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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0章 北洋远征(十七)
    “委托监护制”又称授地制。根据历史经验可知,一项制度的产生大多存在某种传承亦或者某种思想基础、社会基础,因此这种西班牙殖民者用来剥削印第安人的制度也并不是凭空产生的,它最初是西班牙朝廷根据古罗马时代流传下来的“庇护制”更改而来。
    在与摩尔人进行的漫长国土收复运动中,西班牙朝廷为了统治从摩尔人手中夺取的土地、提高将士们的士气和鼓励贵族们自费组织军队收复失地,常将新征服的土地和征收摩尔人额外贡赋的权利,按照官职、功劳大小“委托”给各级西班牙贵族,让贵族们变成领主,代为掌管新征服的土地,统治臣服的摩尔人,引导领民皈依天主教,并每年向国王交纳一定的贡赋。
    [注:摩尔人一般指居住在伊比利亚半岛和北非、西非等地的***,是柏柏尔人、阿拉伯人、黑人和伊比利亚人的混合后裔。]
    这种政策堪称一石四鸟,既加强了对新征服土地的掌控,又只用了极小的代价就酬谢了立功的将士,还推行了天主教,扩大了征税对象。故此,“委托监护制”其实自12世纪起就在伊比利亚半岛比较流行了。
    不过,西班牙本土实行的委托监护制和其美洲殖民地所行的委托监护制之间,还是存在着很大的不同,两者差异性极大。
    在名义上,美洲殖民地的土地所有权归西班牙国王所有——如果确切的说,是归卡斯蒂利亚国王所有,但事实上西班牙朝廷却将土地所有权保留给了各个被征服的印第安人社区,印第安人原有的社会结构保持不变,只不过要集中居住在白人聚集地附近。
    西班牙朝廷甚至还给予了许多印第安人贵族和精英阶层一定的地位、权力和自由,从中挑选出“卡西克(首领、头人、酋长)”,让其继续统治部族,而西班牙朝廷仅对印第安人实行间接统治。
    这个思路与当前高务实用“京华顾问团”实际控制南疆各国朝廷,然后南疆各国朝廷再根据“顾问团”的意见执行国政,有一定程度上的类似,但也不完全相同。
    至少一点,南疆各国目前名义上都算是后世所谓的“主权国家”,它们的领土和百姓从归属权上来讲并不属于京华。而它们与大明之间虽然有朝贡关系,但众所周知,朝贡关系是一种并不实控朝贡国政治军事的伪属国制度,很难将其称之为实际意义上的附属国制度。
    印第安人社区中的卡西克一般由殖民地总督、督军或是市长之类的统治者委派,一般都是从印第安人社会的上层人物中挑选,但也有一部分卡西克由世袭或选举出的印第安人酋长担任,只不过所有的卡西克都要经由殖民地当权者的同意,否则便是非法。
    这一条与京华在南疆的统治也有一定的相通之处,南疆各国的各级官员任命也是需要国王印章和“京华顾问团”印章一起盖才有用。
    考虑到国王印章本身是个萝卜大印,实际掌握在京华手中,所以也可以看做是全体官员由京华任命。只不过其府、州(明制的府、州级)以上官员任命需要先报请高务实批准,县级需要黄芷汀批准,而有设置总领的地区,还需要当地总领批准,如安南南部六镇等地。
    成为卡西克的印第安人不需要服劳役,也不需要交纳贡赋,而且卡西克们往往还利用自己的权利压榨普通的印第安人以赚取财富,帮助西班牙人统治印第安人。
    甚至西班牙人为了笼络卡西克,还经常与之通婚,对其非常优待,一些原阿兹特克帝国和印加帝国的精英阶级后裔,在后来甚至成了总督,拥有极大的权利。
    这一条在南疆则是体现在归化户籍制上,由于归化户籍制是让“土人变华族”,显然比委托监护制下的这种通婚更具优越性。
    因为前者通婚只是为当地精英提高了地位,但他们乃至后裔都未必把自己看做西班牙人,并不会夯实西班牙的统治基础,而后者则是彻底的“化敌为友”——绝大多数掌握实力的人都变成了“华族”,华族的统治自然就稳固了。
    而为了酬谢开拓国土的西班牙征服者和贵族们,西班牙朝廷又将臣服的印第安人社区委托给有功之臣或是王室成员、朝廷亲信等人监护,使其成为监护主,帮助西班牙国王统治美洲殖民地,并代替朝廷向印第安人征收贡赋,这便是委托监护。
    在委托监护制实行之初,西班牙朝廷责令殖民地政府以每个印第安人酋长所代表的部族居住地为单位,委托给各个监护主,但随后这种方式因为太过于繁琐被遗弃,转而以印第安人村社或市镇为单位委托给监护主。
    监护主只对所授予监护区域范围内的印第安人领有监护管辖权,没有直接所有权,且监护主的权利较难世袭,同时监护主还要向印第安人宣教,引导受自己监护的印第安人皈依天主教和臣服西班牙国王的权威,保护其不受虐待,并且监护主还要找人教育印第安人儿童:
    “每个印第安人村落应设有教堂,并派一个教士向他们宣教。(你们要)每周两次集中印第安儿童,教他读书写字和宗教课,迫使他们祈祷、诵经。”
    除此之外,监护主还要自备干粮、武器、马匹和军装,随时听从国王或殖民地政府的命令,带领部下到各地平叛或镇压各种起义。
    美洲殖民地所实行的委托监护制还加入了西班牙人早期奴役印第安人的贡税制和分配制,西班牙监护主对自己所监护的印第安人有着极大的权利,可以在监护区内征收大量贡赋、劳役或代役租。
    被征服的印第安人在法律层面上被定义为“自由人”,不再是奴隶,能够以家庭为单位拥有一小块土地和房屋、牲畜,但是印第安人未经监护主允许不能随意离开自己的居住地或携带武器。
    另外,印第安人还需要向监护主交纳一定的贡赋并服劳役。因为监护主向他们传播了天主教,如此才使原本是异教徒的印第安人变成了基督徒,得到了拯救灵魂并登上天堂的机会。所以印第安人需要对监护主表示“感谢”,必须承担许多义务,比如耕种土地、挖矿、打杂、交纳贡赋等。
    所以事实上,委托监护制根本没有将印第安人变成自由人,大多数印第安人或是混血儿也没有公民权。委托监护制的目的是让印第安人更好地提供劳动力,同时也是为了能更安全地控制他们,使其无法反抗统治。
    为了推行委托监护制和“保护”印第安人,西班牙朝廷给所有监护主的命令是不许虐待印第安人、不强迫他们劳动、给予其工资。
    但事与愿违,实行委托监护制后,印第安人的生活还是非常悲惨,饱受压榨。监护主们根本不按照命令善待印第安人,他们肆意虐待印第安人,不将其看作是人类,而西班牙朝廷对监护主的管理非常粗糙,根本无法控制监护主,这使印第安人陷入了极为悲惨的处境:
    “虽然法律对委托监护主为自己征税的数额有所限制,但实际上征收的数目是无法计算的。专权者搜刮他想要的一切东西,用尽他一切想用的办法,结果一个印第安人有时竟要缴纳二十次赋税,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他(印第安人)也不敢抱怨,因为很少可以得到伸张正义的机会。”
    一些印第安人为监护主常年累月的工作,却只有微薄甚至于根本没有任何报酬,且还需要向监护主交纳沉重的贡赋。
    监护主向印第安人征收贡赋的标准也非常不合理,监护主征税时会以早期人口普查数据为准,向印第安人社区征收实物税或钱税,但是其所用的人口数据却不准确。因为社区内的许多印第安人都已经死亡或逃离了,社区里根本没有那么多印第安人,却需要承受很大的经济负担。
    一些西班牙殖民地的印第安人甚至每年要为监护主劳役300天以上,而官方的标准则是59个月。这使得许多印第安人连耕种土地、与妻子同居和生养孩子的时间都没有,使许多印第安人社区像遭受旱灾的玉米田一样快速枯萎灭绝。
    印第安人的惨状甚至让一些西班牙人都不忍直视,一位名叫巴塞洛繆·德·拉斯·卡萨斯的西班牙教士对自己所见到的印第安人充满同情,勇敢地站了出来为印第安人辩护,用辛辣的语言揭露自己同胞奴役印第安人的罪过:
    “他们(监护主)对这些印第安人所施的‘恩典’就是把男人送到矿上去采金,这是一种不堪忍受的繁重劳动。把妇女赶到农场里掘土种地,这种劳动即使对男人来说,也是极为繁重的。无论男女,只给他们一些野草和其它毫无营养的东西充饥,暴徒们……饿死印第安人的婴儿;在矿山上,男人们死于劳累和饥饿;在农场里,妇女们也因同样的原因而丧命。”
    这些麻烦的产生,实际上是由于“委托监护制”本身的“委托”二字。这是一种代理人制度,而非中国历代所惯用的垂直管理。
    高务实在南疆地区的做法就与这完全不同,南疆各国在实际上都有垂直管理体系。各国国王头上的实际管理者就是“京华顾问团”,而这各个顾问团又是直属于高务实本人的,他们最终的负责对象都是高务实本人。
    而南疆各国下属的各级官员又是京华所任命,而且这一任命制度除了极个别地区(如岑黄两家等土司是因功世袭)之外,其余都是流官制——即不能世袭,全看上头指派。这就使得各地官员想要提升自己的地位只能“媚上”,也就是乖乖听京华的,听高务实的。完全做不到如西班牙殖民者和殖民政府那样对西班牙朝廷阳奉阴违。
    西班牙殖民者和殖民政府阳奉阴违?是的,而且是真正的阳奉阴违。
    印第安人数量持续下降,使得西班牙朝廷几次想改善印第安人的生活状态和质量,但都失败了。因为监护主们认为殖民地的所有土地都是自己出钱出力征服而来的,所以土地所有权和一切权益都应该归自己所有,而不是归王室所有。
    故而,监护主们对委托监护制并不信服,也不严格遵守,他们常常将监护区域内的印第安人土地掠取到自己手中,将王室财产变成自己的财产。
    然后,他们便驱使印第安人到矿场、河流和遥远深山中挖掘贵金属,肆意压榨印第安人,有时还贪墨、扣押印第安人交纳给西班牙朝廷的贡赋,或是以此作为要挟,向西班牙朝廷要求更多权利。比如期望将监护权保持终身,并世袭给自己的后裔等。
    西班牙朝廷了解到殖民地的现象后,为了防止监护主无限制奴役印第安人,甚至是彻底灭绝印第安人,便不再容忍其拥有巨大权利。
    在这种情况下,王室为此制定了一系列的法令和训令,采取恩威并用的办法,企图削减监护主的权利,以加强朝廷对殖民地和印第安人的统治。
    但是很无奈的是,西班牙殖民地的官僚体系腐朽不堪,殖民地官员们纷纷贪污腐败,对重金贿赂他们的监护主们予取予求。有些殖民地官员甚至本身就是监护主,他们所奉行的法令、法律、制度和规定,都是为自己利益服务的。
    西班牙朝廷颁布的许多“保护”印第安人的法律都遭到了监护主们的抵制,最后要么不了了之,要么束之高阁,或是大打折扣。
    比如监护主们就将印第安人每年挖矿的劳役期从5个月提高到了9个月。在这种情况下,西班牙朝廷定下的法令根本无法推行,殖民地的官僚之间甚至流行着这样一句俗语——“我服从,但不实行”。
    这不是摆明的阳奉阴违是什么?正如刚才所言,京华的垂直管理体系是杜绝这一现象的根本保障,如果不是垂直管理,下面的人就有足够的办法来阳奉阴违。
    然而,垂直管理并不是想施行就能施行的,它也需要有一个基础。
    美洲的西班牙监护主们本身是确保殖民地安全的主要武力之一,每当自己权益受损时,他们就会实行“罢工”或是起义作乱。最终西班牙朝廷只能对殖民地的监护主们妥协,而监护主势力的不断膨胀,使印第安人的社会组织解体、人口大量消亡。
    【接上章,本章主要对比西班牙美洲委托监护制和京华南疆管理体系的具体区别和不同影响,对制度不感兴趣的朋友建议不要订阅。】
    从西班牙本土派往美洲殖民地的少数官员无法改变殖民地的这一现象,他们受到殖民地实权派的强力压制,不是被殖民者们孤立,就是与监护主们同流合污。
    这里就很明显的可以看出西班牙统治美洲与京华统治南疆的区别:京华统治南疆的基础是什么?是各大警备军。
    我不需要你们为我开疆拓土,也不需要你们为我平叛剿匪。所有的武力都是我自己一手掌握,你想反对我,你拿什么反对?
    除了岑黄两家与当年少数移镇而来的原广西土司,南疆的一切军事力量都掌握在京华手中。而高务实又以人事制度和后勤体系来双向控制警备军,因此归根结底,一切权力的来源有且只有一个出处,即高务实本人。
    以岑黄两家为代表的原广西土司,算是南疆政治军事体系下最大的例外。但由于黄家的力量实际上主要掌握在黄芷汀手中,而黄芷汀又是高务实的夫人,故此这股土司力量在原本就远不及京华强大的情况下还被一分为二。
    可以说,岑家只要不换上一个智障做主支“族长”,就不可能考虑造反,或者如西班牙殖民政府一样反过来向“朝廷”施压。
    当然,这也是高务实明明知道这次南掌之事黄芷汀处理起来会很为难,但却没有故作大方地对黄应雷“宽大处理”的原因。
    道理很简单,南疆保留土司,原本就是特殊条件下的特殊产物,不把你们改土归流就是看在高、黄联姻的基础上,现在你倒还想扩大势力,那我还能装模作样跟你客气?
    高务实是实学派的人,他最讲究的可从来不是仁恩厚泽的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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