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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 效率
    疾驰的骏马,驮着全身披挂的士兵驰骋着,两支骑兵相互冲锋、撞击,让寒冷的旷野变得热闹起来,混战之中响起阵阵雷鸣,硝烟弥漫的战场上人仰马翻。

    行军总管司马杨玄感驾驭着坐骑,迎向当面冲来高句丽骑兵,手中握着双管簧轮手枪,将枪口对准敌人之后扣动扳机,簧轮转动摩擦起火,点燃火药仓。

    硝烟窜起,“砰”的一声过后,一名持矛冲锋的高句丽骑兵胸前绽放血花,随后双眼一翻、身体前倾坠马。

    杨玄感持枪的姿势不变,只是将枪口适当偏转,对准另一个接近的敌骑,扣动扳机。

    又是“砰”的一声,那骑兵肩膀绽放出血花,身子一歪,手中长矛落地,胯下坐骑速度未减,依旧对向冲来。

    装填两发“子弹”的双管簧轮手枪射击完毕,杨玄感扬起左手,用左手握着的破甲锤向已经近前的敌兵一抡,正好砸在对方脑袋上。

    血光绽放之中,肩部受“枪伤”,头部受钝击的敌兵坠马,再无生息。

    双手均握着武器的杨玄感,瞬间结果掉两名敌兵,而他的左右部下亦大多如此姿势,在大混战之中的小股骑兵交战中,方圆二十步内没有敌手。

    新式簧轮手枪的威力不比转轮手枪差,破甲效果很好,但缺点是一样的:射击过后变成废铁,短时间内无法装填。

    所以,他们各自抽出第二把配枪,迎向又一股高句丽骑兵。

    火药手枪的出现,让骑兵近距离非接触交战(二十步距离内)时多了一件利器,前年与突厥作战时使用的转轮手枪表现不错,打得骑术娴熟的突厥骑兵人仰马翻。

    但这种转轮手枪却是“六打二”,即六发“子弹”一般只能打出两发,有时候连续勾动扳机却接连哑火,真的会急死人。

    而现在这种簧轮手枪,是以精妙的簧轮结构发火,枪管有两根,上下排列,使用前可事先装火药及“子弹”,因为制作精良可靠性高,所以基本上能实现“二打二”,成了新的混战利器。

    就是贵,比转轮手枪还要贵许多。

    杨玄感没想到自己竟然是靠着这种利器连续击杀敌人,而自己那一身弓马娴熟的本领,好像没了用武之地。

    身备三杖(弓、矛/槊、刀盾)是一个武将勇武与否的评价标准,现在,一个只会骑马的人,拿着手枪“砰、砰、砰”,就有可能把一个苦练十余年骑战技艺的锐士干掉。

    如此巨大的反差,让杨玄感本能的讨厌手枪,但却不得不承认这玩意实在是太好用了。

    武器是用来杀人的,那么杀人效率越高的武器,那才是越好的武器。

    “呯、呯”声中,又一股三十余骑的高句丽骑兵被杨玄感带队击溃,但他没有贸然追击,而是等着己方槊骑赶上来汇合。

    使用手枪作为杀敌手段的骑兵,大概可以称为“手枪骑兵”,虽然在混战之中优势明显,却不能独自面对手持矛、槊骑兵的冲锋。

    手枪的准头太差,即便是二十步距离内,握着手枪瞄准敌人的胸部扣动扳机,很可能打中的是对方的大腿,这样的准确度不是很可靠,手枪骑兵一旦遇到善用马槊、长矛的骑兵,对冲时会输得很惨。

    这是实战得来的经验教训,杨玄感谨记在心,不敢贸然脱离己方持槊骑兵的掩护,他看看战场,见着高句丽骑兵已经被己方击溃,随后将视线转到战场某处。

    那里,是高句丽军队步阵所在,没了骑兵的掩护,高句丽步兵只能自己结阵自守,一眼望去,步阵孤零零的矗立在旷野里,被周军骑兵挤压得不敢动弹,颇为凄凉。

    见着此情此景,杨玄感忽然感慨起来:真可怜....

    。。。。。。

    战场上,结阵自守的高句丽步兵猬集着,长矛兵在外,以刀盾兵、辎重车为屏障,又有士兵手持弓箭掺杂其间,不时放箭逼退靠近的周军骑兵。

    他们的骑兵被击溃,输得很惨,几乎是一触即溃,突如其来的大败,让步兵们急切间无法撤退,只能在战场上结阵死守以待援军。

    所幸士兵们都带有干粮,又占据了一处小水洼,所以饮食暂时无忧。

    而围成圆阵的长矛阵,至少能让胆敢冲阵的周国奇兵伤亡惨重,所以就这么对峙下去的话,他们应该还有机会撤退。

    战场距离东北方向的安市城不算太远,所以援军应该能及时赶来。

    高句丽将士如是想,对这场战斗自己能够全身而退感到乐观,而周军主帅、行军总管宇文维翰同样也对战事感到很乐观。

    此时此刻,他站在一处土丘上,用千里镜观察高句丽步阵情况,看着这些被己方骑兵挤压得猬集成团的敌人,他只觉得心中激动不已。

    这是宇文维翰第一次独自领兵出征打仗,所以不敢掉以轻心,战前和佐官们精心制定作战方案,如今进展顺利,将敌军骑兵驱散之后,逼迫步兵结阵自保。

    如此战法,实际上很常见,宇文维翰对此印象深刻,却是因为父亲的比喻。

    父亲的比喻如下:就像两个强盗,遇到了一对夫妇(步骑混合队伍),赶走了男人(骑兵)之后,接下来就能对女子(步兵)为所欲为了...

    一想着“女子”就要任由自己为所欲为,宇文维翰当然激动。

    一个月前,他还在长安,被任命为行军总管,到辽东兴师问罪,而与此同时,他麾下万余兵马都已在莱州好整以暇,就等着出击。

    为了这一天,宇文维翰准备了许久,而他的兵马也早已针对性训练了许久,所以不存在“兵不知将、将不知兵”的问题。

    宇文维翰拜别父母,轻装上路,很快就抵达莱州,乘船北上经由旅顺、觉华岛,和自己的兵马汇合。

    正是因为准备充分,所以此次出征他才能做到如此快的行军速度,刚过一个月时间,就已经在辽东的土地上征战。

    现在,一番策划之后,围住高句丽的一支主力军队,接下来就要为所欲为了。

    宇文维翰心中激动,收起千里镜,刚要发号施令,却见左右侍卫围着自己,如同防贼一般,个个面上表情都是紧张兮兮的。

    他见状不由得奇怪:“你们如此行为是何用意?”

    “呃...殿下,如今大局已定,殿下就莫要冲阵了吧...”铠甲上血迹斑斑的李阿宝硬着头皮说道,他作为侍卫统领,无论如何都要确保皇子的安全。

    宇文维翰闻言觉得又气又好笑:“寡人有说过要冲阵?你们有谁听见过么?”

    “呃,卑职等没听见,只是还请殿下以大局为重。”

    李阿宝和诸侍卫赶紧“认错”,却腹诽不已,今日他们随着宇文维翰上战场,原本说好的只是现场指挥,却变成踏阵寻觅战机。

    结果遭遇高句丽骑兵狼奔豕突式的突击,战况一度十分危急。

    面对危险,宇文维翰反倒兴奋起来,带着部下和敌骑缠斗,一众侍卫在恶战之中人人带伤,还好最后有惊无险。

    宇文维翰此时见着侍卫们紧张,也不多说什么,示意一名将领近前:“敌军结阵完毕,我军火炮准备好了么?”

    “殿下,火炮已经准备就绪了。”

    “那就好,马上,马上炮击!!”

    宇文维翰所处土丘位置,距离高句丽步阵大约一百多步,而土丘下已经有数门野战炮一字排开,为炮击做准备。

    这种野战炮名为“骑兵炮”,炮身轻,用马匹拖着便可快速移动,因为可以伴随骑兵行动,故而称为“骑兵炮”。

    虽然是火炮,但“口径”小了些,威力也小了些。

    骑兵炮无法用来攻城,即便是轰击一般营垒的土墙效果也不好,不过用来轰击密集的长矛阵,效果却不错。

    自从有了火炮,打仗的方式就变了,为了更有效率的杀伤敌人,周军的战法开始围绕火炮而进行改变,最基本的做法,就是驱散敌人骑兵,逼迫敌人步兵结阵,然后用火炮对着密集人群那么一轰...

    雷鸣声中,猬集成团的高句丽步阵,被呼啸而来的炮弹拉出一道道血槽,面对这种匪夷所思的武器,原本斗志高昂的高句丽将士被打懵了。

    他们已经适应了周军的武器“轰天雷”,有了克制手段,但现在却无法抵御这种远距离进攻的武器,盾牌根本就挡不住,人聚集得越密,伤亡就越惨重。

    第二轮炮击过后,高句丽步阵开始骚动,而当第三轮炮击结束,整个步阵轰然崩溃,无数高句丽士兵争先口后出逃。

    步兵只有结阵才能在旷野里对抗骑兵,而骑兵要对付严阵以待的步兵会头痛,强行冲阵会伤亡惨重,得不偿失,只能想办法耗,耗上几日,让步兵断水断粮,军心大乱。

    如今,有了高效率的杀人武器,这不再是问题,四散奔逃的高句丽士兵,已经把后背露了出来,周军骑兵随即出击,在主帅的带领下一路掩杀,尽情收割着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