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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此生无悔阵前过
    数百骑兵先是向后撤了一段距离,随后策马而起,卷起一片枯叶与尘埃,向韩商他们奔来。

    “国存我死!”所有汉军都爆发出他们人生中最高亢的声音,向着疾驰而来的骑兵发起了反冲锋。所有人都忘乎所以地咆哮着、嘶吼着、将自己全部的力量都爆发出来,没有恐惧,没有胆怯,连伤残的士兵都趴在地上爬着冲向敌人!

    是的,他们都疯了!

    一群向着骑兵反冲锋的疯子!以及他们用生命捍卫着的尊严和荣光!这一刻所有人都光芒万丈!

    但在下一瞬,这群疯了的人们被奔涌而来的骑兵所吞没,他们的身体被马力冲撞得支离破碎,湮灭在马蹄的灰尘中,留下一片糊在地上的血肉。在强大的力量面前,强大的意志一无所用!

    螳臂当车,扑火飞蛾。就是这样一群人,带着最后的荣光被撕碎。这是唯有勇士才配享有的伟大的死亡。

    韩商在接触到敌人的骑枪之前便被马头撞上,在吐出一口鲜血的同时被敌人的战马撞飞出去。他是幸运的,他没有像其他人一样,被敌人的骑枪直接贯穿,或是倒在地上被马蹄踏死。

    躺倒在一旁的他被疾驰而过的骑兵忽略了,但他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同袍在他身旁血肉模糊。那个先前在营寨外率先向停滞的骑兵发起进攻的队正此时已经没了半张脸,战马的蹄铁在的胸口的每一处都留下印记。那个冲在最前的屯长身上留着七八个透明窟窿,那是骑枪穿刺留下的伤口。

    他挣扎着爬向自己的同袍,他看到程冲半跪在地上,直到最后一刻都没有倒下,他看到刘玄被淹没在满是血肉的尸堆中,只伸出他那只仅存的手臂。这一刻他终于明白什么叫同袍,不是行军司马口中所说的属兵,也不是文人士子们用空泛的言语形容的志士……是了,他们是兄弟,是自己真正的兄弟,是自己生死与共,可以用性命托付的兄弟!

    他哭了,看着熟悉的和不熟悉的人死去,他真的哭了。那是一种无法述诸笔墨的悲壮。他的名刀汉魂早已不知去向,他挣扎着拾起地上一把早已布满缺口的环首刀!

    血染征戎共袍泽,此生无悔阵前过!

    敌人的骑兵慢慢地将他包围,似乎同意他以这种悲壮的形式死去,这是他们表示敬意的方式。方才的那轮反冲锋,就连他们也被震慑住了,他们可能还从未遇见过这样的军队,由一群疯子组成的军队!

    臧慎京也策马走出,他那只独眼冷冷地看了他一下,冷笑一声:“蠢货。”,又调转马头离去。

    等着我!屯长,程兄,所有死在这里的弟兄们……韩某这就来陪你们上路。他将刀按在颈间,缓缓地闭上双眼。

    忽然!营寨外又响起了嘈杂的声音,随后嘹亮的号角响起,鼓声密集如雨。

    这是……韩商猛地睁开眼,汉军的阵乐!他四顾左右,又望向寨门,只见门外满是头戴貂帽,却身着汉甲的骑兵,这支融合了胡风和汉风的怪异骑兵在整个汉朝只此一家——

    “长水胡骑!”刚刚转身还未离开的臧慎京猛地回头。

    “韩队正!援军!援军!”这时长水胡骑中奔出一个骑士,正是先前被遣去求援的束远!

    此刻的他身上满是伤痕,原本颇为整洁的军服已近破破烂烂。但他的神情却十分激动,他高呼着韩商的名字,下一刻却已泣不成声。

    一员胡子拉碴、身着匈奴战甲的大将拍马出列:“长水校尉中息衍,特来取尔等的首级!”

    “长水胡骑什么时候闲到这种程度了,连区区山匪也值得你们大动干戈?!”臧慎京冷笑道。

    “呵呵,”中息衍挠了挠头发,从油乎乎的头发里捏出一只虱子:“什么样的山匪成员会是东胡枪骑?况且一个鲜卑的拓拔部都統,也足够我手下这群狼崽子们嗅着血腥味跟过来了。”

    臧慎京听罢脸颊明显跳动了一下:“没想到……原来汉国已经知道我们的存在了么……”

    “三天前,湖县被劫的时候知道的。”中息衍一脸蔑视:“出动上百骑兵截杀了整整一县的郡国兵,还留了活口,再怎么嚣张也不该这样吧。拓跋部蠢狗的图腾,我就算没有亲眼见着也能认出来呐。”

    “慕容胤……”臧慎京暗暗咬牙切齿。

    “说起来还是这蠢小子向我求援我才知道你们的行踪来着,不然要找你们还得再费点心思。”中息衍斜着眼瞟了眼束远:“若不是他跪在地上求我,我还不一定相信这里的情况会这般危急。”

    这时,韩商忽然从臧慎京的侧脸上看到一抹冷笑,他猛地朝树林看去,视线搜索了一番,定格在一棵高耸的树上,

    “将军小心冷箭!”他朝中息衍大喊。但为时已晚,树上猛地射出来一支冷箭,箭如雷霆闪电一般飞向中息衍的后心。

    唰——!

    就在箭头快要射中他时,他突然回转身来,轻舒猿臂,一把将箭杆抓在手中,一切都在一瞬间发生,众人甚至连反应过来的时间都没有。这一手空手夺箭的本事怕是在当世没有几个人能使得出来。

    “哈!”中息衍手一用劲,将箭杆折断:“这种暗箭伤人的下作手段也想伤着爷爷我?做梦!”

    说罢,他手腕一甩,将断箭像飞镖一样向后掷去,尔后树上响起一声惨呼,号称百发百中的神射罗三从树丛中落在地上。

    臧慎京依旧一副深沉的冷漠表情,但韩商知道,此刻的他必然心如死灰。他拔出腰间的长刀——那是不同于环首刀的弧形兵刃,指向中息衍。

    “哼……”中息衍也拔出环刀,指向鲜卑枪骑。

    “杀——!”双方同时爆发出怒吼,山崩地裂一般向着对方冲去……

    ……

    ……

    韩商躺在上林苑东营的伤兵营帐中,浑身的白布条将他死死地缠在床上,叫他动惮不得。但是这或许是他这半个月来最舒服的时候。一个医官的徒弟刚刚来过,是专门来给他喂饭的。

    在那一场九死一生的战斗中,他身上带了七处伤口,其中两处甚至都伤中了要害,但他却是被医官救回来了。大难不死的他被医官裹得跟粽子似得,却幸运地被派了足足三个人伺候,听那老医官的说法再过个十来天就能下地走路了。

    程冲那小子似乎是天生的命大,他被长水胡骑发现时已经被当成死的了,结果他却在被葬进土里的前一刻死死抓住了埋他的同袍的手,他被带去医治时就连治伤多年的老医官都啧啧称奇。就在前两日,他就开始下地走路了,比韩商恢复得还快。

    刘玄被淹在尸堆里,乱马践踏时他身上顶着的几个人救了他一命,但是他依旧把一条手臂留在了那座无名的营寨里,永远。

    卫青被斩了半块斜方肌,肩膀被匕首扎了个对穿。背上还吃了一箭。不过所幸都未伤中要害,虽然现在还在昏迷,但呼吸已经很平稳了。

    此战中活下来的汉军只有七个人,被史官冠以罗林七士的称号在史书中留下了属于自己的一席之地,只有他们自己知道,真正该写入史书的不是他们,而是死于那场战斗中的同袍,他们的称号也不该是什么狗屁不通的罗林七士,而是大汉雄师。

    他们的血战很受上层重视,甚至连大将军刘献都屈尊前来慰问,将士们死去的土地上建了一座英魂塔,永远地镇守着他们的英魂。司隶内外,半个大汉的人民都知道了,在自己生存着的这片土地上有这样一群人,为了他们的安定献出生命。

    兵戈剑戟透甲过,英魂长在护家国。

    他们所保卫的国家和人民终于在这时给了他们温暖,温暖到在他们死去后依旧能感受到一丝暖意。这一刻,他们终于不再是亡命之徒,不再是可笑可悲的数字,他们是军人,大汉朝的军人……

    ……

    ……

    (ps:这章有几部分写到性情处真的写得自己都热血沸腾心脏狂跳,向敌人反冲锋的疯子,生死与共的袍泽之情,我杂乱而又浅薄的文笔似乎根本无法还原其万分之一的神髓,但我还是写得很开心,写得很舒畅。好像整个人都与书中的角色们一同置于那悲壮之中。

    我一直很喜欢电视剧《我的团长我的团》中的一句话: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我和电视剧中的角色“烦了”一样,直到很久以后才明白那句话的意思。但我却无法述诸纸上。只能说,是了,战友间的情谊,唯有兄弟可比。

    我这几章里描写的汉军,其实换一个词,用来指另外一群人也是可以的。他们未曾索取,只会付出,即使再艰苦、再惨烈的战争,也无法摧毁他们的意志。他们将青春、人生、热血、生命统统都奉献了出去,悲壮得让人无法理解,悲壮得让人热泪盈眶。他们本不该这样,他们有自己的人生,但非要问为什么——因为他们……深爱着这个国家啊。

    最后,此生能成为一个中国人,真是太好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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