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第九十四章煮肉
    “姐姐想要公子,那便陪着便是,不需要过多的心计,”陶儿笑眯眯的走上前。

    貂蝉和小姝看见后起身行礼,“拜见夫人。”

    “姐姐还没喝酸梅汤?”

    “正要喝,暑季能得夫人一杯酸梅汤解渴,妾身心怀感激。”

    貂蝉端起桌上的木碗,轻拢黑亮的秀发。娇颜动人倾城,妩媚的双眸却带着柔水般温情,微启香唇饮下酸梅汁。

    布衣包裹着婀娜袅袅的身段,露出的肌肤细腻润泽,如宝玉般晶莹。

    仙姿佚貌,画中仙子。

    如此美颜看痴了路旁的村民。

    貂蝉喝着酸梅汤,这是不可多得的饮料,酸酸甜甜的滋味格外诱人,心里甚是欢悦。

    “夫人,老爷他去了何处?”

    “公子今早便乘马前往富春县,公子回老家来只是为了祭拜父母,现在祭拜完了,就去了富春县衙,收拾出来后我们以后就住富春县衙了。”

    小姝的神色一动,喝了口酸梅汤后心中喜悦了许多。

    村长的家以瓦修建,在村子里是不可多见的建筑,平常村民多是以石土茅草修房。

    足以看出这位村长“不穷。”

    房屋内有一位上了年纪的老人,他的皮肤黝黑,身材矮小,长着许多斑。

    牛牧便是村长的名字,他们家上一代为富商,留下了不少的钱财,他不仅是一村之长,还是亭长。

    昔日汉灵帝卖官,自己的祖辈便靠着家中的钱财也买了一个小官,虽然天下纷战如此长久,但自己家族的这个亭长的官职也未曾被罢免过,一代代的当着,现在也到了自己身上。

    在江问没来之前,富春可没有设立过县长,各亭的亭长他们互不招惹,都有着自己权利,可谓一方的土皇帝。

    而现在这位县长来了,他们的权利肯定要分割出去。

    牛牧泡了一杯温水,加了几片草叶进去,坐在木椅上静思。

    “那女人真的美的不像话,老子还以为村子里的杨寡妇最漂亮,现在看到杨寡妇心里甚至都想吐。”

    “大哥,不如我们蹭着什么时候天黑,偷偷的把他给办了……自然大哥你先小弟我跟着喝口汤就行。”

    “要不是大白天,老子是真的忍不住了!”

    屋外走进来一魁梧的年轻人,脸庞方正,鼻梁阔大,长相平凡,而他的身旁的人,则有些猥琐。

    牛牧的儿子牛佚,旁边的则是一直跟在他身边的狗腿子,村子里的人都叫他二狗子。

    “爹你怎么在家,今天不是要插秧子吗?”

    “儿子,你从哪回来的……”牛牧喝了一口水,询问道。

    牛佚笑呵呵的说道“陪着二狗子去河边摸了几条鱼。”

    “鱼呢?”

    “没抓着,被我放跑了。”

    牛佚向着二狗子使了个眼色,二狗子便离开了。

    牛牧脸色略微阴沉,“你可是又去了县长的家?!”

    牛佚坐在了一旁的木椅,淡淡的说道“父亲你知道了。”

    “我都跟你说了多少次,不可以再去那!”牛牧怒道,“收起你脑子里那些不堪的想法,那是你能碰的人吗?”

    “我开心,再说不就一书生吗,爹在这里积攒了这么多的权势,还怕他一个新来的县令?”牛佚倒了一杯水,喝了润润喉。

    牛牧怒道“这次是上头来人,新官上任三把火,这些当官的都是要在我们这些乡绅身上动刀子,你要是这个时候给我惹麻烦,就是把你爹往火坑里推!”

    “爹你可是亭长,这十里的村子有多少人?”牛佚不在意的笑道,“一个新来的县令,身边带的只有十个人,这个时候什么地方死一个县令,可是不足为奇啊。”

    “再说爹,你不是有着那位大人替你撑腰吗?”

    “就是这些东西,让你越来越无法无天!”牛牧脸色阴沉的说道,“我对那位大人来说,只是毫不在意的小人物,就是死了也不会在乎!”

    “行了爹,”牛佚笑着说道,“上一个来富春的县令,还没有三天就被我给弄死了,这件事不也是那位大人替我们说了句话,之后什么事就都没了。”

    牛牧闷哼一声,“即便如此凡事都以小心为上,不过这一次别给我惹乱子!”

    “是是是。”牛佚敷衍的答道,心中究竟是何想,只有他自己知道。

    牛佚走出了门,二狗子已经等待许久,“大哥如何?”

    “哼,老头子胆小怕事,没得什么胆量,不过要我看怕他什么,这些年那位大人从富春捞的油水,多少事情都是老头子一手操办,”牛佚笑着说道,“虽然老头子不说,但只要发生了什么事,那位大人都会插手平息。”

    “如此说来大哥,就算我们把那新来的县长给杀了,也不会有人知道?”

    “那是自然,毕竟这也不是富春的第一个县令!”

    富春东接萧山,南连诸暨,是块较为富庶之所。正所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富春便有一条名江富春江。

    元朝画师黄公望,以富春江为景绘丽山河,画出中国十大传世名画,“富春山居图。”

    江问翻身下马,来到了富春县,牵着马从城门进入。李二和杨武穿着一身便衣,身后背着钱袋,跟在他的身后。

    “老爷我们先去哪?”

    江问淡笑着说道“先去县衙府,来富春这么久,还未到县衙府看看,这要是传出去恐怕会被说成玩忽职守。”

    县衙府作为处理一县之事的地方,自然也有着住所,一般的县衙也算的上是一栋豪宅。

    江问来到富春的县衙府,门匾之上已经布满了蛛网,府前石阶满是灰尘。

    两旁威武的石狮子布满了裂痕。

    府门关闭,还有着一个封的字条。

    江问疑惑的看着府门,“去把它撕下来。”

    李二,杨武走上前,把封条撕了后推开。

    入目先是庭院,接着便是衙堂,两旁还摆放着水火棍,而在县衙的另一旁的府邸与县衙之间相连,应该就是县令的住处。

    庭院之中杂草丛生,碎石陈列,衙堂内也是灰尘密布。

    看来得好好收拾一下,江问看着县衙,“李二。”

    “小人在!”

    “你从钱袋里拿些钱,去附近找些人叫他们把这里给收拾收拾。”江问说道。

    “是!”李二将钱袋交给杨武,自己拿出两贯钱放在身上,便走出了府门之外。

    “你们是什么人,谁允许你们擅自撕下封条的!”

    一位穿戴不俗的人走了进来,面容年轻,身带着美玉,一看就价值不菲。

    江问拿出官印,对方走上前来细细查看,露出了一丝笑容,作揖行礼说道“原来是新任的县令大人,有礼了。”

    “穿戴不凡还认得官印,敢问你是何家子弟。”

    “在下名字不足与县令道耳。”

    江问并未在意,询问道“你方才斥责我撕下封条,我想问这里曾发生了什么事?”

    “这也不是什么需要隐瞒的事,城中百姓即便都知晓,既然大人有兴趣,那便说于大人。”

    “一年之前朝廷设立了吴郡太守,但因严白虎的缘故,各地县令都是各奔东西逃命,缺少了县令只有太守,毫无疑问很麻烦。”

    “而这时候,朝廷任命了一位富春县令,县令不久后便到职,其政治清廉,不贪污受贿,不欺压百姓,很快得到了富春县百姓的爱戴。”

    “而在县令任职的三个月后,被百姓报案,这案子当时到了吴郡太守手中。”

    “县令贪图军粮,克扣了足足三万石!”

    “三万石?!”江问说道,“一个县令能够克扣三万石军粮,更何况这么多粮草,藏于何处才不会被发现?”

    “如县令大人所言,此案疑点诸多,但太守大人前来富春查明此案时,未曾询问案情过程,而是将县令强行下狱,经过严刑拷打后,逼迫县令签字画押。”

    “不久后县令便被斩头,而此府衙也被太守大人封闭。”

    年轻人笑着说道“既然新县令到职,那么在下也不必看守县衙,请容我告辞。”

    江问点点头,“杨武,速传各地亭长,叫他们拿来田册找我。”

    “是!”

    小河村,牛牧吃着膳食,皱着眉头不语,一旁的牛佚询问道“爹,你是有什么事?”

    “县令刚到职,便要查看我们的田册新官上任三把火果不其然啊!”牛牧吃了一块藕片说道。

    “那就让他看呗!反正都已经做了手脚。”

    “虽说做过手脚,但我就怕被县令看出什么端倪,要是被查出来……”

    “查出来又怎么样?那位县令就算看出来了端倪,能不能说出来还是个问题,爹,上一个县令的下场……”

    牛牧怒斥道“吃你的饭,说了不要什么事情最终都与大人扯上联系,若是真惹起了上面的注意,不仅是我们,那位大人也可能会掉脑袋!”

    “我也只是随口一说,爹你又何必紧张呢。”牛佚将碗放下,便欲出门。

    “你去哪?”

    “出门走走。”

    夜晚,皓月当空,月华如雾纱朦胧了景色,江水之中,银白星光飘荡,极为漂亮。

    江问的屋子,房间之内烧煮着热水,倒入木桶之中凉快。

    美人去衣,洁白如象牙般的细腻酮体展露,那完美的曲线诱人。

    屋舍之外,牛佚的身后跟着二狗子,在后面的山坡上跳跃,看着对方投过灯烛的灯影印在山坡上的影子。

    之后再行凭着自己的想象,咽着口水。

    貂蝉香足伸展,水珠浸没玉腿,全身沉于温水之中,脸色酡红,露出了惬意。

    屋外小姝则是警惕的看着周围,这几日她越发觉得有些不对劲,今日路边经过的村民,早几日也见过几次。

    那可不是什么简简单单的事,小姐的魅力她知道的一清二楚,便是在襄阳内足不出户,也能惹得各大士族子弟为之倾倒疯狂,而现在村庄里的不少人都已经见过小姐,恐怕已经被什么人盯上了。

    其余的八位亲兵也是站在屋舍外,来来回回在附近巡逻,他们是江问的亲兵,对于他们来说护卫夫人是义不容辞的义务。

    江问乘坐着马车,伸了个拦腰,同行的只有杨武,将李二留在了富春,待什么时候打理好了,便回来知会一声。

    现在任职了县令,轶六百石,比起军师祭酒的工资几乎是少了一半,江问虽然不怎么在意钱,但还是省着花为好。

    此刻已经天暗,自然没有什么美味的晚餐,江问从杨武身后的竹篓里拿出来一块肉。

    “好久没有自己下手做厨了。”江问提着肉,便前往了厨房。

    在这里生活了十多年,闭着眼睛都能知道该怎么走。

    肉是猪肉,古时的猪肉是低贱的肉,价格十分便宜,三斤猪肉甚至比不上一石米的价钱。

    “贵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著名吃货苏轼,苏东坡为其所留的名言。

    猪肉的腥味很重,油脂比起其他肉类都要多,吃下去只会让人觉得肥腻,而无其他感受。

    在厨房内将水给煮沸,待水滚烫后放入了猪肉炖煮,拿起一旁的木椅坐下,望着火堆里不断丢着柴火。

    火势很大,江问估摸着时间,便将水里的猪肉捞起来,将大葱切碎,生姜及糖,淋上酱。

    将猪肉切成十块,鲜红的的肉经过开水炖煮,已经有了些熟。

    江问将其放入盆,开始用清水洗去渣沫后,之后拿起一旁的砂锅,舀着缸里的冷水,倒入砂锅里,将猪肉放进去后,再行掺水一直到刚好没过猪肉。

    随后放入切好了的大葱,还有姜块,茴香……把砂锅抬起来,放置与火上,抽出几根柴火,让火势稍小,保持在了中火。

    再见火势大开后,又抽出了几根木材,让火势改为了文火开始细细慢煨,让每一滴肉汁溶于猪肉之中。

    再过半小时,见锅里的肉快烂时,下酱、不过却没料酒去腥,让江问有些遗憾,不过茴香的香已经足以!

    再重新放于火上烧至开,改文火慢煨,至肉块彻底软烂时,向着锅里丢下了几块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