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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残血残血
    魔都,五角场复旦校区,某女生公寓楼。
    拖着黑色行李箱的长发女孩儿刚刚回到宿舍门口,还没来得及拿钥匙开门呢,寝室门就先被人从里面打开了,紧跟着三名穿着清凉、带着近视眼镜的女孩儿齐齐欢呼道:“欢迎我们的大主持回归呀!”
    “怎么样?大半年没有回宿舍来住过了吧?没给姐妹们带点儿礼物,你那床我们可定时都将被子拿出去翻晒呢!”
    “想不想我们?”
    青春俏丽的姑娘,明明已经二十多岁了,但这样聚在一起,闹腾起来的时候,依然跟小女孩儿没什么区别。
    大家都很坦诚,那青涩的容颜上还不见多少化妆品的腌制痕迹,明亮的眼眸中,更多的是纯真和乐观。
    沈妙渔虽然被她们吓了一跳,但还是很高兴,嘴角微微上扬着,勾出了一抹非常好看的弧度,光洁白皙的脸蛋上带着几分激动的红晕,跟着室友一起走进宿舍内,笑道:
    “哪儿能不想你们啊,至于礼物,箱子里面自己拿吧,忘了谁也不能忘了你们呀。”
    “算你还有良心。”留着短发的女孩儿娇哼了一声。
    “妙渔,真打算考研了?”旁边那穿着粉色纽扣短袖睡衣的女生蹲在箱子旁边,一手拿着一包零食翻看着,顺口问沈妙渔。
    “嗯。”
    “那你的那份兼职怎么办?现在你在网上的人气可不低,起点已经比很多刚毕业的学姐学长们高不少了,就这么放弃了岂不是太亏了?以后考研了出来再重新开始多麻烦的。”
    “是啊,传媒这一块儿,尤其是主持人,基本是一个萝卜一个坑,你让开了,以后想要再进去可就难了。”另外一个穿着唯尼小熊大头拖鞋的女孩子也说道,觉得沈妙渔就这样放弃了之前的基础,太吃亏了。
    “你不是做得好好的么?反正你是学霸,毕业证也不用担心,为什么突然要决定回来考研了?好多研究生毕业的还不一定能找到你这样的职位呢。”
    “多学点总是没错的,而且那边本来也来了两个新人,人家是全职,我是兼职,即便公司老板没说什么,我总不能也没自觉吧?”沈妙渔笑着解释。
    “哦,好吧。”
    “哎呀,好了,回来了也好,反正妙渔这么厉害,以后就算重新开始,凭着研究生学历加上这完美的形象,还有之前的履历,那也是要容易很多的。”
    见到姐妹们并没有听出什么问题,沈妙渔的心中也是松了口气,三个年龄相仿的闺蜜女孩儿并没有看见她眼底的惋惜和无奈。
    外面的世界,终究不是象牙塔里这样纯洁。
    “为了庆祝妙渔回来,那咱们等下是不是出去吃点好吃的?”短发女孩儿举着自己的右手,一副我是宿舍老大的模样,凶巴巴道:“我这个提议,谁同意?谁反对?”
    “我同意。”
    “我也同意……”
    “好吧,我也同意。”沈妙渔无奈跟着举手,袖口下滑,露出了洁白手腕上的那一条黑色手链。
    “哎,你怎么还戴着这条手链啊,大一的时候就见你戴着了。”
    几个姑娘眼尖,一眼就看到了这条手链,满脸都是嫌弃,“就是啊,你怎么会想到用子弹壳做手链啊,这手工也不像是你这个心灵手巧的姑娘做的啊。”
    黑色手链下,挂着一枚金黄色小弹壳,除此之外,再无其他任何配饰。
    许是经常携带,弹壳的外表已经被摩挲得光滑澄亮了,但即便如此,那粗糙的做工,看起来依旧有些配不上她的容貌与肌肤。
    在几名好友的眼中,这样的女孩子,手腕上最起码也应该戴……反正戴什么也比戴这个好看啊。
    “又不是第一次见到了,惊讶什么,好了,你们赶紧复习吧,我收拾一下,然后咱们出去吃饭。”
    沈妙渔白了几人一眼,没有解释什么,只是用手推了推她们,同寝室的这几个姑娘都是要考研的,不然也不会提前来到学校,就是为了复习考研。
    在几人都转身忙自己的事情后,沈妙渔也开始收拾起了自己的东西,好一番折腾,最后一步挂上了蚊帐后,她才长吐了一口气,仰头躺在了自己的床上。
    额头有细腻的香汗冒出,沾湿了几根乌黑发丝,气息稍显紊乱,白色的小衬衫有了些褶皱,却无法掩饰这具身体的娇媚与姿色。
    胸口撑起的地方显得饱满圆润,看起来似乎并不是很大,不过,能够在平躺的时候依然保持峰度,已经足以说明一切了。
    收拾床铺这种事情,总是看着轻松的。
    有些疲惫的沈妙渔微微闭上眼睛小憩了下,可不知道为什么,一闭上眼睛就是那天在项目经理的办公室里面的画面,那个平日里和煦满面,总是笑吟吟的经理,在那天彻底变了一个样。
    疯狂,狰狞,可怕。
    如果不是赞助商突然打来的一个要协商赞助的电话,恐怕她已经不是她了。
    幽幽轻叹中,女孩儿还是睁开了自己的眼睛,抬起了左手手腕,手腕上那条黑色的手链,莫名会让她安心不少。可安心之余,却是更多的愁闷。
    室友只知道她一直戴着,却不知道她在之前,其实有很长一段时间都是没有戴的,因为那份兼职需要她经常面对镜头,做主持人的,手腕上戴着一个子弹壳算怎么回事儿?
    后来……
    后来也就没有后来了,那天灾难差点儿发生后,她就再也没有去过公司了。
    那天的事情,真的吓到了她,但她谁都不敢告诉,心底的恐慌,无法倾诉,接连失眠了好几个夜晚。
    以至于后来重新戴上这条手链后,才安稳了不少。
    这不是什么玄幻,只是一种心理慰藉,沈妙渔自己也很清楚。
    想想,从小到大,除了父母亲人之外,只有那个家伙,虽然会让她偶尔感到厌烦、感到心慌和迷茫,却从来不会觉得危险和害怕。
    可是……
    “已经快两个月没有收到过他的信了啊。”
    或许他也累了吧。
    沈妙渔忽然自嘲似的无声笑了,换了自己,如果喜欢一个人那么多年,也讨好了那么多次,却没有得到过正面的回应,甚至收到的回信中也不见半分情意,可能自己也会放弃吧。
    不知道为什么,沈妙渔的心中忽然有些酸酸的。
    ……
    新怡网咖。
    方乐又来了,庄庆臣也在。
    正如所有喜欢游戏的人一样,前一天所谓的‘再看吧’、‘不确定’在第二天的时候,都会变成‘走走走,搞快点’。
    “哇,这个人一把喷子隔着十几米把我打倒了,有毒吧!方乐你小心!”
    “脚步声脚步声,他过来了!”
    庄庆臣在哀嚎,他面前的屏幕上,一个趴在地上的游戏角色,身上除了手里那把ump9之外,再无其他任何东西。
    “他是残血,我打中了他两枪的!”庄庆臣喊道。
    这时候,方乐的游戏画面中,他同样也是没有防弹衣和头盔,身上就一把m16a4,站在门口后面,本想先救一下庄庆臣的,但脚步声响起的时候,他就停下了动作,迅速将枪口对准了进门的位置。
    就在耳机里面的跑动声音越来越响亮,好像马上就要冲出来的那一刻,方乐提前扣下了扳机。
    鼠标快速连点,同时往后轻拉,前两发子弹毫无意外的打在了空气中,但后面的几发子弹,列无虚发,在对手刚刚冲出,没来得及开枪的时候,直接秒杀了对方。
    “漂亮!”庄庆臣兴奋大喊,“快救我快救我!”
    他现在对方乐已经是有些佩服得五体投地了。
    这才接触绝地求生多久啊,在他看来,方乐已经完成了从新手到大神的转变!
    要知道,对方可是s686这样的霰弹枪,近距离众生平等的,有防弹衣和没防弹衣一个样,这种脸贴脸的情况下,只要中枪,就绝对倒地,没有第二个可能。
    方乐的提前枪卡得堪称完美。
    在对方跳出来的前半秒钟开枪,这时候即便方乐提前开枪了,对方也已经来不及反应了,出现的那一刻,就是肉身接子弹。
    在刚刚落地,大家都没什么防具的情况下,m16a4的单发伤害比不上s686,但单发快速连点的方式同样能在脸贴脸的时候造成巨量伤害,直接形成秒杀。
    在很多大神手中,单发快速连点时,只要压枪够稳,甚至m16的射速能够比得上m4这一类的全自动步枪。
    而今天,方乐将这一招,已经展现了出来。
    当然,虽然看起来好像是秀了一波,可方乐并不怎么高兴,反而是有些无语地看了眼庄庆臣,“你说你打了他两枪,他是残血?”
    “当然啊!”庄庆臣点头。
    “那为什么我打了他好几枪才死?”
    “额……你提前枪嘛,当然是开了好几枪才倒啊。”某人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对,而且在被方乐救起来后,立刻就跑到门口去舔包了,也不知道一个刚刚落地就死的人的背包有什么好舔的。
    “……”
    方乐很无言,这两天,尤其是今天这几局,方乐已经见到了好几次类似的情况了。
    这庄庆臣每次跟对手照面,只要枪声响了,如果他没倒,他会大喊:“中了一枪,压上去!”
    如果对手把他秒了,他也会大喊:“残血残血,我打了他好几枪!”
    刚才,如果不是方乐早就做好了一梭子子弹打完的准备,真要是信了他,以为只要打中一枪对手就倒,在开枪后提前停手的话,局面肯定逆转。