临出门前已经计划好,要买许多东西回来,其他的都无所谓,可是那战马就真让人眼馋得紧。

    “还得十来日,前些天已有信使捎来口信了。”

    “那就好,那就好,也不知赶不赶得上在大调整前抵达。”

    “虎林军现在如何了?”尉迟炽繁问道,虎林军是宇文温招募组建的军队,严格来说算是私兵,所以作为留守在家的主母,她也得‘代行职责’。

    “按部就班,这入夏之后一直阴雨绵绵,打不得大仗,便宜了陈国那帮鱼腩,从郎主出门到现在,也就是把武昌地界的禾苗给毁了,今年他们又是颗粒无收。”

    “那事情你便和陈统军他们商量着办吧。”

    “是,等到商量妥当了,陈统军再到府上请印信。”

    宇文温不在,虎林军的军务由统军陈五弟统管,具体由各军主按部就班分管,宇文十五作为宇文温的代表负责监军,若是要调动虎林军或者军务有大变动,须有宇文温的印信,而这印信由尉迟炽繁保管。

    “我是妇道人家,打仗练兵什么的都不懂,一切按着定下的条陈来,可不许出什么纰漏,你和陈统军得看着点。”

    “是。”(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